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吕律陈秀玉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狩猎时代长篇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指尖灵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狩猎时代》主角吕律陈秀玉,是小说写手“指尖灵”所写。精彩内容:大山里什么都有,有本事取出来,就能赚大钱!吕律重生回1982年,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,开启赶山人生!......
《狩猎时代长篇小说》精彩片段
在地窨子中闲聊了一会儿,陈秀玉忙着外出采摘刺嫩芽,先一步离开。
跟着陈秀清一起出来的时候,她跟马金兰所说的借口就是出门采摘刺嫩芽,回去的时候,总不能空着背篓。
她自己也说不清楚,为什么老想着到地窨子看看吕律。
马金兰怀疑她心头有了吕律,她自己想了半天,也顶多只是觉得吕律这人有意思,而且还是恩人,该去看看。只是有些奇怪,这念头为什么会越来越强。
采摘到的刺嫩芽,卖相不太好的,留在家里清洗、焯水,再次漂洗后晾干保存,留着自己吃。比较嫩的,则由马金兰送到区上去卖。
收购的价格不高,但能多少有点收入,帮补一下家里的日常开销,还能有点小积蓄,总是好的。
按照吕律的说法,以后东北的野菜、蘑菇、山果会很出名,收购的商贩会越来越多,价格也会越来越高,单凭采野菜、蘑菇和坚果进行售卖,就能把日子过得挺不错。
听着吕律讲什么改革开放,说什么出口,陈秀玉不懂,但不妨碍她对那种日子的期盼。
满山遍野的野菜、蘑菇和山果轮换着季节的来,铺满一座座山,真如吕律所说的那样,那可都是钱。
陈秀玉很难想象,到了那时候会是什么样的生活,心里大概也就一个字能形容:美。
吕律的话,很多人听了,恐怕只会认为他是在瞎掰。
因为在大多数人看来,那些野菜,只是实在没得吃的了,才不得已采回来吃的,拿来喂牲口他们都觉得麻烦。
但陈秀玉心里是相信的,因为区上确实有越来越多的人在收购这些野菜,卖到伊春城里或是更远的城市。
单凭这小小的迹象,或许不能说明什么。
她只是愿意相信,对,是愿意。
对于这个勤快的姑娘来说,真的是准备把采野菜当成捡钱。
所以,她很努力,很有干劲。
陈秀清不能剧烈运动,做不了什么活计,跟着吕律出了地窨子,在火堆边烤着火,看吕律一个人将一段段树木搬到地窨子前面来,比量尺寸、弹线、锯开、掏空做成厚实的蜂桶。
两人倒也有说有讲。
渐渐地,陈秀清也注意到,吕律在忙着手头活计的时候,总是不自觉地往陈秀玉所在的地方看,眼中充满着关爱,甚至在看不见的时候,将元宝使出去跟着,生怕林子里出现什么状况。
吕律的暖心举动,陈秀清并不反感,甚至会在想:自己的妹妹若是真嫁给吕律也不错。
因为,来这地窨子一趟,加上这些时日的接触,陈秀清发现吕律确实和他所认识的哪些大老爷们不一样,是个挺会过日子的人,而且,为人仗义、大方,会做人,也会做事,方方面面都挺不错。
但,家里就他一个男丁。
老话常说:长兄如父。
父亲没了,身为兄长,他必须撑起自己的家门。
家里很多事情,还得他来拿主意做决断。
事关自己妹妹的终身大事,更是得慎重。
马金兰性子弱,但,她那些谨小慎微的担忧,细细想来,也没错,都是该考虑的问题。
所以,在闲聊的时候,陈秀清问了吕律一个问题:“律哥,你以前当知青的时候,具体是那个农场啊?”
“我以前呆在完达山那边的燕窝岛分场的副业队!”吕律没作多想,就随口说了出来。
“完达山啊,距离咱们这里还挺远,我只是听过,都没到过!”
