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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月

尼罗作者 著

武侠仙侠连载

民国时期,上海滩神秘贵胄沈之恒,因为得罪日本人而遭遇追杀,受伤逃走的途中,他遇见盲人少女米兰,被她所救。沈之恒还有另外一重身份,他居然是一名天津卫的名流“吸血鬼”。为了报答米兰的救命之恩,他决定为她做点什么。随着故事的推进,越来越多的人对他的身世感到好奇,因此对他穷追不舍,立志要搞清楚他身上的秘密。

主角:沈之恒,米兰   更新:2022-07-16 04:4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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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沈之恒,米兰的武侠仙侠小说《如月》,由网络作家“尼罗作者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民国时期,上海滩神秘贵胄沈之恒,因为得罪日本人而遭遇追杀,受伤逃走的途中,他遇见盲人少女米兰,被她所救。沈之恒还有另外一重身份,他居然是一名天津卫的名流“吸血鬼”。为了报答米兰的救命之恩,他决定为她做点什么。随着故事的推进,越来越多的人对他的身世感到好奇,因此对他穷追不舍,立志要搞清楚他身上的秘密。

《如月》精彩片段

缘、起、缘、灭。

这四个字有点玄妙,妙就妙在它发生时,可以是无声无息,甚至是毫无征兆。

故事要从沈之恒遇袭的这一夜开始讲。

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廿日夜,天津卫,英租界。

沈之恒参加一场盛大的慈善晚宴,因为被个酒徒缠了上,所以决定提前告辞。酒徒在不喝酒时也是个体面的大人物,可一喝了酒就变得黏黏糊糊,逮谁缠谁,逼着别人和他一醉方休。今晚他缠上了沈之恒,可沈之恒早在几个月前,就发现自己不能够再喝酒了。

他不愿在宴会上呕吐,所以随便找了个借口退席,由于怕被酒徒追了上,他走得有些慌,连大衣都忘了穿,上了汽车之后才感到了寒冷。

他向来不慌,这一晚却被个醉鬼逼得乱了方寸,事后一回忆,他感觉这也像是个不祥之兆,但在当时,他什么也没想,只快速发动汽车,想要回家休息去。他这辆汽车,是今年最新款的凯迪拉克,上个月刚从美国海运过来,在天津卫里还是头一辆。沈之恒这么一位阔绰的报业大亨,他本人也正是一位奢华的摩登文人,摩登文人既是有钱,那么开辆豪车出出风头,自然也是相当的合理。

汽车驶过英租界的街巷,直奔法租界的沈宅而去。夜深了,又是深秋时节,大风一吹,那寒冷的程度,和冬夜也差不多。汽车经过一户洋房公馆,公馆里灯火通明,是米将军的家,更准确的讲,是正房米太太的家,因为米将军乃是一位千古风流人物,虽然自从北伐之后就下了野,一直是个半赋闲的状态,但是不改风流本色,在外广筑金屋,四处繁衍,成年的不肯回家。而在沈之恒的汽车经过之时,米公馆内刀光剑影,是米太太守活寡守得要发疯,正在拿米大小姐出气。米大小姐十五岁了,平日里摄取的一点点营养都用来长个子了,实在是没有余力去发育,所以看着还像个黄毛丫头。

米大小姐也是个瞎子。

二十四小时之后,米大小姐将与沈之恒相遇,但此刻她对那场相遇毫无预感,单是咬牙忍痛,由着她妈妈抓了她的头发,将她的脑袋往墙上撞。她的头发疏疏落落,有的地方已经露了头皮,全是被米太太薅的,因为她是个轻飘飘的小玩意儿,非常适合被米太太薅着头发扯过来甩过去,米太太薅得顺了手,几乎要上瘾了。

单手攥着一根盲杖,米大小姐知道凭着母亲这种撞法,想把自己活活撞死是不可能的,可是总这么担惊受怕的活着,她也厌倦了。

汽车驶过米公馆,抛下了受苦受难的米大小姐。与此同时,在不很遥远的城市另一侧,厉英良走进他的会长办公室里,在写字台后坐了下来。胳膊肘架上桌面,双手十指交叉抵着下巴,他微微仰头望着电灯,等候部下带回捷报。

今晚沈之恒必须死,沈之恒不死,他没法向横山瑛交差。况且就算上头没有横山瑛下令,仅从个人的情感出发,他也很愿意宰了沈之恒,因为沈之恒给脸不要脸,他几次三番的向沈之恒示好,可沈之恒总是不肯搭理他。他妈的,他堂堂的华北建设委员会会长,走出去也是威风凛凛前呼后拥的,怎么就入不了沈之恒的眼?我给日本人做事怎么了?你不也是仗着英美法的势力,才敢在报纸上胡说八道吗?

厉英良心思敏感,自己翻尸倒骨的想沈之恒,想着想着就气得眼睛都红了,眼睛是水汪汪的大眼睛,眼角挑上去,配着两道长眉,加之皮肤白皙,看着甚美,像个过了气的戏子。

办公室一角的自鸣钟当当当响了起来,厉英良抬眼去看,此时已是凌晨一点整。

凌晨一点整,沈之恒在街边下了汽车。

汽车出了毛病,无论如何发动不起来,于是沈之恒决定走回家去。风越发的猛了,似乎都卷了细雪。沈之恒只穿了一身薄薄的晚礼服,倒是也知道冷,双手插在口袋里,他低了头,拱肩缩背的顶着风硬走。

向前走出了半条街,他在街口拐了弯,如此又走出了半里地,他听到身后传来了汽车声音。回头望过去,他就见车灯闪烁,正是一辆汽车加大油门,一路轰鸣着冲向了他。

他还没反应过来,已经被汽车撞上了半空。汽车立即刹车,待他落地了,汽车直冲向前,前后轮胎又依次碾过了他的腰背。然后汽车停下来,后排两侧车门一开,两名黑衣人分头跳下,手里全提着手枪,枪管奇长,是加装了消音器。两人走到了沈之恒跟前,一人低声道:“是姓沈的吧?”

另一人打开手枪保险,将子弹上了膛:“没错。”

两人举枪向下,要对沈之恒补枪。哪知未等他们扣动扳机,地上的沈之恒忽然以手撑地,站起来了。

他短发凌乱,面孔和前襟都沾了大片灰土,然而四肢俱全,看起来依然是囫囵完整的一个人。向着黑衣人迈了一步,他张开口像是要说话,然而黑衣人训练有素,对着他的脑袋就扣了扳机。子弹轰得他向后一仰,额头上立时开了个血洞,红的白的一起迸溅出来。

可他踉跄了一步,居然又站住了。甚至,他这回还说了话:“谁派你们来的?”

黑衣人一起后退了一步,他们干的就是杀人买卖,活人都敢杀,世上还有什么是能吓唬得住他们的?没有了,他们一直无所畏惧,直到此时此刻,他们遇见了个杀不死的活人。重新举枪形成包抄之势,他们一起瞄准了沈之恒,同时就见那粘稠热流正顺着沈之恒的额头往下淌,淌过了他的眉毛,糊住了他的眼睛。他抬手一抹,抹开了一股子甜腻的血腥气,然后,黑衣人眼看着他将手指送进了嘴里。

手指湿漉漉的,他一边一根一根的吮吸,一边转动眼珠,扫视了面前二人。

先开过一枪的黑衣人,决定再当一次先锋。枪口瞄准沈之恒的眉心,他再次扣动了扳机。可是这回他那勾着扳机的食指扣了个空,冷风吹过他的指缝,他怔了怔,发现手枪已经落入了沈之恒手中。沈之恒用枪口抵住了他的眉心,又问了一遍:“谁派你们来的?”

他的同伴这时开了枪。

同伴站在沈之恒身侧,在枪声响起的前一刹那,沈之恒如有预感一般,猛地出手一打枪管。枪口向上一扬,子弹贴着沈之恒的头发飞了过去。沈之恒随即调转枪口,对着那人的咽喉一扣扳机。一声轻响过后,那人倒了下去。枪口转回前方,他忽然吼道:“是谁?不说我就杀了你!”

黑衣人直瞪着他,看他的血和脑浆一起顺着鬓角往下流,看他伤到了这般程度居然还不死,不但不死,还能说话,还能杀人。黑衣人杀人无数,杀到今夜,见了活鬼。

他怕极了,甚至忘了他的后方,还有一位援兵。

汽车里的汽车夫从车窗中伸出一把轻机关枪,对着他们的方向开了火。没了消音器的遮掩,枪声响如一串惊雷,火舌扫过了黑衣人和沈之恒,而在他们双双倒下之后,汽车夫收枪开车,调转车头,再次碾过沈之恒的尸体,在远处巡捕的警哨声中冲入夜色,逃之夭夭。

这一段清净道路,已经是血流成河。

沈之恒不想死,可若是被巡捕见了他这副惨相,他不死就显得不大合适。所以趁着巡捕未至,他接连翻身,滚到了路旁的土地上。泥土吸收了他的鲜血,他只向前爬了一小段路,就山穷水尽、无血可流了。

也就不会继续留下痕迹了。

在沈之恒艰难爬行之时,他还不相识的两位有缘人,正在各忙各的。

米兰坐在漆黑卧室里,手里挽着一条衣带,想要去死,可是她家住的洋式房屋,四壁光滑坚硬,并没有房梁供她栓绳子上吊,要跳楼呢,又是一楼。

厉英良坐在明亮的会长办公室里,自己给自己冲咖啡。咖啡滚烫的,他喝了一口,烫得怪叫一声,两只水汪汪的妙目又泛了红。放下杯子在房内踱步,他等着部下回来复命。他的人筹划了这么久,沈之恒又只是个文人先生,他这一次应该没有理由失败。忽然在镜子前停了脚步,他抬头看了看自己,不是欣赏自己的俊俏,他不大清楚自己的俊俏程度,对于自己的相貌也是毫无兴趣。他是看自己有没有官威,有没有那个飞黄腾达的气质。

