精彩小说尽在A1阅读网!手机版

寒露文学网 > 其他类型 > 不好的判罚小说

不好的判罚小说

刘恩恩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我辖内一个村里,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。六岁女孩被同村玩伴带走虐待伤害,现场非常惨烈。更可怕的是,她全程清醒,最后还活了下来。这个案件的判罚结果非常不好,因为凶手只是四个同村的儿童,最大年龄不超过十四岁,最小只有九岁。但判罚结果,却并不是结局。这起案件的后劲,比我们想象的,要大得多。

主角:叶青娥刘恩恩   更新:2023-09-12 15:13:00

继续看书
分享到:

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

男女主角分别是叶青娥刘恩恩的其他类型小说《不好的判罚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刘恩恩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我辖内一个村里,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。六岁女孩被同村玩伴带走虐待伤害,现场非常惨烈。更可怕的是,她全程清醒,最后还活了下来。这个案件的判罚结果非常不好,因为凶手只是四个同村的儿童,最大年龄不超过十四岁,最小只有九岁。但判罚结果,却并不是结局。这起案件的后劲,比我们想象的,要大得多。

《不好的判罚小说》精彩片段

我辖内一个村里,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。


六岁女孩被同村玩伴带走虐待伤害,现场非常惨烈。


更可怕的是,她全程清醒,最后还活了下来。


这个案件的判罚结果非常不好,因为凶手只是四个同村的儿童,最大年龄不超过十四岁,最小只有九岁。


但判罚结果,却并不是结局。


这起案件的后劲,比我们想象的,要大得多。


 


1


该案的受害者,化名刘恩恩。


接受完手术的她,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,她的下半辈子,很有可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。


而凶手们均因为未满十四岁,而被判不予刑事处罚,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。


家长监护人只判赔了金钱上的赔偿,等事情一结束,都马不停蹄地搬离了村子。


两家搬去了一个小时车程距离的县城,两家搬去了家长务工的外省市。


仿佛除了受害女孩,并没有任何人受到真正的伤害。


但伤害,很快就来了。


某天,我们接到通报,隔壁市刑侦大队的同事有一起凶杀案需要跨市办案,队长老徐让我负责跟进配合。


前来办案的是江队长跟胡警官,两位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。


从前期交流中得知,他们所在的市区,发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杀案。


受害者一家三口被灭门,父亲刘刚,母亲刘淑梅,十岁的孩子刘子毅,全部遇害。


凶手的犯罪手法相当恶劣,受害者身上人均不少于二十个刀伤,身体里还检测出致幻药物。


即凶手下药迷晕他们之后,再用刀把他们捅死。


不仅如此,凶手还泄愤般把他们的头颅砍了下来,放在客厅的茶几上。


一家三口,摆放得整整齐齐。


因为被害者一家在当地并无亲戚,连朋友都没有几个,且他们是住在一个偏僻的农房里的,因此案发一个礼拜后,才因尸体发臭太严重而被过路者发现。


警方介入,判断大概率为熟人作案,因为门窗均没有被强行破坏的痕迹。


案发现场被清理得很干净,没有指纹,没有鞋印,没有毛发,什么证据都没有。


也因为该地段略为偏远,周围的治安摄像头太少,没有拍到有用的线索,案件侦查成了大难题。


警方只能从受害者的关系网中寻找头绪。


然后发现了两点:


第一,受害者一家搬到该地区才几个月,这也是他们在当地没有一个亲朋好友的原因。


第二,受害者刘子毅,竟在一年多以前陷入过一个恶性案件中。


没错,就是刘恩恩那起,未成年恶性故意伤害案件。


明显的复仇杀人,加上受害者曾经是加害者,因此虽然没有任何证据,江队也很自然就怀疑到刘恩恩的双亲,即刘志雄或叶青娥的身上。


但因为没有证据,我只能先对刘志雄做一个口头传唤。


结果很意外,刘志雄一口拒绝了前来刑侦队配合调查的要求,强调他要照顾女儿,无法抽出时间,但他同意我们上门调查。


上门也行,约了下午时间,我带着江队跟刘警官两人来到了刘志雄家中。



刘志雄家,是村里一座泥砖瓦屋。


进门就是天井,天井上还保留着一口打水的圆井,可见家中条件并不好。


大厅有些脏乱,他们一家,应该过得相当不好。


刘志雄本人也是,他的头发很乱,他的胡茬没剃,他双眼无神,显得很是疲累。


对于我们的上门拜访,他没有表示出任何的抗拒。


我们落座后,并没有直接表明来意,但刘志雄却一股脑把自己的难处都说了出来:


无论是金钱还是时间,他都非常欠缺。


在照顾女儿的这一年时间里,他根本没法工作,即使是出院后,也因为各种难题而无法继续外出务工。


雪上加霜的是,妻子叶青娥早就因为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离他们而去了,至今杳无音信。


即是说,现在家里只有他在照顾女儿刘恩恩。


刘恩恩虽然已经能下地走路,但她因为精神状态很不好,被医生诊断为严重的自闭症。


说着这话的时候,刘志雄还把诊断书找了出来,除了病情诊断之外,医生也在病历中建议:短时间内少些让刘恩恩与陌生人接触。


年纪太小使得她内心的接受与复原速度极慢,与陌生人接触有几率会刺激她的情绪,反而让病情恶化。


所以,刘恩恩大部分时间,都是待在自己房间里的。


这打消了我想要探视刘恩恩的念头。


也因此,刘志雄根本无法离开家,这也是他无法去刑侦队接受传唤的原因。


由于刘志雄的先发制人,江队并没有说出刘子毅被灭门的案件,而是旁敲侧击地询问,有没有人证可以证明他一直在家里。


结果是,有。


因为他每天都要托旁边的邻居去买菜,所以他没有时间去隔壁市作案。


案发地与刘志雄家相距甚远,一来一回至少也需要五个小时,更别说还需要踩点,蹲点,以及设计进入室内犯案的方法。


没有待在那边一段时间,办不出这么干净利索的案件。


随后,我们找到了该邻居,是个年过七旬的老伯,叫江建明。


虽然年龄很大,但他的身子却还硬朗,精气神都很好。


江建民也给出了有利于刘志雄的证词,甚至还拿出了一个小账本,里面记载着他每天给刘志雄买菜的花费。


在他的佐证之下,基本可以判定,刘志雄嫌疑不大。


他没有因为仇恨,而撇下女儿去杀害仇家,这也许是好事。


但叶青娥呢?


她的不知所终,也许是调查的重点。


但还没来得及让我们开始寻找她,就又出事了。


出大事了。



县城出了一起命案,我们直接朝命案现场赶了过去。


这个命案性质非常恶劣,凶手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,把一个十二岁的儿童割喉了。


案发时间在下午四点半,案发现场,在某个小学附近的街道上,当时来来往往的学生不少,这条街道两旁还是商铺。


被害者叫徐文华,六年级,遇害时并不是孤身一人,他身边还有两个同班同学。


可越是安全的环境,就越让人少了警惕。


据目击者所说,凶手是个女人,她全身上下穿得严严实实的,还戴上了口罩。


她不紧不慢地接近徐文华,一直到贴近他身后,才从兜里抽出一把水果刀。


她一手迅速勒住徐文华的头部,使得他的脖子完全暴露出来,一手用水果刀,把他的脖子狠狠切开。


徐文华根本没有反应得过来的机会,两旁的同学也都吓傻了,更别说其他路人。


凶手做完这一切,迅速跑了。


徐文华捂着脖子倒下去,鲜血像泉水一样从他脖子上喷出来,所有人都吓傻了,有些女同学还尖叫了起来。


以至于根本没人敢去追凶手。


等救护车到达时,徐文华已经没了气息。


路旁的监控视频挺多的,全程都拍了下来,凶手犯案经过跟目击者的描述相差无几。


我们也迅速组织人员,沿着凶手的逃匿轨迹进行围堵抓捕。


虽然没有拍下凶手正脸,但极有可能,她就是消失不见的叶青娥。


而没有悬念,受害者徐文华,他也是一年多以前刘恩恩案件中的加害者。


江队差点把自己的头发给薅下来,同时他也无比悔恨地表示:


「妈的,我已经通知过那几个家庭了啊……没想到家长一点都不警惕……没想到凶手这么猖狂……」


我也迅速把另外两个家庭的资料调了出来,其中一个搬去外省的按下不表,最后一个家庭仍在县城。


当时伤害刘恩恩的凶手之一,名叫叶家文,今年同样是十二岁,在另一所小学读六年级。


请示了老徐之后,我让两个同事马上联系叶家文的家长,如无其他说明,他们会暂时先在叶家附近待命,预防凶手随时出现。


毕竟光天化日之下,她都敢下如此毒手,在抓住她归案之前,决不能掉以轻心。


而她似乎也太低估警方的能力了。


在我们出动大量警力围追堵截之下,仅仅耗时三小时,晚上七点多,就把凶手给逮住了——


确实是叶青娥。


真凶,归案。


只是归案的时候,有个小细节……


叶青娥没有反抗,反而是哈哈大笑了起来。


据同事说,那笑声,实在让人瘆得慌。


但没关系,只要人抓回来,就没问题。


我们回到了刑侦队,准备把案件梳理完毕,尽快交于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

因为有可能涉及两个案件,老徐安排我跟赵俊配合江队与刘警官,一起对叶青娥进行审问。


但我觉得奇怪的是,在徐文华这个案子里,叶青娥这种粗暴残忍的犯案手法,与前一个案子的凶手画像是相当不符的。


当然,这是在假设刘子毅灭门案,凶手也是她的前提下。


因为刘子毅的父母说不定能认得叶青娥,要想让刘子毅家人轻易打开家门,并要成功给一家人下药,难度可太大了。


也不是不可能,但肯定需要大量的时间与耐性,比如改造自己的面容,再一步一步试探,甚至与对方成为熟人。


毕竟江队也分析得出过结论,大概率是熟人作案。


所以,要么,两个案子不是同一个凶手。


要么,有什么原因,让叶青娥不得不这么做。


所以她才迫不得已,只能以这种大街上杀人的方式完成复仇。


因为这种杀人方法并不具备太大的逃匿可能性,杀完徐文华之后,想要继续向伤害过她女儿的凶手们复仇,几乎不可能了。


但还有两个家庭呢。


如果她是灭门案的凶手,那么让她觉得没有时间的原因是什么呢?


如果她不是,那就存在另一个凶手了?


这一切,都要在对叶青娥的审问中,得出答案。


我以为我的准备已经做得足够充分,但没想到,事情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了。


这整件事,果真并没有因为她的被捕而画上句号。


甚至从这开始,变得更加离谱。



小小的审讯室,挤下我们四个大男人,其实有些拥挤。


但这肯定不是重点。


重点是,叶青娥,她的精神状态似乎不太好。


从我们进门开始,就看到她在傻笑,她那一双眼瞪得老大,完全不怕跟我们对视。


她一点都不像是刚刚杀过人的凶残嫌犯,反而像是在看我们笑话。


那一刻开始,我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了。


果然,审问过程非常不顺利。


或者说,我们什么都没有问到,因为无论我们问什么,叶青娥的反应只有一个——


笑。


她一直都在傻笑。


没多久,江队就怒了,一边拍桌子一边吼着让她招供刘子毅的案件。


徐文华的案子证据确凿,即使叶青娥零口供,我们也能把她送上法庭。


但刘子毅家的灭门案就不同了,那个案子做得很细心,没有留下什么证据,若是有凶手口供的话,还能根据口供找到匹配的凭据。


所以我能明白江队的怒火攻心。


但即便如此,叶青娥也同样一句话都不说,就只是傻笑。


那时,我已经觉得不好了。


这个叶青娥,她不会是精神失常了吧?