陈秀清嘴上说着,心里却是暗暗将这农场的名字念叨好几遍,牢牢记在心里。
事情若是真发展到那么一天,跑一趟农场,找人问问,不就知道吕律的来龙去脉了。
“那可是个好地方,我刚到伊春的时候,还碰到了我以前的农场领导雷蒙,过来接人到农场工作的,想让我继续回农场干,但我没答应,等我安定下来,找个时间,我得回去看看他,他也是对我有恩的人啊。”
提起这些,最让吕律忘不掉的还是在农场的时候,对他照顾有加的雷蒙。
于是,陈秀清心里再次暗暗记下了一个名字:雷蒙。
两人的话题,更多的时候就围绕在吕律在农场那些年的过往上。
就连吕律现在养成这种整洁有序的生活习惯,也是跟雷蒙学的,他是一个转业军人,跟吕律又是走得比较近的,对他影响不小。
“别急着回去,你这第一次过来,怎么也得留下来吃顿饭。”
一整个下午,吕律也就勉强掏出两个蜂桶,眼看时间差不多了,他准备回地窨子做饭,提前跟陈秀清打招呼。
“好!”
陈秀清想了想,没有推辞,早从陈秀玉那里听说了吕律做的东西很好吃,也准备留下来尝尝。
见陈秀清答应,吕律显得很高兴,回到地窨子后,专门剔了不少袍子肉,混合棕熊的新鲜脊肉,细细剁成臊子,焯水去了浮沫,捞出后加了各种调料,又放了猪板油,炒得喷香,再加入采挖来的新鲜荠菜做成馅。
然后吕律和面,用自制的擀面杖擀了面皮,在陈秀清帮忙下,开始包饺子。
陈秀玉背着满满一背篓刺嫩芽,领着元宝娘四个回到地窨子,钻进地窨子一看到两个大老爷们凑在一起,认真包着饺子的样子,顿时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但她也惊讶于吕律的手巧,竟能包出很多有细细褶皱,像花一样的饺子,不同于传统的包法,很是漂亮。反倒是也跟着学的陈秀清,这个土生土长的东北爷们,笨拙得不得了。
一时间,她也来了兴趣,洗了手,凑到吕律旁边,嚷着要学。
陈秀玉想学,吕律自然很乐意教。
只是,看到陈秀玉身上满是补丁的单薄棉衣,在山上摘刺嫩芽,弄得潮潮的,头发上还沾了几片枯叶,吕律自然而然地伸手,想要帮她拿掉。
陈秀玉被吓了一跳,小声问:“你……干哈?”
吕律微微愣了下,知道自己的举动确实有些突兀,但手已经伸出,只能讪讪一笑:“你头发上有枯叶,我帮你拿掉。”
陈秀玉犹豫了一下,低着头红着脸不说话。
在陈秀清有些诧异的目光中,吕律将陈秀玉头上的枯叶拿掉,然后回身,将土灶的火烧旺,让地窨子里的温度更高一些。
事情再次回到包饺子上。
只是,身旁的姑娘,身上散发出淡淡的少女幽香,不时窜入鼻尖,让吕律总有些恍惚,时间似乎一下子回到了前世和陈秀玉初识那会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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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律顺着小道进了屯子,远远看到屯口几十米外的拐弯处停放着一辆汽车,是林场用来拉木楞的。
屯里大路只是普通土路,并不宽敞,车子往路上一停,就没剩下多少了。
此时,正有一人赶着马,拖着几根木头被挡在那里过不来。
吕律细细一看,发现是前几天来找王德民看脚时打过照面的周方敬,他想了想,折返回去。
“周哥,干啥呢?”吕律远远地打着招呼。
“家里仓棚有几根木头坏了,我寻思着天阴下雨,干不了啥,就到山上砍几根木头回来换一下,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带冒烟,放屁带拐弯的损色,把车直接停道上了。平日里屯里就没见人开汽车来过,来就来吧,也不找个宽敞点的地方停着……”
周方敬抱怨道:“刚才进屯里问了下,就没人知道是谁的。”
吕律看看车子,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刚才在后山碰到的两人,他笑了笑:“我刚从屯子后山下来,碰到两人带狗进山打猎,估计是他们的,看着也不像是屯里人,这一时半会儿,怕是也回不来。”
他看了看周方敬拖来的木头,也不多,就四根,一个人抬,够受,两个人的话,倒也没啥大问题,于是说道:“你先把马牵过来,我跟你合力将木头给搬过来。”
“唉……也只能这样了。”周方敬点点头,目光落到吕律脚上,有些不放心地问道:“爷们,这木头可不轻,你脚好了?”