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廿一日,昼。

李桂生敲了敲门,唤道:“会长,我是桂生,我回来了。”

房内传出回应:“进来。”

他推门进了去,大气都不敢喘。门内这间屋子四四方方的挺宽敞,里头按照上等办公室那么装饰了,家具一色都是红木的,沙发茶几也俱全。西洋式大写字台后头,坐着个小白脸,正是华北经济建设委员会的会长,厉英良。

这委员会到底算是个什么衙门,李桂生始终是没搞清楚,反正知道委员会后头站的是日本人,势力财力都不小,所以厉会长可以安放满屋子的红木家具。厉英良年纪不大,还没满三十岁,放在汉奸里头,算是数一数二的年轻有为。李桂生对厉英良很服气,因为厉英良绝非绣花枕头,别看他长得像个吃软饭的,其实有股子一往无前的狠劲,只要日本人发了话,厉会长二话不说,甩开膀子就是干。

这几年来,厉会长神挡杀神,佛挡杀佛,对这份工作堪称是鞠躬尽瘁,然而在仕途上并不是那么的得意,因为对手太多,而他会鞠躬尽瘁,旁人也会鞠躬尽瘁,而且除了鞠躬尽瘁之外,人家还更有手段、更会做人,不像他这么死卖力气。其实李桂生不懂会长的心,会长也很想做个八面玲珑的俏皮人物,可是天生没长那根筋,实在俏皮不起来,只好认命。在办公室里熬了整宿,会长彻夜未眠,眼睛红得像兔子似的,问李桂生:“怎么才回来?”

李桂生答道:“我收拾汽车去了,车灯碎了一个,得开到车厂子里去修理,可车头糊得都是那什么,太脏了,我得先把它收拾干净了,才敢往车厂子里开。还有,就我一个人回来了。”

厉英良一见李桂生就感到了轻松,低下头顺手整理了桌上的几份文件:“那两个呢?”

“死了。”

厉英良停下动作抬了头:“沈之恒带人了?”

李桂生答道:“没有,我们之前侦查的消息没错,昨晚确实就是他自己一个人回家,他那辆汽车,也确实坏在了半路,一切都是按照计划来的,我们追上去的时候,他正自己在街上走呢。”

“那怎么会搭上两条人命?”

李桂生深吸了一口气,似乎是要长篇大论,可最后舔了舔嘴唇,他只发出了气流一般的轻声:“会长,昨夜这事,有点邪性。”

厉英良拧起眉头:“嗯?”

李桂生弯下腰去,嘁嘁喳喳的讲述了昨夜情形,厉英良垂眼看着桌面,凝神听着。等到李桂生把话说完了,他一抬眼,目光如炬:“是不是你们看错了?如果真是脑浆子出来了,怎么可能还会爬起来杀人?”

李桂生被他看得发毛:“这个……您这么一说,我还真有点含糊。兴许是我看错了?”

厉英良用指甲叩叩桌面,盯着他又道:“别的先不提,我就问你最后——最后,他是不是真死了?”

李桂生立刻点头:“会长,最后他肯定是死得透透的了。他那个死法,收尸都有困难。”

厉英良向后一靠:“行,死了就行,死得惨点更好,也让别人看看这和咱们做对的下场。这两天你别露面,回家歇歇,等风头过去了,你再回来给我当差。”

李桂生答应一声,又一鞠躬,然后低头退了出去。

建设委员会占据了一座两进的大院子,但其实没有那么多的人员,一是因为厉英良虚报人数,借机吃了几份空饷;二是因为这委员会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机构,无论是办事的人,还是所办的事,大多都是见不得光,所以如今在这光天化日之下,院子里挺肃静,只有庶务科那里略微热闹一些。

李桂生是个无父无母的光棍,回家也没意思,所以拐进庶务科又消遣了一阵子,及至临近中午了,他正要撤退,不想一位丁秘书冲了进来,瞧见他便是一拍巴掌:“没走?太好了,快快快,会长找你呢!”

李桂生莫名其妙,一路小跑回了会长办公室。厉英良坐在大写字台后,手边摆着一杯滚烫咖啡。见李桂生进了门,他先不言语,直等李桂生走到写字台跟前了,他才说道:“刚得的消息,死不见尸。”

李桂生一愣:“谁?”

“还能有谁?沈。”

李桂生看着厉英良——他是厉英良的心腹,跟了厉英良好些年了,两人有感情,所以他敢对他直视:“什么?这不可能。会不会是有人故意处理了他的尸首,想要隐瞒他的死讯?”

“你走的时候,不是已经惊动巡捕了吗?”

“是啊,警哨听着就像在耳边似的,再说我们动手的时候,早把四周都看好了,周围别说人,连条野猫野狗都没有啊!”说到这里,他脸色一变:“法国人,一定是法国人,沈之恒不是和法国人好吗?”

厉英良嗤笑了一声,有笑声,没笑容,一张面孔寒气森森:“荒谬!法国人和他好,跟法国人隐瞒他的死讯有关系吗?我看你也不错,哪天你死了,我也一声不吭的把你藏起来?没那个道理!”他从鼻孔里呼出两道粗气:“先这么着吧!再等等看,但愿是野狗把姓沈的拖去吃了。”

然后他向后一靠,伸手用指甲叩叩桌面:“这个沈之恒真是麻烦,活着给咱们捣乱,死了也还是不老实。死不见尸,活不见人,这让我怎么对横山交代?”

李桂生陪了个笑:“会长,沈之恒死是肯定死了,您这么告诉横山机关长就成。”

厉英良慢慢点头,又向外一挥手,将李桂生像个毛儿似的挥了出去。

李桂生不是胡说八道的人,厉英良知道。

独坐在写字台后,他盘算来盘算去,没盘算出什么结果来,约莫着咖啡烫不死他了,他端起咖啡杯,尖了嘴巴凑上去轻吸一口,然后一横心把它咽了下去,平心而论,他认为这咖啡的滋味,确实是比中药汤子要强不少,如果拿出一往无前的精神,还是能喝下去的。

有钱人都喝咖啡,这是个摩登洋气的玩意儿,厉英良现在也有钱了,所以也必须要喝。吸吸溜溜的喝完了这一杯咖啡,他忽然想起个事儿:自己忘记给咖啡加奶加糖了。

把小杯子一放,他叹了口气,把门外的丁秘书叫了进来:“小丁,我今晚有事吗?”

丁秘书从兜里摸出了个小本子,翻开来读道:“会长,晚上米将军请客,您得去趟英租界米公馆。”

“哪个米公馆?”

“维多利亚道的那个,他八姨太住那儿。米将军今晚请客,就是因为八姨太给他生了个儿子,儿子今天满月。”

厉英良半晌没言语,横山瑛对米将军很感兴趣,颇想拉拢拉拢他。米将军虽是无兵无权了,但名望尚存,而横山瑛要的就是他的名望。

机关长一发话,厉英良就要行动,尽管他最怕参加这一类的晚宴。怕也不是怕别的,怕的是他一到那觥筹交错的场合就发懵,宾主们都会谈笑风生,独他不会,他也学了几句漂亮的场面话,见了人就一字一句背诵出来,态度是相当的严肃认真,背到最后,几乎是肃穆沉痛,谁听了都觉得他像是在致悼词,恨不得陪他哭一场。

由着米公馆的晚宴,厉英良又想起了沈之恒,他不止一次的见过沈之恒,都是在各色的宴会上,也不止一次的想和沈之恒交个朋友,但沈之恒不爱搭理他。不交朋友也罢,他退一步,只求沈之恒肯给他个面子,别在报纸上继续揭他这个建设委员会的真面目,横山瑛也愿意花点钱让沈之恒闭嘴,然而沈之恒洋洋得意的躲在租界里,就是不搭理他。

沈之恒有沈之恒的势力,认识西洋人,也认识青帮老头子,旁人提起他,都称他一声沈先生。沈先生在不搭理他之余,还有好几次以一种奇异的目光看了他,说不上是讥笑还是怜悯,总之像是在审视一只小型的困兽。厉英良在宴会上本来就已经窘得无地自容,又受了他这样的目光,真是恨不得原地爆炸,炸死沈之恒这个狗日的。

所以在从李桂生那里听了沈之恒那繁琐的死法之后,厉英良心里很满意。

厉英良撒开人马,找到了入夜时分,依旧没有找到沈之恒的尸首。

喽啰们继续找,会长则是坐上汽车,前往米公馆赴晚宴。汽车驶入英租界,厉英良拨开窗帘向外望,看到路边停着一辆汽车,那辆汽车他认识,全天津卫独一辆,是沈之恒的。

眼珠盯着那辆汽车,他心中暗想:“死哪儿去了?”

这个问题将继续折磨厉英良若干天,而与此同时,在两条街外,小姑娘米兰攥着盲杖站在院子里,也在思考类似的问题:“死哪儿去呢?”

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廿一日,夜。

米将军得了个儿子,十分欢喜,又想着正房太太膝下无儿,便罕见的回了家,一是向太太通报喜讯,二是想让正房太太和八姨太太合为一家,八姨太太的儿子认她做娘,将来长大了,也能一样的孝顺她。

他没存坏心眼儿,然而米太太不是他的知音,怎么听怎么认为他是要将八姨太太带回家中,和自己分庭抗礼。她守活寡已经守得够苦了,如今竟然连个正头太太的身份都不能保住,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?