而在脑子里出现这个念头的一瞬间,我突然就明白了——


难道她是故意做出这个模样,想要借此躲避法律的制裁?


我连忙招呼问询室里的几个人出去,然后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们。


同时,我也马上让信息科的同事去查叶青娥在各个医院的档案,坐在问询室里还能那么肆无忌惮,我真的怀疑她事前就把所有的环节打通了。


就像刘子毅家的灭门惨案一样,做得完美无瑕。


江队很是愤怒地表示:


「怎么可能?她说有病就有病啊?再说了,有病的人能干得出灭门还一点儿痕迹都不留的惨案吗?」


确实干不出,所以……


「所以,她没有承认刘子毅家灭门的案子是她做的,我们暂时也没有证据指证她。」


「不行!必须让她承认!除了她,基本上也没有其他人会那样做了!」


江队说这话是有些怒过头了,因为这话主观性过大,毫无意义。


而赵俊倒是非常不合时宜地提出:


「但是,你们看吧,她那冲出街头,用刀给人割喉的疯狂做法……倒是非常精神病呢,不是吗?」


江队跟刘警官两人都怔住了。


「不管我们怎么愤怒,如果没有她是灭门案凶手的证据,法官看了当街割喉的监控视频,再加上我们问审时她的表现,很难不怀疑她是精神病的……」


「根本就不用怀疑,她就是精神病。」


我们四个抬起头才发现,说这话的,是老徐。


他把一份资料扔我们桌上,继续说:


「刚刚信息科同事找到的,叶青娥的病历,她确实是个精神病患者。」


江队伸手抓起那份资料一看,脸色瞬间就沉了下去。


然后,他把资料递给了我。


我看到,在病情诊断那个栏目里,很明确地标出了:


「间歇性精神病」。


并在症状中提到,其可能会拥有多种突发性障碍,比如:


「间歇性妄想体验」「间歇性情绪障碍」「间歇性行为异常及行动不受控」等。


而最讽刺的是,医生在探究她的病因时,写道:


「可能由至亲女儿受害而导致」。


刘恩恩的遭遇,就像一把刀刺进她的心脏。


而她把这把刀拔了出来,狠狠刺进凶手们的身体里!


就算如此疯狂地杀戮,她也很有可能不受法律制裁。



叶青娥这种状态,按一般处理流程,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:


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,进行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。


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《刑法》第 18 条,其中明确规定:


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」


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」


若最终评定叶青娥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,那么她只需要接受强制治疗,而无须负任何刑事责任。


而且,就目前叶青娥已经拿到过的诊断书而言,她大概率会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。


可以说,叶青娥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复仇方法。


这明显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复仇计划,是有预谋的凶杀案,但我们所有人,都无可奈何。


因为我们无法证明,她在作案时拥有清醒的意识与认知。


那么,法律就制裁不了她。


就像当初,刘恩恩的案件。


我们所有人,都想把那几个小恶魔送进监狱里关着,但我们做不到。


我相信,此刻徐文华的父母,一定想把叶青娥碎尸万段,但是他们也做不到。


真是因果循环,报应不爽。


我跟赵俊已经相当认命,打算把案卷做完就移交检察机关了。


说真的,案子办到这里,我是真的觉得已经是大结局了。


这个结局里,没有赢家。


但是江队跟刘警官并不是很接受这个结局。


他们手中还有另一个灭门惨案呢。


所以他们提出,还想再一次对叶青娥提起审问。


老徐表示无所谓,人就在这里,只要不违规,随便问。


这一次,我跟赵俊顾着做案卷,就没有陪着他们了。


后来我们才知道,他们把问询室的监控设备给关掉了。


至于他们在里面沟通了些什么,叶青娥说了什么,在那个时间段,我们都不知情。


而等我们知情之后,事情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。


没错,这还不是结局。


我们都低估了父母对子女的爱,也低估了父母为子女复仇的决心。


伤害刘恩恩的人,还有两个仍然活着。




之前不是提到过,仍有一个伤害过刘恩恩的凶手,叶家文,他家也是住在县城吗?

