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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意调谢小说免费阅读

简笙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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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到雨停,我们一起回了公寓。简瑟瑟在门口不知道等了多久,一见到我就扑了过来,抱着我哇哇大哭。对不起,对不起微微,我不知道会下这么大雨,我不是故意的。我,我找不到你。我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,柔声哄着,我这不是回来了嘛,别哭了。

主角:简笙胡式微   更新:2023-01-29 14:4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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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爱意调谢小说免费阅读》精彩片段

他依旧拘谨,头垂得很低,吐字倒是清楚,当归。

他叫当归,我叫胡式微。

式微式微,胡不归。看,名字都这么有缘。

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?我继续问道。

他头垂得更低了,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。

我不知道,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。

可能是气氛渲染,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。鬼使神差的,我对着他说了句,我给你个家吧。

我给你个家,你也给我个家。

我们在天桥底下坐了很久,也聊了很久。

他告诉我他叫薛当归,因为院长是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中发现的他,便给他取了个谐音作为了他的姓氏。

他还告诉我,他十八岁生日过完便搬出孤儿院独立生活了,今晚是因为房东突然涨房租,他觉得不合理,跟对方理论,结果被赶了出来。

我问他:你打了那么多份工,不至于出不起那点房租啊?

我收到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。他回答我时眼睛亮亮的,盈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,我打暑期工就是为了赚学费。

多少钱,我帮你出了。我说道。

我不缺钱,但我缺爱。还……挺缺。我要是不缺爱也不至于舔了简笙那么久。

他摇摇头,说:不用的,学费不贵。我已经攒够了。

他咬了咬下唇,犹豫了几分钟,才问道: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?不会抛弃对方的那种家人是吗?

黑眸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期待。

我点头,是。

不会抛弃。

十四岁,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。我妈一时想不开,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。从那之后,我便没了家。

曾经,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。所以这么多年,我对他百依百顺,唯命是从。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。因为,我真的很想有个家。

结果,二十四岁,简笙也扔下了我。万幸,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。

我终于有家了。

等到雨停,我们一起回了公寓。

简瑟瑟在门口不知道等了多久,一见到我就扑了过来,抱着我哇哇大哭。

对不起,对不起微微,我不知道会下这么大雨,我不是故意的。我,我找不到你。

我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,柔声哄着,我这不是回来了嘛,别哭了。

她抽了抽鼻子继续哭,你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,都怪我。

确实,开始是吓坏了,好在后来遇到了当归。

想到当归,我忙把简瑟瑟推开,指着身后那个腼腆的大男孩帮他们互相介绍。

这个是当归,我弟弟。

简瑟瑟,我最好的姐妹儿。

简瑟瑟胡乱地擦了擦眼泪,错愕道: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,我怎么不知道。

这不是那天在酒吧为我们点单那个服务生嘛!

我点头,嗯,以后我们姐俩就相依为命了。



姐姐,我去打工了,要是桌上的粥凉了就别喝了,锅里还有温的你自己盛一下。碗放在碗槽里就好,我晚上回来刷。

还真是贴心又懂事。

小菜很可口,小米粥也煮得软软糯糯的。我喝完又去锅了盛了一碗。

喝完后很自觉地把碗筷放进了洗碗槽,放了些水浸泡着。

当然,我没刷,不是因为懒,是因为我不会。

一个合格的纨绔,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挥金如土。一个优秀的姐姐,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宠爱弟弟。

泡好碗后,我决定出去败个家,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。

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,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。毕竟家大业大的,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,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。

当舔狗的那几年,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。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。

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,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。

两个多小时后,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,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。

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。

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。

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,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。

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,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。

把钱给他转回去,嗯,买了,但不是买给你的。

简笙没再回我,我也并不在意。想到当归还没手机,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。

理发店中午不休息,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。

我催着他去换衣服,他又一次红了脸,手绞着上衣下摆,看上去有些局促。

姐姐,你别给我买东西了,我够用的。

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,笑道:我这叫投资,要还的。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。

他弯了眉眼,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。

他说:好。

干脆而又坚定。

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还,那么说只是想让他收的不要有心理负担。可能太过渴望温暖的人都是这样,别人对他一分好他就想要回报十分。

只是,彼时的我却忘了,在孤儿院长大的当归远比我更渴望温暖,渴望有一个家。



五天后,简笙回来了。

简瑟瑟问我要不要去接机,我想都没想回绝了她。

没空,今天要陪我弟。

当归难得休一次假,我答应他要陪他去游乐园。

我们一起去坐过山车,坐大摆锤。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般开怀,我心情也跟着舒畅。

再懂事再成熟,终究不过也将将成年的孩子。

在摩天轮的最高点,他远跳着远处的山川河脉,道:姐姐,我以后一定会赚很多钱,给你一个人人艳羡的家。

一番话说的,颇有看,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的气势。

一直玩到夕阳西落,我们一起踏着晚霞回家。

回家的路上还拐到附近的菜市场买了菜。当归提着菜在前面走,我跟在身后踩他的影子。

你干什么呢?他回头问我,肉嘟嘟的俊脸洋溢着青春的气息。

我攥着背包的袋子冲他笑,踩影子啊,这样你就跑不了了。

他双颊染上艳丽的绯红,在橙红色的霞光映照下更显旖旎。

轻舔了下下唇,他看向我的目光有几分灼热。

我不会跑的。他说。

公寓楼下,简笙正倚在车门上等我,脸上带着疲倦,风尘仆仆。

看到跟我并肩而行的当归,两道难得舒展开的浓眉又蹙到了一起。

他站直身子,用下巴对着当归点了下,问道:不介绍一下吗?