于是她和米将军大闹一场,米将军把她捶了个半死,她也将米将军挠得花瓜一般。花瓜晚上还要宴客,如今破了相,真是气得要吐血,临走时撂下狠话,要休了她这个臭娘们儿。米太太趴在地上号哭了一大场,号着号着,忽然想起方才女儿一直躲在房里装死,也不出来护一护自己,真是随了他们米家的性情,是个天生的小白眼狼。

一挺身爬起来,米太太冲去女儿的卧室,将躲在里面的米兰揪出来,由着性子乱打了一通,家里几个老妈子远远看着,吓得一动不敢动。而米太太发泄出了满腔恶气,意犹未尽,又把这女儿一把搡进了院子里去,只说自己不要她了,她既是心里向着她爸爸,那就滚到她爸爸那里,喝她弟弟的满月酒去吧!

然后她发号施令,让老妈子把大门关了个死紧,不许她进楼。

米兰一直没哭,不是她坚忍过人,是她绝望到底,知道哭没有用,所以懒怠哭了。

也不哭,也不求饶,她只穿了一身灰哔叽洋装,小腿箍着羊毛袜子,膝盖还露在外面,一阵寒风就把她吹成了透心凉。她抽抽鼻子,嗅到了雪的气息。

她除了眼盲,其余感官全有过人的敏锐。手里攥着盲杖,她向着院门口迈了步。天无绝人之路,实在活不成,总还死得成。现在她要找个无人的地方躲进去,然后等着雪来。今夜一定会下雪的,有风有雪的一整夜,应该能够把她冻死了。

天黑透了,门外街上的路灯也坏了好几盏。她无声无息的走了出去,冻硬了的漆皮鞋底踏着街道,她听见大风在两旁院墙上来回碰撞,还听见了远近的车声人声。忽然侧身靠墙一躲,她笔直的站了好一阵子,才等来了两个骑着脚踏车的巡捕。

巡捕没有看见她,顶着风猛蹬脚踏车,从她身边蹬了过去。她还是不动,直到两名巡捕在前头拐了弯了,她才又迈了步。

她是在这一带长大的,记忆力又是极好,平时再怎么不出门,对这一带也还是了解。她有她的目的地。

走到街尾拐了弯,继续走,走到半路有岔路,拐进岔路继续走,她一路连个磕绊都没有,并不是有神相助,是老天爷不肯把她往死里逼,天生就给了她这个本事。最后在岔路尽头再一拐弯,风声大了,因为两边没了洋房公馆,到了荒凉地方。

席卷平地的风声,和在断壁残垣中打转的风声,对于米兰来讲,是很不一样的。她觅着风声向前走,走下路基,走向了一片废墟。废墟是幢遭了大火的老房子,烧得只剩了几段残墙,因为大火还烧死了这房子里的几口人,所以夜里这一带鬼气森森,纵然是在炎热夏夜,也没有人敢跑到这里来。

这里就是她的目的地。她的脚已经冻僵了,漆皮鞋的底子又硬,她走得深一脚浅一脚,隐约觉着自己是走到两面墙的夹角里了,她伸出盲杖一探,杖尖果然是碰了壁。这是个好地方,可以让她靠墙坐下喘几口气,可是耳朵动了动,她忽然屏住呼吸,僵在了原地。

盲杖抵着残墙,她花了一分钟的时间,确定了墙后确实是有呼吸声,并且是人类的呼吸声。

她开了口:“谁?”

墙后传来了回答:“别过来。”

那是个男人的声音,低沉柔和,还挺好听,只是有气无力。米兰没听他的话,一边绕过残墙走向他,一边说道:“今夜很冷,你在这里会冻死的。”

那人显然是慌张了,又说了一声“别过来”,可见米兰已然过来了,他轻轻的叹了一声:“既然你不听话,那我就对不住了。”

米兰停在了他面前,俯身深吸了一口气:“你受伤了?”

没有回答,只有一阵腥风掠过她的鼻端,是沈之恒抬起一只凝着干血的手,在她面前晃了晃:“你看不见?”

她睁着两只清炯炯的大眼睛,一点头。

然后她听到了第二声叹息,头颅破碎、肢体扭曲的沈之恒放下手,这一声叹得又轻松又失望,一颗眼珠滚出眼眶挂在脸上,随着他的叹息晃了几晃。不必杀人灭口了,很轻松,可是不杀人灭口就没有东西吃,所以又有点失望。用尚且完好的一只眼睛望向米兰,他发现这是个娃娃脸的小姑娘,披散着一头凌乱长发,荏弱苍白,有非常灵秀的眉眼。

“你是谁家的孩子,大半夜的,怎么跑到了这里来?”他问。

米兰蹲了下来,由那一阵腥风做出了判断:“你是不是流了很多血?”

“有人在追杀我,我不能去医院,你若是有心帮忙,可否给我的朋友打个电话?我的朋友有办法救我。”

米兰冷着一张要上霜似的小脸,愣住了。

作为亲生母亲口中的小白眼狼兼扫把星,她根本“活着都多余”,谁会把性命交到她手里?她哪里负过事关生死的重担?忽然有这么个人求她救命,她几乎有点受宠若惊。而一瞬间的惊讶过后,她决定拿出一点高风亮节来——自己先不死了,先救他,等救完他了,自己再死。

向着沈之恒的方向,她一点头:“好的。”

“济慈医院你知道吗?”

“不知道。”

“一般的电话簿子上都有济慈医院的号码,你打过去,找一位名叫司徒威廉的医生,让他来找我,不要惊动别人。”

“好的。”

“要保密,如果有人在威廉之前找到我,我就没命了。”

米兰继续点头:“好的。”

她不假思索,一口一个“好的”,搞得沈之恒也有点摸不清她的路数:“你是谁家的孩子啊?”

“我……我姓米。”

“这一带姓米的可不多,难道你是米将军家的大小姐?”

“你认识我父亲?”

沈之恒向她笑了一下:“怪不得,虎父无犬女。可是这大半夜的,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?”

米兰沉默了片刻,差一点就要实话实说,可是转念一想,又觉得自己那些事不值一提。于是,她最后没头没脑的答了一句:“我没事的。”

“真没事,就快回家吧。”

“那你呢?你就一直躺在这里吗?”

“我腿断了,走不成路。不过你放心,我也没事的。”

米兰放下盲杖,抬手从领口开始解纽扣,脱了上身的小外套。小外套薄薄的,她把它展开来盖在了沈之恒身上。沈之恒看着她,就见她露出了里面的毛线背心和绒布衬衫,乱发随风披了她满脸满肩,她直着一双清凌凌的大眼睛,鼻翼小而峻整,薄嘴唇抿成直线,是又幼稚又冷酷的相貌。小外套刚盖上,就被风吹了起来,又被她一把摁住。

“我回家了,明天一定给你的朋友打电话。”她对着沈之恒的脸说话:“你不要冻死啊!”

她正色说话,仿佛沈之恒想不冻死就能不冻死。沈之恒没见过这样的孩子,有点感动,也有点想笑:“好,我答应你,等你救我,一定不死。”

米兰抓过他的手,把他那手压在了身上的小外套上,然后抓起盲杖,站起身往外走。沈之恒转动一只眼珠,追着她看,就见大风卷起了她满头的乱发,她在废墟之中高高低低的走,偶尔甚至敢从高处蹦跳下去。沈之恒见过许多灵活的瞎子,可灵活到她这程度的,真是前所未有。

“米大小姐。”他咀嚼着这四个字,觉得那远去的小影子有点意思。他从昨夜爬到这里之后,因为太冷太饿,就再也没能动过——也没法动,无论是谁瞧见了现在的他,怕是都要当场为他操办后事、请他入土为安。他若敢有异议,被人当成邪祟就地火化了,也是有可能的。

米兰上了道路,越走越兴奋,并且完全不想死了,起码,暂时是完全不想死了。

她是一无所有的人,可终究还是年少,还有热血。没有人来拯救她,那换她去拯救别人也好。总之来到人间走一遭,她想做出点什么,还想留下点什么。废墟里那人是好人还是坏人?不知道,没来得及问,也管不得了。哪怕他根本不是人、是妖怪,她也愿意救。

横竖她也一直活得像个孤魂野鬼,人间的规矩道理,既是不曾保护过她,她也就不必遵守它们。身后传来了汽车声音,对她那过分灵敏的耳朵来讲,堪称巨响。她下意识的又往路边躲去,哪知道汽车竟是在她身边停了,车门一开,有人探身出来问道:“小姑娘,你怎么一个人在街上走?迷路了?”

声音很陌生,低沉嘶哑,缺失温度与感情。米兰自知跑不过汽车,索性停下来,转向了那个人:“我正要回家去。”

“你家在哪里?我送你一程。”说着,那人的声音顿了顿,随即凑近了些:“小姑娘,眼睛不方便?”

她没从对方的声音中听出恶意,于是一点头。

一只手攥住了她的腕子,然后那声音又响了起来:“请上来吧,我不是坏人。你家在哪里?我送你回家。”

米兰身不由己,顺着他的力道抬腿上了汽车。攥着她那腕子的手松了开,从她面前伸过去关了车门。平时没什么人善待她,所以她待旁人也冷漠,如今忽然遇到了个好人,她思来想去的,感觉自己也应该多说几句话,说什么呢?她忽然想了起来:“谢谢您。前面拐弯再开过一条街,有一座米公馆,就是我家了。”

那声音提高了调门:“你是米将军家里的人?”

米兰有些迟疑:“他……他是我爸爸。”

那声音忽的又凑到了她跟前:“你是米大小姐?”