在抓住叶青娥之前,我让同事去蹲守他家几天,怕叶青娥伤害他。

但叶青娥归案之后,同事也都撤回来了。

然后,就出事了。

这一次,虽然也是命案,但却并不是凶杀案,甚至一开始都不需要刑侦介入。

因为这是一起车祸。

那个夜里,叶家文的父母带着他连夜开车出走,直接上了国道。

从交通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,他们明显超速了,限速六十的国道,他们一脚油门干上了八九十。

然后,发生车祸了。

另一部车子,在变道时,把他家的车给挤出国道,滚落在旁边的荒野里了。

坐在后座的叶家文与他母亲都没有绑安全带,两个人当场就无法抢救了。

而司机,即叶家文的父亲,仍在 ICU 抢救。

之所以会通知到我们刑侦队,是因为,另一部车子的司机是——

刘志雄!

就是那个口口声声要照顾孩子,连家门都不愿意踏出去的刘志雄。

他的车子并没有翻下荒野,因此他的伤势不重,只断了几根肋骨,以及左脚骨折。

在医院见到他的时候,他的样貌,却跟我上一次见到他时,天差地别。

他把头发剪短了,双眼虽然充满血丝,可却充满能量。

他甚至还刮了胡子,哪怕是躺在病床上的,我仍然觉得他精神极佳。

见到是我,他还跟我点头示意。

我问他:「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?」

他的回答却是:「我开车,变道时没有观察清楚,出车祸了,但那部车子它跑得太快,我们应该是同等责任。」

他连责任都划分清楚了,说意外谁信?

但只要他不承认,这就是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。

我忍不住提高音量吼道:

「你到底怎么想的?你老婆精神病就算了!你怎么也一样?你知道这是冲着死去的吧?你死了,你女儿怎么办?」

他抬起头,直勾勾地盯着我,眼里有光,却是一道让我感到无比冰冷的光。

我真的很愤怒。

一来,叶家文母子已经没了,父亲也不一定能抢救过来。

二来,他这是完全不顾自己女儿的死活。

第三,他可是要把叶家文一家灭门了啊,他一定是这样想的!

「不管怎么样,你们也不能牵连到家人啊……」

但刘志雄,却给我抛出了灵魂拷问:

「警官,那我问你,你觉得家长是无辜的吗?如果不是,法律能制裁他们吗?」

这句话,把我的怒火直接干下去一大半,直接干沉默了。

因为,孩子做出那么恶劣的事,家长肯定不是无辜的。

也因为,法律明显不能制裁他们。

「另外,警官,还有一件事……」

而他所汇报的这件事,彻底让我另一半火气,也消失无踪了。



叶青娥住进了隔壁的看守所,等待案件审理判决生效后,才会得到进一步的转移。

这个过程,也许会持续好几个月,且不能有任何探视。

这意味着其丈夫刘志雄也无法见到她。

说到刘志雄,还有个很奇怪的地方。

在叶青娥被捕后,我们通知过他,但他却表示,他要照顾女儿。

妻子在好几个月之前抛弃了他们,所以无论她做了什么事,他都不想再知道,也不会再理会。

此后,他也真的没有来过派出所,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打来过。

徐文华的监护人——

之所以说监护人,因为徐文华没有父母。

只有爷爷奶奶,两个老人,他们倒是来闹了好几次,因为他们也知道了:

杀死他们宝贝孙子的凶手,正是刘恩恩的母亲。

他们更知道了:这个母亲成了疯子,而疯子杀人是不会判刑的。

于是,他们也疯了一般来到派出所,大哭大闹,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杀人犯枪毙。

对于老人,我们甚至连驱赶都做不了,更别说劝了。

同时,他们似乎完全没有回想过,当徐文华因为未成年保护法不需要接受实刑时,他们的反应是怎么样的?