介绍就介绍。

我亲昵地拉过当归,我弟弟薛当归。

简瑟瑟的哥哥。

可能对我给他的介绍不是很满意,简笙深邃俊朗的脸上蒙上一层愠色,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,我怎么不知道。

真不愧是亲兄妹,连提出的疑问都一字不差。

我不想搭理他,扯着当归的胳膊想回家,刚走没两步硬生生地被简笙给拽住了。

有事找你。

我站住,扭头看他,示意他说。

他清了清嗓子,语气缓和了些,我……我是来拿你前几天给我买的衣服的。

手心里,当归的腕部肌肉线条绷紧,我安抚似的捏了捏他。

仰头看向简笙,我跟你说过了,不是买给你的。

简笙显然不信,极力地克制着他的不耐,式微,别闹了。

为什么会觉得我是在闹呢?式微别闹了,式微听话,这些话我真的听腻了!

我直视着他的眼睛,一字一顿说得极其认真,我、不、喜、欢、你、了。

简笙待了很久才离开,从楼上看下去高大的身影萧瑟落寞。

当归站在落地窗前看了很久,精致的眉眼隐在逐渐沉暗的夜色中。

半晌,他才缓缓转头问我:是姐姐的男朋友吗?

我思考了几分钟才明白他说的是谁。

不是。只是我舔了十年的男人罢了。

后面的话我没说出口,舔了十年连个身份都没舔上,说实话,挺丢人的。

当晚,我收到了来自许久不联系的亲爹老胡的问候。

他倒是半点都不啰嗦,上来就问我哪里冒出来的弟弟。当被告知是我捡回来的孤儿后,更是破口大骂。



你他妈自己家里的亲弟弟不认,从外面捡个野种回来?

我咬着后槽牙怼了回去,我妈就生了我一个我哪来的亲弟弟!还有,当归不是野种,他是我的家人!

在老胡的叫骂声中,我挂断了电话。

我妈死后的第二年,小三挺着孕肚风光进门。我嫌看着膈应,索性直接搬了出去。反正老胡名下房子多的是。

就是我妈死得很不值,平白给别人腾了位置,多傻啊。

不用工作在家当个废物的日子过得太无聊,我便央着当归带我上班。

结果被他毫不考虑地拒绝了。

我问他为什么,他俊俏的小脸板着,严肃道:姐姐长得太漂亮了,会被别人惦记的。

这彩虹屁吹的,真是……让我芳心大悦。

当天晚上,我接到了谢司南的电话,式微,阿笙喝多了,你能来接他一下吗?

我刚要拒绝,就听他继续说:我们现在在蓝海听风阁。

蓝海正是当归打工的酒吧名字。

右眼皮跳了一下,有种不是很好的预感,简单收拾了一下,我驾车赶了过去。

把钥匙扔给泊车小弟,一进门刚好有个服务生举着托盘经过。

我忙拉住他问道:当归呢?

服务生毕恭毕敬的,好像听风阁的客人点了他。

蓝海顶级 VIP 包厢有四个,分别以风花雪月命名。听风阁就是其中之一。

果然,跟我预料的一样。

包厢里,简笙靠在沙发上,目光放空。当归站在旁边,手里拿着一瓶开了封的路易十三,看到我进来眸子一暗,叫了声姐姐。

我夺过他手里的酒放到桌上,拉起他的手就想往外走。

刚迈出去两步,身后酒瓶落地,紧跟着传来一道冰冷阴鸷的声音,是因为他吗?

我僵在原地。

上次他用这种语气说话还是在我十八岁时和简瑟瑟出去玩,回家途中被两个小混混拦住调戏。

我掩护简瑟瑟逃了出去。十几分钟后,那两个小混混正撕扯我衣服,简瑟瑟带着简笙赶了回来。

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到暴怒的简笙。他拎着一根金属棒球棍,双眼猩红,疯了似的砸向那两人。

最后要不是我和简瑟瑟拦着,他估计能把人打死。后来虽然命保住了,其中一个却硬生生地被打断了一条腿。

好在我们两家都家底殷实,赔了些钱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
过去了这么多年,我怎么就忘了他本就不是什么温和好相与的性子呢。

我将当归护在身后,转身和简笙对视,不是,我们的事与任何人无关。

他身上穿的,是 Brioni 夏季最新款吧,简笙站起身,一步一步逼近,式微,怎么就不能乖点呢。

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,带着酒气。

身后的当归轻轻一扯,把我们的位置掉了个个。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着,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和简笙对视,像个想扑上去撕咬的小狼崽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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