她下意识的向旁躲了躲:“是。”

那声音立刻又退了回去:“不好意思,我是太惊讶了,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米大小姐。敝姓厉,厉英良,和令尊也算是……朋友吧。”

米兰暗暗叫苦,越是想保密,越是遇上了熟人,平时她老老实实的坐在家里,也没见得有这么多人认得她是米大小姐,她生平第一次半夜跑了出来,结果发现自己竟是名满天下。向着厉英良的方向一点头,她喃喃道:“厉叔叔好。”

厉英良上下打量着她,看她蓬着头发拖着鼻涕,鼻尖冻得通红,尤其是身上只有那么单薄的两层衣裳,膝盖干脆全露着肉。她这个模样太惨了,惨得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妹妹。他原来有个小妹妹,家里穷,小妹妹肚子疼没钱治,疼得在土炕上滚来滚去,一直滚到了死,临死时就是这么蓬头垢面涕泪横流,胳膊腕子也像米大小姐这样细细瘦瘦。小妹妹是个大眼睛尖下颏的长相,如果长到了十几岁,模样大概也是米大小姐这一款。

他到底也不知道小妹妹是因为什么病而死的,千古谜案,无从追索。于是对着米兰,他开了口:“大小姐,怎么半夜一个人在街上走?”

“我……妈妈打我,我急了,就跑出来了。”

他柔声问:“令堂为什么打你?是你做错了什么吗?”

“我没有犯错,是妈妈自己生气,因为爸爸给小弟弟办满月酒。”

厉英良点了点头,想起了今晚宴会上米将军那张花瓜似的面孔。这小姑娘的话,和米将军的花瓜正能对得上,可见是真话。

“以后不要这样乱跑了。外面危险,要是遇见坏人,把你拐走卖了怎么办?就算没遇上坏人,天气这么冷,也要把你冻出病的。”

米兰点了点头:“谢谢叔叔,我知道了。”

厉英良其实比较希望她叫自己一声哥哥,不过人家乃是米大小姐,不可轻慢;而且她是瞎不是傻,自己哄着她叫哥哥,万一这事被她说出去了,倒显得他动机不纯。其实他哪里是那种人?他这人一心做大事,私生活都清白死了。

午夜时分,厉英良把米兰送回了米公馆。

米太太在把女儿推出去之后,就借酒消愁,醉了个昏天黑地,此时睡得连呼噜都打起来了。厉英良本以为自己把米大小姐送了回来,算是立了一功,米家定会感激自己,哪知道米公馆开了大门,只出来了个哆哆嗦嗦的老妈子,将米兰领了回去。厉英良没想到米大小姐这么不值钱,惊讶之余,无话可说,只得上了汽车,打道回府。

这一夜,厉英良第一次见到了米兰,米兰第一次遇到了沈之恒。他们因缘际会,由此相识。

正是一场毫无预兆的缘起。


米兰回了卧室,一路上老妈子打着哈欠唠叨:“大小姐你可真是吓死人了,怎么敢一个人跑出去,小命不要了?亏得遇上了好心人,用汽车把你送回来,要不然你看又看不见,路也不认得,真跑丢了怎么办?我刚还想着,等太太睡熟了,就把你领回来,你可好……”

米兰默然的进了房间,老妈子和米太太周旋一天,早累极了,这时见大小姐也归了位,便赶紧也去休息。米兰在房中打了几个冷战,走到床边坐下来,脱了鞋,鞋是漆皮鞋,漆皮冻得像铁皮一样。缩起双脚抱着膝盖,她靠了床头坐着,胸中激荡,睡不着觉,直到凌晨时分,才倒下去睡了。

再醒来时,她头重脚轻,手是冰凉的,额头却滚烫。她知道自己是病了,但并不声张,悄悄的洗漱过后,她推门走了出去。

这时正是上午九点多钟,米公馆静悄悄的,是从米太太到老妈子,都没有醒。从走廊内的电话机旁走过,她想起了昨夜废墟上的那位先生。他求她给济慈医院打电话时,一定是忘了她的眼睛。

她看不见电话簿子上济慈医院的号码,想要知道,只能请人帮她看,可是她能请谁去?请家里的老妈子?老妈子会允许她无缘无故的给个陌生医生打电话?

不过,她还有别的办法。一边走一边张开右手五指,她在走廊拐弯处抄起了倚着墙壁的盲杖,左手插在洋装上衣的小口袋里,里面塞着两张钞票。她用不着钱,平时也从来没有人给她钱,但她也偷偷的存了几块钱,存了这几块钱要做什么?她自己本来也不知道,今天明白了,大概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,这几块钱就是为了能让她今天出门的。

轻轻推开楼门,她一闪身出了去。快步穿过院子,她出大门上了街,迈步走向街尾,她远远就听见了洋车夫们的说笑声。

她坐上一辆洋车,攥着盲杖的手心全是汗:“我去济慈医院。”

她真怕洋车夫不认识济慈医院,然而洋车夫很痛快的答应了一声:“好嘞!您坐稳了!”

米兰没想到济慈医院这么近。

洋车跑起来,人在座位上是向后仰的,她难得出门,偶尔出门也是坐汽车,第一次这么在大街上仰着跑,她捏着一把汗,总怕自己仰大发了,会向后一个倒栽葱,栽到街上去。幸而那洋车夫跑不多久就停了下来:“小姐,到啦!”

洋车一停,米兰又是向前一栽。摸索着下了地,她从衣兜里掏出一张钞票,递给了那洋车夫:“够吗?”

洋车夫笑道:“多了!这点路哪用得了一块钱?您给我两毛就成,多了我也不敢要,万一回头你家大人知道了,非骂我欺负孩子不可。”

米兰没有零钱,而且两毛也罢一块也罢,对于她来讲,其实区别不大,横竖她只是想来济慈医院,既是来到了,那么就算她达成了第一个目标。对着洋车夫摇了头,她说道:“那你别走,我到医院里找个人,说几句话就出来,你再把我送回去就行了。”

洋车夫答应一声,又给她指明方向,让她进了医院大门。这济慈医院的全名,乃是“济慈大众医院”,占地一座两进的四合院,里面各科俱全,从割痔疮到接生孩子,全能,尤其擅长治疗花柳病,院长对所有花柳病患者一视同仁,全部注射六零六,药水绝不掺假,几针扎下去,真能缓解患者的难言之苦。除了治疗身体的病痛之外,这家医院还兼治穷病,周围穷人若是一时间走投无路了,可到此地卖血,血价公道,一磅十元,还经常四舍五入的给穷人多添点,凑个整数。所以这家医院生意兴隆,门口总有汽车停着。

门房正在院里站着,冷不丁见外头进来了个盲眼女孩子,便有些摸不清头脑。这女孩子穿得灰扑扑的,乍一看不是什么阔绰小姐,然而定睛再看,她那身灰扑扑的衣裳都是好料子,她本人也是非常之细皮嫩肉,又绝不像是平常人家的孩子。门房正看着她发愣,米兰已经察觉到了他的存在,扭头向他开了口:“您好,请问,这里是济慈医院吗?”

“是,没错。”

“那请问这里是有一位司徒威廉医生吗?”

“啊,有哇!你找他?”

米兰一点头:“是的,劳驾您带我去见他好吗?我找他有非常紧急的事情。”

门房把米兰领进了休息室,然后去找司徒医生。米兰坐在休息室里,凝神辨别着空气中的种种气味,忽然抬头望向门口,她听见有人大踏步的走过来了。

果然,房门一开,司徒威廉登场。

司徒家本是南洋华侨,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回了中国。司徒老爷是个官迷,加之颇有资产,所以北上京津,在北洋政府时代,当过好几任不小的官。这司徒威廉其实和司徒家没有任何关系,他是司徒老爷的养子,据说他是十七八岁时父母双亡,虽然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,已经很可以自立门户过日子,但司徒老爷仿佛是和他家里有点什么交情,所以将他收为了义子。司徒家最不缺的就是孩子,亲生的儿女都已经是乱糟糟的够吵,故而司徒威廉也没怎么进过司徒家的大门,一直是住校读书,待到从医学院毕了业,他在济慈医院里谋了一份职业,自赚自花,更是不沾司徒家的光。而司徒家的小姐少爷们看他不是个分家产的对手,对他倒是都挺友好。

司徒威廉血统复杂,生得高大白皙,一头卷毛,穿着白衣往那儿一站,宛如一株大号的玉树。听闻有年轻女士拜访自己,司徒医生挺美,兴致勃勃的赶过来,一路逆风而行,白衣飘飘。及至进门这么一看,他稍微有点失望,因为这女士未免年轻得过分,简直还是个孩子。

“你好。”他开了口:“我是司徒威廉。”

米兰站了起来,向他一鞠躬。然后直起腰说道:“我叫米兰,有秘密的话要对您讲,请您关好门。”

司徒威廉转身关严了房门,然后走到米兰身边坐了下来:“秘密的话?你认识我?”

米兰转向司徒威廉,小声说道:“你的朋友受了伤,要你去救他。”

“我的朋友,谁啊?”

米兰一蹙眉头:“我忘记问他名字了。”

“你坐,仔细给我说说,我哪个朋友受伤了?”

米兰依言坐下,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讲了个完全。司徒威廉越听越是悚然,末了也放轻了声音:“我明白了!我今夜就去救他!”

“你尽量早一点,我怕他会冻死。”

“我知道,放心吧,我有办法。小妹妹,谢谢你,等他好了,我和他一起登门谢你。”

米兰连忙摆手:“不,我妈不知道我夜里出门,知道了会打我的。我也不要你们谢,你让他好好活着就是了。”

说完她起了身:“我要回家了。”

司徒威廉随着她往门口走:“我叫辆洋车送你回家。”

米兰在门前忽然一转身,她看不见,司徒威廉也知道她看不见,可她用一双冷冰冰清澈澈的眼珠正对了他,低声问道:“你真的会去救他吧?”