他们开开心心地搬走了。

挪个窝,展开了全新的生活。

可以说,叶青娥这个计划,真是杀人诛心了。

只是我始终不明白,到底是谁把这消息给走漏出去的,因为我们暂时还没发任何关于案件的公告。

与此同时,叶青娥的律师都到位了。

速度之快,让我都开始怀疑,叶青娥的精神病是装出来的。

这个律师非常专业,不仅马上办好手续与叶青娥见面,甚至已经着手开始辩护的事情了。

总之,连续几天时间,都是一件件这样琐碎的小事。

那时我还不明白,所有琐碎的一切,最终会拼成一副拼图。

一副,展示着最终结局的拼图。

在此之前,事情是不会平静的。

没错,再次发生命案了。



离开医院,我连夜赶到了刘志雄的家中,那座普通的农村平房。

推门,门没锁。

里面一片漆黑,我提着电筒,没有心思去找电灯的开关。

因为,我要尽快找到刘恩恩的房间。

就算刘志雄不说什么,我也会来,但我之所以会来得这么急,全是因为他说的那番话:

「我没有不顾恩恩的死活,她也不需要人照顾,不信你去看看。」

我甚至都没多问一句,就直接冲下楼跳上车踩下了油门。

我推开一扇房门,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。

只要不是血腥味,我就不怕。

刘志雄那番话,让我觉得,他比妻子叶青娥更加疯狂。

「她不需要人照顾。」

刘恩恩的身体状况,她的心理疾病,短时间内,只会存在一种「不需要人照顾」的状态——

死。

我的猜测是,在看到叶青娥那么疯狂的杀人举动之后,刘志雄内心的复仇邪念,也被彻底煽动了起来。

就他撞车这种自杀式的复仇袭击方式,我有理由怀疑,他对这个世界,已经完全没有留恋了。

那么在他动手之前,他一定会先安排好女儿的归宿。

那就是,死。

电筒光照射在漆黑的房间里,没有映出任何一个人影。

但那张床上,倒是有蹊跷。

因为厚厚的蚊帐被挡了下来,我看不到里面是否躺着一个小姑娘。

于是,为了不吓到她,我小心翼翼地说了一句话:

「恩恩,你在吗?不用害怕,叔叔是警察……叔叔是来帮你的……你能听到我说话吗?」

房间里毫无动静,一点声音都没。

我顾不上那么多,快步走向了那张床。

那种刺鼻的味道越来越浓,在揭开蚊帐的时候,我突然想起来这是什么味道了。

这是我在法医那边经常会闻到的味道。

福尔马林!

而同时,蚊帐也被我揭开,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棺材形状的长方体玻璃缸!

虽然上面也盖了玻璃盖,但味道还是溢出来了。

里面,是满满的一缸福尔马林。

以及泡在福尔马林里的……

一个女孩。

小女孩。

伴随着电筒的白光,我盯着那一缸浑浊的液体,恍神了好一会儿。

是刘恩恩。

她已经被泡得发胀了,但我还是能认得出她的样貌。

没错的,确实是她。

但她的样貌,加上这一缸子的福尔马林……

她的死,明显不是最近发生的事。

我想起之前上门拜访时,刘志雄着重强调过她的精神疾病,并表示她要待在房间里,她不适合见陌生人……

那时候,也确实成功打消了我探视刘恩恩的念头。

原来如此。

如果刘恩恩早就死了,那么,叶青娥离家出走的原因,也许就并不是「忍受不了那样的生活」了。

而是「筹划复仇」。

他们缜密到连女儿的死讯都不想传出去,为的,就是不让那四家人有任何准备。

太可怕了。

说实话,我被吓到了。

连最心爱的女儿都可以忍着不去下葬,这得需要多狠的决心?

而就在那时,我身后的灯光突然亮了。

是客厅里的大灯。

有人进来了?

我连忙转身出去。



网友评论

发表评论

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