司徒威廉笑了:“当然,我是他最好的朋友。”

米兰垂下眼皮,记住了司徒威廉的声音和气味。如果司徒威廉欺骗了她,让废墟上的那人痛死了冻死了,那么除非她也早早死了,否则只要有机会,她就一定要来质问他的。

米兰出门上了洋车,一进家门就支撑不住了。

她身体滚热,面孔却是惨白,家里的人醒没醒?知不知道她偷偷出门了?她顾不得调查,连滚带爬的回了卧室。身体轻飘飘的躺在床褥上,她昏昏沉沉,感官却是变得无比敏锐,远近的声浪呼啸而来,她听见了一个大千世界。这个世界没有颜色没有面貌,除此之外,应有尽有。

下午,老妈子发现了高烧的米兰,连忙去告诉了米太太。米太太余怒未消,听了这话就冲到米兰床前,指着她的鼻子骂:“我昨晚不过是说了你几句,你今天就装成这个病病歪歪的样子给我看,怎么?还想讹上我不成?我告诉你,趁早给我收起这套把戏,你爹毁了我一生一世,你这个东西也想凑热闹爬到我头上来?直告诉你,没门!有本事你也给我滚,永远离了这个家!人人都当娘,偏我造了孽,养了你这么个瞎子出来,嫁不出撵不走的,一辈子都要赖上我,我要熬到哪天才算到头哇!”

米太太说到这里,又想哭又想骂,一张嘴难说两篇话,气得又要去打米兰,还是老妈子看她躺在床上,瘦成了薄薄的一“片”人,实在是禁不住米太太的拳脚,故而连求带哄,将米太太拥了出去。

米兰闭眼躺着,一动未动。

因为济慈医院的院长是司徒威廉的表兄,所以司徒威廉很容易的借用了医院汽车,还在下午早退,提前回家作了一番布置。

他心急如焚,焚得晚饭都吃不下,眼巴巴的望着窗外等天黑。单是天黑还不够,还得是黑到万籁俱寂,街上连条野狗都没有才行。

午夜时分,他出发了。

上午来见他的那个小姑娘,名叫米兰的,除了她家门口那条路,其余街道的名称一概不知,所以他费了好大的劲儿,才把路线搞清楚。至于求救那人的身份,不必提,一定就是沈之恒。除了沈之恒,还有谁会这么高看他,敢死心塌地的等着他去救命?

汽车驶上大街,他圆睁二目的看路,副驾驶座上放着个帆布挎包,里面的两只玻璃瓶相互碰撞,发出闷响。这一路决不能出任何岔子,一旦汽车被截停,别的不提,但是那两只玻璃瓶就够他喝一壶的。道路两边的路灯越来越稀疏了,这是已经驶过了洋房林立的繁华地段,他轻轻呼出了一口气,一打方向盘转入一条黑暗小街,靠边踩了刹车。

推开车门跳下去,他被寒风吹出了一个喷嚏。将身上的大衣紧了紧,今晚月黑风高,他只能依稀看清前方这一片废墟的轮廓。摸索着迈出了第一步,他弯着腰,一边走一边轻轻的呼唤:“沈兄,我来了,你在哪儿呀?”

一堵残墙后头,发出了一声呻吟。

司徒威廉赶忙跑了过去,正巧这时天上云散,露了月亮。他借着月光向下一瞧,吓得一跳脚:“哎哟我的天!”紧接着他又凑近了,俯下身细瞧:“沈兄,谁把你弄得这么乱七八糟的?你还能活吗?”

沈之恒的声音响了起来,虽是有气无力,但是还算平稳:“那就看你想不想让我活了。”

司徒威廉伸出双手,想要抱他,然而又不知从何下手:“我当然是想让你活了,要不然我来这儿干嘛啊!”

沈之恒轻叹了一声:“那你倒是救呀。”

司徒威廉站起来转了个圈,忽然福至心灵,把大衣脱下来将沈之恒胡乱的一卷,约莫着把他身上那些七零八碎的玩意儿都卷好了,他双臂运力,将这个卷子扛了起来,然后一路小跑冲上大街,把这个卷子送进了后排座位上。

气喘吁吁的坐上驾驶座,他发动汽车一踩油门,回家去了。

在他独居的小公寓里,司徒威廉一直忙到了天明。

双手叉腰站在床边,他低头看着自己的作品。作品是个被绷带和夹板缠牢了的人形,类似一具木乃伊,只露出了半张尚算完好的面孔。毯子盖到木乃伊的胸膛,沈之恒闭着眼睛,刚刚入睡。司徒威廉虽是医学院毕业,然而连庸医都算不上,一直只在济慈医院的外科混日子。方才他费了牛劲,出了一身又一身的大汗,好容易才把沈之恒那横流的内脏塞回腹腔,又把那枚当啷在外的眼珠子放回了眼眶。至于他头上开的大洞,不知去向的半脑壳脑浆,以及碎裂的关节,他就没办法了,他就只能把沈之恒绑出个人类的形状出来。

家里有三个热水袋,他把它们灌好了,放到了沈之恒身旁。沈之恒在废墟里躺了两天两夜,身体冷得像蛇一样。要不是怕他在浴缸里会散成一缸碎肉,司徒威廉真想给他泡个热水澡,让他赶紧恢复正常体温。

虽然他是冻不死的。

“沈兄?”他开口唤道。

沈之恒没有反应。

他搓了搓手,俯身凑到了沈之恒耳边,又唤:“沈兄?”

沈之恒还是没有反应。

他舔了舔嘴唇,屏住呼吸伸出双手,扒开了沈之恒的嘴唇。歪着脑袋睁一眼闭一眼,他设法去看对方的口腔喉咙,又用指肚向上推了推对方的牙齿。沈之恒的牙齿整齐坚固,司徒威廉冒着指肚受伤的危险,使足了力气去摁他的犬齿,果然,有骨刺一样的细小尖牙突破牙龈,紧贴着犬齿背面刺了下来。

他嘻嘻一笑,随即就见沈之恒睁了眼睛。沈之恒的眼睛大而深邃,冷森森的注视了司徒威廉,他开了口:“别闹。”

然后他闭了眼睛继续睡,一觉睡到了中午。

这对他来讲,已经算是难得的长眠。司徒威廉躺在床尾,正仰面朝天的举了一本小说看。忽然听到了他的动静,便坐起来问道:“醒了?”

沈之恒打了个哈欠:“我饿了,有没有东西吃?”

司徒威廉来了精神:“想吃东西可以,我们做个交易——”

沈之恒忽然紧紧的一闭眼,神情痛苦狰狞:“去你妈的!我要饿死了!”

司徒威廉这回不贫嘴了,跳下床连拖鞋都没穿,直接走去拎起了门旁的帆布挎包,从里面掏出两只暗红色的大玻璃瓶。

暗红,是因为里面盛着血浆。

拔下瓶口的橡胶塞子,他从抽屉里找出一根麦管插进瓶口,然后双手捧着瓶子送到了枕旁,沈之恒扭过头一口衔住麦管,恶狠狠的吮吸起来。一口气吸光了一瓶血浆,司徒威廉及时续上了第二瓶。等到第二只玻璃瓶也被他吸空了,他吐出麦管,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。

眼珠颤抖着翻上去,眼皮忽闪着合下来,他眩晕似的陷在床褥里,微微张了嘴,轻轻的呼气吸气。司徒威廉站在床边,不敢出声,也不敢走动,只瞪大了眼睛看他。

十分钟后,沈之恒像是慢慢回过了神。扭过脸看着司徒威廉,他慢吞吞的开了口,声音温柔:“威廉,对不起,吓着你了。”

司徒威廉转身把玻璃瓶子放到桌上,从脸盆架上拽下毛巾,走过来擦净了沈之恒嘴角的血渍:“唉,我救了你,你还吼我。”

“等我好了,一定重谢你,好吧?”

司徒威廉是孩子脾气,悻悻的走去洗手间,他冲洗了两只玻璃瓶,又用香皂洗净了手上的血点子。及至回到房内时,他已经委屈过了劲儿。兴致勃勃的在床边坐下了,他问沈之恒:“说说,是谁对你下了毒手?”

“你别管这些事,我心里有数。”

“行,我不管,反正你办的那些报纸,成天东家长西家短,谁的隐私都敢揭,恨你的人肯定有的是。不过沈兄,你是真命大,躺着不动都能等来个小姑娘帮你跑腿送信。你说大半夜的,她跑那儿干什么去了?”

“不知道,下次见面,我问问她。”

“反正她的胆子可真不小,竟然一个人找到我们医院去了,她眼睛又看不见。”

“她亲自去了医院?”

“是啊。”司徒威廉一捅他:“想起件事,她还说了,不许咱们到她家里道谢,她这些事都是偷着干的,万一让她妈知道了,她妈就要打她。”

沈之恒这回“嗯”了一声,不置可否。

到了下午,司徒威廉出门上班,他上班共有两项任务,一是归还汽车,二是到外科诊室坐着,有事做事,无事冒充洋毛子医生,坐在外科门口展览,让往来病患看着,显着本院学贯中西,富有洋味。

司徒威廉一坐坐半天,几乎将屁股坐扁,然后在傍晚时分,他监守自盗,袖了两大瓶血浆下班回家。跑来济慈医院卖血的穷人天天不断,医院简直收不了那许多,医院不收他收,旁人问起来,他就说是卖给沈之恒,沈之恒有怪癖,爱拿人血浇花,浇兰花。

这怪癖是够吓人的,一般的人天天在家拿人血浇花,家里人不管,左邻右舍都要把他扭送到精神病院去,但沈之恒是名流大亨,人们对这一类人物总是格外的宽容些,好比风流才子理所当然的应该休了家里的小脚媳妇,然后同时和女学生们谈个三四场恋爱。沈大亨高踞于租界内的洋楼公馆里,别说他拿人血浇花,他就是偷着吃了几个活人,只要巡捕不管,谁又能奈他何?

司徒威廉其实早就不想在济慈医院混日子了,不为别的,只因为太无聊,有浪费光阴之嫌,可是为了喂饱他那位沈兄,他还不便辞职。他和他的沈兄相识三年有余,时间不很长,但是两人一见如故,感情很深。他们初次相见也是在一个夜里,他下了夜班要离开医院,结果在医院门口遇到了昏迷的沈之恒。他把沈之恒搀进医院,正想看看他是犯了什么急病,哪知一转眼的工夫,这位昏头昏脑的老兄就冲进院子里,把看门的大狼狗给咬了。

当时的沈之恒喝了一肚子狗血,镇定下来,回头看着司徒威廉,他等着司徒威廉狂呼乱叫,然而司徒威廉一声没吭,只说:“牙口不错啊!”

又说:“你得陪我们狗钱,这狗是医院养的。”

二人就此相识,从灵魂的层面来看,他二人堪称是志不同道不合,然而相处得竟然很好——不是假好,是真好。

至于这位沈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,司徒威廉认识了他三年,研究了他两年半,至今还是没有搞清他的物种。如果不太较真的话,威廉认为,这位老兄应该属于妖魔鬼怪一流。

沈之恒在司徒威廉家里躺了一个月。

在第三十天的夜里,司徒威廉拆了沈之恒身上的绷带和夹板,他赤身裸体的躺在床上,骨骼完整,关节灵活,肤色均匀,没有疤痕,只是瘦得厉害,四肢显得奇长,并且周身腥得厉害,像是刚从血海里爬上来的。

在司徒家的浴缸里洗了个热水澡,他出水之后,坐到了浴缸旁的木凳子上,低了头让司徒威廉给他剃头。司徒威廉一手拿着剪刀,一手握着木梳,剃得细致,一边剃一边喃喃的说话:“血浆是二十一瓶,你一共喝了五十多瓶,就算六十吧,二六十二,一共一千二,我还伺候了你一个月,为你打了一个月的地铺,今天还给你剪了头发,所以你明天得给我两千。”

沈之恒说道:“没出息,算来算去,才两千?”然后他忽然想起了个新问题:“这些天你拿回来那么多血,医院那边会不会起疑心?”

司徒威廉登时笑了:“我有我的办法,你甭管。刚才你说两千太少,那你再给我添点儿,让也我长长出息?”

“明天给你开支票。”

“开多少啊?”

“不一定,看心情。”

司徒威廉用剪刀一磕沈之恒的脑袋:“反正我知道,你亏待不了我。你等着,我给你剪个漂漂亮亮的新发型。”

沈之恒抬了头,有点警惕:“什么新发型?你给我剪短了就成,别拿我的脑袋闹着玩。”

“就剪我这个发型,怎么样?”

“爆米花脑袋?我不干。”

“你不懂,我这个发型绝对是今年巴黎最新的款式,我这是没梳好,打点发蜡就不像爆米花了。”

“不行不行,我明天是要出去见人的。”

“哼!”司徒威廉“嚓”的一合剪子:“由不得你。”

司徒威廉如愿以偿,将沈之恒两鬓剃得发青,使其沐浴了巴黎吹来的摩登西风。

然后将一瓶血浆塞进帆布挎包里,他要把沈之恒秘密的送回沈公馆去。走到门口一回头,他没瞧见沈之恒,连忙拎着挎包回到浴室,就见沈之恒对着玻璃镜子,正在往头上涂生发油。

“沈兄,你不至于吧?”他哭笑不得:“大半夜的,谁看你啊?”

沈之恒将头发偏分开来,向后梳去。没了碎发的遮掩,他彻底露出了瘦削面孔,大眼睛陷在黑压压的浓眉下,他鼻梁高挺,嘴唇纤薄,下巴都尖了。抬手正了正领带结,他对着镜子叹了口气,转身面对了司徒威廉:“我这种人,最怕的就是出纰漏。尤其是这一次,更不能让人看出我是死里逃生。”

“看出来又怎么样?反正你又没真死。”

“死里逃生终究是件狼狈的事情,我最好是体面到底。”

说完这话,他扯了扯西装下摆,转身走出狭窄浴室,经过司徒威廉时,他见这青年还在拎着口袋发呆,便低声说道:“跟上,送我回家。”

司徒威廉回过神来,连忙追着他出了门。


厉英良走进了建设委员会的大门,一进门院子里就肃静了,房内的人隔着上了霜的玻璃窗,隐约瞧出了他气色不善。李桂生还在庶务科里胡混,这时就推开门迎了出去:“会长。”

厉英良看都没看他一眼,只在经过之时向他一勾手指。李桂生快步跟他进了会长办公室。接过厉英良的大衣挂上衣帽架,他端起茶壶往外走,想要出门灌壶开水沏茶。

然而这时厉英良开了口:“站住。”

他当即端着茶壶打了个立正:“会长有什么吩咐?”

厉英良在写字台后坐下了,后脑勺往椅背上一枕:“你是怎么办的事?”

李桂生一怔:“我怎么啦?”

厉英良脸上没表情,力气全运到嘴上了,嘴唇一努一努的往外喷字:“沈之恒没死!”

李桂生把茶壶放到了写字台上,然后垂手站立,正色说道:“会长,我李桂生今天把话放这儿,他要是没死,我把脑袋拧下来给他当球踢。我不能说我从来没骗过人,但我敢说我从来没骗过您。”

厉英良压低声音,还是那么恶狠狠的运着劲儿,像是要把话啐到李桂生的脸上去:“那昨天怎么有人在法租界看见了他?连横山都知道了,横山大清早的把我叫过去,指着我的鼻子质问我是怎么回事,我他妈的一个字都答不出来。怎么回事怎么回事,你现在就给我讲讲,究竟是怎么回事!”

李桂生咽了口唾沫,有些慌乱,但是因为底气足,所以敢还嘴:“会长,我还是那句话,我敢拿我自己的性命发誓,沈之恒没死我死!”

办公室寂静下来,厉英良身体下滑,窝在了椅子里盘算心事,眼珠子滴溜乱转,偶尔扫过李桂生。李桂生梗着脖子站得笔直,因为太委屈了,所以不服不忿,竟然有了点顶天立地的劲儿。

良久之后,厉英良又发了话:“我也知道,你犯不着撒这个谎骗我,不过横山的部下,也确实是看到了活的沈之恒。”

李桂生忽然问道:“替身?”

“有必要吗?”

“咱们看着是没必要,可兴许姓沈的有另一层身份呢?您想要是没人给他撑腰,他敢公开的在报纸上骂日本人?兴许他上头的人,就是想要借着沈之恒的名望,把那几家报馆经营下去,好继续和日本人做对。”

厉英良皱起眉头,感觉李桂生说得不对,但若非如此,就不能解释沈之恒的死而复生。嘟起嘴又沉默了好一阵子,末了他把嘴唇收回去,说道:“你现在就派人出去,把沈之恒给我找到。”

李桂生答应了一声,端起茶壶退了出去,片刻之后送了一壶热茶进来。厉英良还窝在椅子里出神,电话铃响了,他魂游天外,也没有要接听的意思,于是李桂生寻思了一下,伸手抄起了话筒:“厉会长办公室。”

嗯了几声过后,他捂住话筒,对着厉英良小声道:“是金二小姐,说要立刻和您说话。”

厉英良僵着没动,直过了半分多钟,才伸手接了话筒:“喂?二小姐吗?我英良。”

说完这话,他一扯嘴角,下意识的露了个笑容,此笑容相当之勉强和疲惫,仿佛他笑着笑着就能睡过去:“哦……感谢二小姐的好意,可我不合适吧?我根本不会跳舞,二小姐不如找个男同学一起去,还能谈得来……不是不是,不是那个意思,那我怎么敢。我可以给二小姐做汽车夫,你说个时间,我送你过去,再接你回来……不是不是,真不是那个意思……那好,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……好,好,我知道,穿西装,明白,再会,晚上见。”

他笑着将话筒放下,电话一挂断,他的笑容也瞬间消失。重新窝回椅子里,他冷着脸翕动嘴唇,无声的骂了一句。

打电话给他的金二小姐,是个他惹不起的女人,当然,是暂时惹不起。

厉英良父母早亡,一个小妹妹也幼年夭折,他几乎可以算作是孤儿出身,并且还是穷困潦倒的孤儿。他这样的苦命孩子,照理来讲,能活着长大就算成功。而把他抬举成人、让他有机会往上走的恩公,正是金二小姐的父亲,金师长。

厉英良认识金师长时,还是个裁缝铺里的小学徒,成天被师傅和师兄欺凌得死去活来,全凭他忍辱负重,坚决不死,这才熬到了金家二姨太光临裁缝铺这一天。二姨太那时候正受宠,三天两头的添置新衣,非常照顾裁缝铺的生意,厉英良身为一个好模样的小学徒,少不得常要跟着师兄去金宅取料子送衣裳,一来二去,二姨太太便看好了他,认定他是个伶俐的小东西。偏巧那一日他到了金宅,正赶上金师长醉得面红耳赤。金师长瞧他是个精精神神的小白脸子,便酒气冲天的发出感慨,认为这孩子在裁缝铺里干杂活,真是有点可惜。

二姨太听了这话,有口无心的凑了句趣:“那你收他做个干儿子,提拔提拔他,他不就不可惜了?”

金师长打了个酒嗝,正要回答,忽听脚边“咕咚”一声,他低头一瞧,只见厉英良跪了下来,冲着自己就磕起了响头。金师长吓了一跳,可是已经受了人家的头,想要反悔也迟了,只好糊里糊涂的收了这干儿子。而厉英良自此就算是改换门庭,脱离那苦海一般的裁缝铺,改到金宅当差了。

金宅也不是乐土,金师长家里一串孩子,大的小的都敢来欺负他,他咬牙忍着,横竖是忍惯了的,而金家的少爷们再坏也不过是促狭顽劣,不似裁缝铺里的那些家伙心狠手辣。忍到十几岁,他开始到金师长身边当差,金师长私底下也会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,比如说,和日本人勾结连环、倒卖烟土。这种勾当一旦暴露,金师长就逃不过一顶汉奸的帽子,所以这种差事派给谁都不放心,就只能是交给他的干儿子厉英良去做。

厉英良很有上进心,能力的高低姑且不提,反正确实是舍得力气,二话不说就是干。干着干着,他就干出了自己的一片世界——会长一职,不是他干爹赐给他的,是他自己从横山瑛那里,凭着本事争取来的。

金师长这些年瞻前顾后,又想要甜头,又怕当汉奸,犹犹豫豫的,已经耗尽了日本人对他的信任。厉英良也没有那个耐心再替他干私活了,做汉奸就做汉奸,厉英良不在乎,为了出人头地,他不介意再认个东洋干爹。可惜横山瑛实在是太年轻了点,要不然,他也可以给横山磕几个响头。

金师长——现在外人都尊他一声金将军,虽然人是在热察一带带兵驻扎着,不在他眼前;他如今也不再靠着他老人家吃饭,但父子的情分还在,金二小姐隔三差五就来骚扰他一通,支使奴才似的让他这样那样,他看着干爹的面子,虽然心里对她烦得要死,但也发挥长处,“忍了”。

下午,厉英良走后门离了建设委员会,横穿胡同进入了一座小院儿。小院儿挺干净,里面统共只有四五间屋子,这就是他的家。

他光棍一条,家里没什么活计,做的又是机密事情,所以没有雇佣仆役,一旦需要人手了,就从委员会里叫几个人过来帮忙。烧热水擦了把脸,梳了梳头,他又换了一身新西装,尽义务似的把自己收拾了个溜光水滑。最后将一条紫绸子手帕往胸前小口袋里一掖,他走到镜子前照了照,照的时候不动感情,完全没有自我欣赏的雅兴。晚上他要陪金二小姐去参加舞会,所以就必须穿成这个样子,就好比如果他晚上要去参军,也必须要换制服打绑腿一样,无非都是按照规矩行事。再有一点,就是人靠衣裳马靠鞍,他一到那灯红酒绿的热闹场合就有点抬不起头,要是再不衣冠楚楚的披挂上阵,那更没脸见人了。金二小姐那嘴像刀子似的,定然也饶不了他。

把自己打扮得无懈可击了,厉英良出门,横穿胡同,回到委员会,继续横穿院子,在委员会大门外上了汽车,直奔金公馆。

金公馆外静悄悄。

汽车停在大门外,厉英良没有下去的意思,然而门房里的听差见了他,开口就请他进门,说是二小姐发话了,请良少爷到客厅里等。厉英良听了“良少爷”三个字,当即从鼻孔里呼出两道凉气,简直感觉受了嘲讽——他算什么少爷?谁真拿他当少爷尊重了?

跳下汽车进了门,他迈开大步往里走,一鼓作气冲进了客厅。客厅里只站着个大丫头,他对着丫头定了定神,试图放出几分好脸色,然而不甚成功:“二小姐呢?”

丫头答道:“二小姐在楼上呢。”

“那你让她下来。”

丫头陪了个笑:“二小姐还在梳洗,说让您多等一会儿,在这儿等也行,上楼等也行。”

厉英良“嗯”了一声,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了下来。她方才传来的这句话也招了他的恨——她专爱装模作样的刁难他,仿佛有瘾。上楼等?他才不中她的计,当真上楼去了,她必定又要甩出一筐的闲言碎语来敲打他,捎带着还要支使他给她挑衣服选鞋袜,反正就是认定了他拿她没办法,她怎么揉搓他,他都得受着。除此之外,她还要隔三差五的露一露大白腿和脚丫子刺激他,好像他厉某人一辈子没见过女人,必会被她迷得心旌摇荡。

厉英良不大考虑男女之事,光忙着力争上游了,没功夫考虑。偶尔想一想,也是本着务实的态度,想要攀个高枝,娶个阔小姐。可饶是如此,他也完全不肯考虑金二小姐。金二小姐从小就爱欺负他,他一看见她就生气。

在客厅里枯坐了一个多小时,他终于把金二小姐等下来了。

金二小姐的芳名叫做静雪,年方二十,生得花容雪肤,堪称是财貌双全。她踩着高跟鞋一进客厅,厉英良就站起来了,顺便扫了她一眼,没扫清楚,只看见她肩上围了一大圈雪白皮毛,雪白皮毛中探出同样雪白的修长脖子,肩膀锁骨都露着,肌肤扑了蜜粉,香喷喷的放光。

“二小姐。”厉英良向她一鞠躬:“好几个礼拜没见,我还以为你回家去了。”

金静雪“噗嗤”一笑:“良哥哥,你现在的举动都有点日本味儿了,见了人先鞠躬。”

厉英良垂头对着地面:“二小姐,我也不过是讨生活而已,你行行好,就请别再拿话刺我了。”

金静雪一蹙柳叶眉:“哟,生气啦?这小心眼儿又是跟谁学的?不会还是日本人吧?”

厉英良“哼”的笑了一声:“你真幽默。”然后他率先迈步走出了客厅:“时候不早了,我们走吧!”

金静雪说道:“慢着!”

厉英良一回头:“还有什么事?”

金静雪向他伸出了一只手:“鞋跟高,你扶我。”

厉英良的目光向下一转,这才看见金静雪穿了一双金光闪闪的跳舞鞋子,鞋跟高且细,只适合穿着它在弹簧地板上小规模的转圈子,多走一步路都是受罪。

于是他像服侍西太后一样,一言不发的伸手把金静雪搀了出去。及至上了汽车,他又被她的香水气味熏出了几个喷嚏。这喷嚏来得猝不及防,他一时来不及掏手帕,结果将唾沫星子喷到了金静雪的肩膀上。在收到了她的几个白眼之后,他用手帕堵了嘴,扭头望向了窗外,气得眼睛都红了。

委员会的丁秘书开汽车,把厉英良和金静雪送去了京华饭店。厉英良起初以为是金静雪的狐朋狗友请客,及至在饭店门口下汽车了,他才发现今晚竟是个大场面,路旁汽车停得见头不见尾,其中好些汽车挂的还是各国领事馆的牌子。举目一望饭店的大玻璃门,门内灯火通明,他竟然发现了米将军。

精神登时一振,他像瞧见了猎物一般,人一兴奋,好像连金静雪都不那么讨厌了。挽着金静雪进了大门,两人分头到男女储衣室脱大衣帽子,金静雪在女储衣室里顺便又照了照镜子,理了理头发,末了转身出了来,她发现厉英良早已等候在了前方,这样金碧辉煌的繁华所在,往来宾客都是喜笑颜开的,唯有他孤零零的独站着,是专心致志的干等,没有姿态,也没有表情。

于是她呼唤了他一声:“良哥哥!”

他如梦初醒的一扭头,然后给了她一个假笑。金静雪走到他面前,昂着头展示自己这一身银杏色的新长裙:“良哥哥,我这条裙子怎么样?”

厉英良扫了她一眼,还是没扫清楚,就觉得她亮闪闪的——露出的胸脯后背肩膀是亮闪闪,银杏色长裙受了珠宝的点缀,也是亮闪闪。

“好。”他回答。

“就一个好?”

他忽然有点不耐烦,反抗的方式是正了正脸色,以着笃定语气答道:“是的,就一个好。”

金静雪白了他一眼,伸食指向着他的胸膛一戳接一戳:“我知道你的心思,你对我阳奉阴违,嘴里说好,心里不定怎么骂我呢!但是呢,我脸皮厚,不怕骂,你越对我皮笑肉不笑,我越要让你陪我跳一晚上的舞。”

厉英良后退了一步:“那不行,不行不行,二小姐你饶了我,我跳舞是真不行。”

“不行没关系呀,我教你。你踩我一脚,我就掐你一下。掐你一晚上,包你能学会。”

厉英良向着她苦笑,一边笑一边又哀求似的摇了摇头。苦笑虽苦,但终究是个真笑,看着比那假笑顺眼了许多。于是金静雪决定饶他一回,一伸手挽了他,带着他进了一楼大厅。

金静雪常驻天津,没别的事业,唯一的工作就是玩,玩得朋友遍天下,一进大厅就被一群男女簇拥住了。厉英良趁机溜出了人群,想要去找米将军打个招呼。又因为米将军是出了名的热爱异性,所以他伸长了脖子,专往女人堆里张望。正是翘首四顾的时候,大厅门口起了一阵骚动,是又有贵客驾到,厉英良闻声回头,然后就僵在了原地。

他感觉自己是看见了沈之恒。

大厅门口进来了一小群人,这一小群人簇拥着中间的两位,一位金发碧眼,西装革履,是法租界工部局的法董福列,另一位瘦高颀长,穿墨蓝色暗条纹哔叽长袍,乌黑短发打了足量发蜡,足以反射灯光——不是沈之恒,又是谁?

厉英良无比的信任李桂生,但他也无比信任自己的眼睛。况且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已经向着那二人迎了上去:“福列先生,沈先生!欢迎欢迎!”

法国人福列先和胖子握了手,然后胖子又转向了沈之恒。沈之恒一手夹着半支雪茄,一手握着胖子的手摇了摇。厉英良认出了那胖子乃是大华航运公司的总经理,也依稀听见了沈之恒的声音——他唤了那胖子一声“吴经理”,然后就是一串不可辨清的寒暄。

厉英良的眼睛认得沈之恒的面貌,耳朵也认得沈之恒的声音。他的声音浑厚低沉,有点特色,是男人里的好嗓子。而那沈之恒握着吴经理的手,一边说笑一边抬起了头,毫无预兆的,他望向了人群中的厉英良。

厉英良还在看着他发呆,有心想躲,为时已晚。沈之恒比先前瘦了一圈,气色偏于晦暗。含笑望着厉英良,他缓缓的一眨眼。可是未等厉英良看清他的眼神,他已经松开吴经理,扭头和旁人交谈去了。谈了没有几句,这一小群人又转身出了大厅,上了二楼。

厉英良一直没动,脑海中有两个字,随着他的心脏一起跳动,一声一声的回荡:“替身,替身,替身……”

唯有替身二字能够解释当下的一切,否则他刚才岂不是见了鬼?

厉英良不信鬼神之说,所以不相信自己是见了鬼。既然不是见鬼,而李桂生又绝不会废物到连自己杀没杀死人都不知道,那么就只能说明一点:这个沈之恒是假的!

厉英良需要近距离的瞧一瞧这个假货,找出他的破绽来,否则今晚他将无法入睡。京华饭店三层楼全被包下了,哪一层都是衣香鬓影灯红酒绿,他将金静雪抛去了九霄云外,自己一层楼一层楼的来回上下,然而始终不见沈之恒那一群人的踪影。

他出了一身的汗,正是心焦时,旁边舞厅里“呜”的奏起了音乐,声浪一起,让他的心焦加了倍。抬手扯了扯领带结,他慌不择路,在二楼走廊里一拐弯,拐进了洗手间里。房门一关,他耳畔清净了些,闭着眼睛长出了一口气,他定了定神。

来都来了,他顺便撒了泡尿。拧开镀金大水龙头,他洗手,照镜子,用湿手拍了拍脸,又张嘴活动活动下颚。幸而照了镜子,要不然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紧张得咬牙切齿、面目狰狞。他本来就已经够不得人心了,再狰狞,那还有个瞧?

连着做了几个深呼吸,他发扬蛮牛的精神,决定踏破铁鞋,今晚非找着沈之恒不可。拉开门大踏步的走出去,他一抬头,看见了沈之恒的背影。

一瞧就是沈之恒的背影,今晚这里举行的是舞会,一般的宾客都是西装打扮,穿长袍的人少之又少。背对着厉英良,沈之恒一边抽雪茄,一边望着前方的大跳舞厅出神。

厉英良蹑手蹑脚的走向了他,皮鞋底子陷入厚地毯,一点声音也没有。距离越是近,他越觉得这人真像沈之恒,这人一手背在身后,一手夹着雪茄,这个姿态也是沈之恒常有的。沈之恒究竟是个什么大人物,竟然会暗暗藏了这么一个绝像的替身?

他身不由己,越走越近,就在他自己也感觉近得不像话时,沈之恒深吸了一口雪茄,然后向后翩然一转,面对了他。

沈之恒比他高了半个头,对他是天然的居高临下。嘴里含着一口烟,他先七窍生烟似的把烟呼了出去,然后才开了口,语气相当的和蔼:“厉会长。”

厉英良在雪茄烟雾中咳嗽了一声,然后向后退了一步——沈之恒转得毫无预兆,而他再不后退,就要和沈之恒贴上了。

在脸上调出了个笑容,他回答道:“沈先生。”

紧接着他补了一句:“我们好久没见了,得有一个多月了吧?”

沈之恒直视着他的眼睛:“我病了。”

“哟。”他做了个惊讶表情:“什么病?严重吗?”

沈之恒轻轻喟叹了一声:“很严重,差点死了。”

然后他吸了一口雪茄,又看着厉英良郑重一点头,像是要强调方才那话的真实性。

烟雾之后,他的瞳孔幽暗,以双眼为中心,有淡淡的黑气扩散开来。他确实是有病容,一张脸瘦得窄窄的,然而嘴唇的血色却很足,红彤彤的,此刻正对着厉英良的眼睛一张一合,不是说话,就是吸雪茄。

厉英良感觉他的嘴唇有些刺目,于是向上去看他的眼睛:“不知沈先生住的是哪家医院,医生的医术好像是很高明啊!”

“不是医生医术高明。”沈之恒还是那么的和蔼:“是我命大。”

“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。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,可以请沈先生出来吃顿便饭,就当是庆祝沈先生恢复健康。”

沈之恒一点头:“好啊。”

他从来没同厉英良说过这么多话,更别提答应厉英良的请客。厉英良愣了愣,不知怎的,寒毛直竖,出了一后背的冷汗。顿了两秒钟之后,他才表示出了欢喜,表示得不大自然,有点痛心疾首的劲儿:“太好了!我对沈先生仰慕已久,早就想和您交个朋友,只是一直没机会。这回沈先生这么给面子,我真的是特别特别的高兴——明晚如何?”

沈之恒仰头想了想,随即答道:“明天我有事,后天吧。”

“好,好,那就是后天。”厉英良有点失控,双手合十“啪”的一拍:“后天晚上,我提前派人给您送帖子。”

沈之恒点头一笑:“好哇!我们后天见。”

话到这里,有个卷毛青年从跳舞厅里跑了出来,隔着老远就高声大气的喊“沈兄”,沈之恒回头看了一眼,然后对着厉英良说道:“那,我先失陪了。”

厉英良连忙向前一伸手:“好,您请便。”

沈之恒转身走向了司徒威廉,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,要带着他走回那大跳舞厅:“战果如何?”

司徒威廉本没有资格参加此地的舞会,他是为了一个目标,求沈之恒把自己带进来的。而他的目标,正是今晚大出风头的金二小姐静雪。自从去年偶然认识了金静雪之后,活泼美丽的金二小姐就成了司徒威廉心中的女神。厉英良认为金静雪十分烦人,如果金师长今晚死了,那他明早就能和她一刀两断。但鉴于厉英良是个奇人,故而他的评价也不能算数。在一般青年的眼中,金静雪的美与阔就不必提了,更可爱的是她性情爽朗,爱说爱笑,简直带了几分侠气,真不愧是位新时代的摩登佳人。

司徒威廉今晚存了一点小希望,最低是能够远远的见金静雪一面,最高是和金静雪共舞一曲。此刻和沈之恒并肩同行,他汗津津的红着脸,小声说道:“我刚和静雪说了好几句话,她特别和气,知道我是个医生,还夸我厉害。”

沈之恒侧过脸看他:“静雪?”

“她名字就是静雪,我叫她名字怎么了?我又没说什么过分的话。”

沈之恒一挑眉毛:“我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呀。”

司徒威廉羞得面红耳赤——他这人难得害羞,唯独一提金静雪就脸红:“沈兄,你别拿我开玩笑了好不好?过了今晚,我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她了。”

沈之恒停了脚步:“那你倒是再去找找人家,请人家出来吃吃饭,看看电影呀!难道你一辈子都只打算和她偶遇不成?”

“那她会不会拒绝我?”

“不知道,你去碰碰运气好了。”

“我怕给她留下坏印象。要不沈兄,你陪我去,你替我说。她要拒绝也是拒绝咱们两个,要不然我紧张。”

“我去倒是可以,可她要是同意了,你们吃饭看电影时要不要加我一个?”

“别闹了,我知道你没这个闲心,我们加你你也不会去的。”

“我们?”

“你看你又挑我的字眼!”

沈之恒拍拍他的后背:“好,我陪你去。我先和金小姐随便谈谈闲话,谈谈哪家馆子好,最近有什么新片子,然后你就插话进来,问她有没有兴趣和你去下馆子或者看电影,至于人家肯不肯,我就管不了了,如何?”

司徒威廉乐出一口白牙齿,一边乐一边抬手满脑袋耙了耙,把要翘起来的卷发压了下去。

沈之恒当真去见了金静雪。

说起来,他看着也是个年轻人,然而不知怎的,和在场的所有年轻人都不是一路,也许是因为在场的年轻人都是公子少爷,而他平时打交道的朋友,都是公子少爷们的父亲。

他向来不近女色,难得会和小姐攀谈,金静雪有点莫名其妙,也有点受宠若惊。两人斯斯文文的谈了一阵闲话,司徒威廉竖着耳朵坐在一旁,相当机警的抓住了好机会,向金静雪发出了邀请。

金静雪没深想,随口答应下来。沈之恒又坐了片刻,然后起身离去。金静雪正犯糊涂,肩膀上忽然伸出一个脑袋:“你认识沈之恒?”

她一扭头,瞧见了厉英良,厉英良手扶膝盖,撅着屁股站在她身后,只把个脑袋探了过来。金静雪看着他,眨巴眨巴大眼睛,然后问道:“你跑到哪里去了?我怎么一直没找到你?”

随即抬手扭住了他的耳朵,她嗔道:“这可是你自投罗网,怪不得我!”

厉英良感觉自己是落入了魔掌。

他连着跳了七八支舞,跳得不好,金静雪狠狠掐他,越掐他脚步越乱。最后他急了,推开金静雪转身就走,一直走到了饭店大门口,想要吹吹冷风透透气。饭店门口有汽车络绎开走,是有宾客开始离场。他站在门前台阶上看汽车,想着这些汽车里头,也有等待自己的一辆。真没想到会有今天,能有汽车,能有权力,能耍威风。

汽车太多了,排着队慢慢的向街口开,他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,一边吸烟一边去打量每一辆汽车,队伍末尾是一辆乌黑锃亮的新汽车,后排车窗半掩着窗帘,灯光之下,他忽然发现窗帘之后露出半张面孔,正是沈之恒。

沈之恒一直在看着他,已经不知看了多久。此刻迎着他的目光,沈之恒向他缓缓摆手,做了个告别的姿态。

汽车驶离京华饭店,先送司徒威廉回家。

司徒威廉坐在沈之恒身边,精神是极度的兴奋,一路不停的哼小曲吹口哨。又告诉沈之恒道:“沈兄,我今夜一定要是失眠了。”

沈之恒头靠着车窗,漫不经心:“那就明天困了再睡。”

“我该怎么感谢你啊?”

“大恩不言谢。”

“沈兄你对我真好。”

“你是我的救命恩人,我欠你的嘛。”

司徒威廉忽然靠近了他细看:“你怎么懒洋洋的?是不是饿了?”

沈之恒转动目光看了他:“我在想心事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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