“已经好得差不多了,没事儿!”吕律笑道。
周方敬这才笑着点头道:“那就麻烦你了。”
他将木头卸下,牵着马匹绕到车子前面,在路边一棵小树上拴好,这才折返回来,在吕律帮忙下,将四根木头一根根地抬到车子前面。
周方敬长长舒了口气,看向吕律:“谢了爷们,跟我一起到家里坐坐。”
“就不用麻烦了。”吕律摆摆手:“我也还有点小事儿。”
“啥事啊?我能不能帮忙?”周方敬问道。
“昨天在我山里打了头熊霸,那熊肉我一个人要不了,扔山里又可惜,来看看王大爷有没有空,想请他帮忙拉回来给屯里人分分。”吕律随口说道。
“熊霸!”
周方敬一听,眼睛一下子就直了,他冲着吕律竖起大拇指:“能一个人干死熊霸,爷们好本事。也别去找王大爷了,这事儿我来,也正好找你讨点熊肉尝尝。”
“什么讨不讨的,周哥想吃,我给你送屋里去都行,上次我来看脚,还没来得及谢谢你专门去找了趟王大爷。可是,你这不是忙着嘛,怕耽搁你!”吕律看了看地上的木头说道。
“这有啥,我看这天得有段时间才会晴,我有的是时间摆弄。”周方敬很是痛快地说:“我把木头拖到院里一放,转身就可以走,再说了,王大爷可不在家,老早就去区上了,我早上进山的时候还遇着。”
这么不赶巧!
吕律转念一想,也不能老是去麻烦王德民,周方敬这人给他的感觉还不错,不妨处处看。他当即笑道:“那就麻烦周哥了。”
两人手脚麻利地将马系上,拖着木头进屯,然后拐进下边的周方敬家院里。
听到外面响动,屋里一个女人迎了出来:“掌柜的回来了!”
东北女人称呼自家男人,有好几种叫法,最通俗贴切的是孩子他爸,也有叫当家的、掌柜的,上了年纪的,还有叫老伴、老头子的,挺杂。
听这叫法,吕律就知道,这女人是周方敬的媳妇儿。
只是这声音……有些嗲。
吕律不由多瞟了两眼。
嘿,长得挺水灵!
那身材样貌,在这秀山屯里,算得上拔尖,尤其是皮肤,也是水嫩水嫩的,穿着打扮,更是水滑,一身衣物,价格可不低。
给吕律的感觉,不像是山里人,气质上就格格不入,甚至有些不正经。
更让吕律犯嘀咕的是,前世好歹也时常往来秀山屯,却没有这女人的丝毫印象,按道理,那么水灵的一个人,哪怕碰面一次,也很容易被记住。
对美好事物充满向往,这向来是人的天性。
关键是,在吕律的记忆中,周方敬的媳妇儿,也不是这样的啊。
难道……在自己入赘陈秀玉家之前,周方敬换过媳妇儿?
嗯……很有可能!
毕竟,相比起前世,自己这是提前五年来到了秀山屯。
五年的时间,足够发生很多事情了。
可细细一想,又觉得不对。
前世往来东北和海城做生意,回到秀山屯后,晚上跟陈秀玉躺床上唠嗑,除了家里的事和他生意上的事儿,也没少唠屯里各家各户翻锅倒灶的事情,都是些私底下的话,却从未听陈秀玉说过这方面的事情。
而且,周方敬只是个伐木工,冬季几个月,每个月也就能弄到二三十块钱而已,他不擅长打猎,平时也就种种地,闲暇时到农场打打临工或是到山里弄点简单山货。
就这女人的一身行头,就得花上他不吃不喝几个月的所得。
怕是不那么容易养得起。
毕竟是他人媳妇儿,再怎么稀奇,也不能盯着看,这样会显得很不尊重。
所以,吕律只是瞟了两眼,就将目光挪开了。
前世活了那么些年,海城怎么说也有魔都之称,生意场上,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,身段样貌、气质,比这强的大把。
何况,这女人也只是在这年头算是不错而已。
陈秀玉但凡家庭条件好点,打扮起来,她又算得了啥?
“呸……怎么能拿她跟秀玉去比?”
吕律心头暗想着,马上将脑海中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抛掉。
“哟,来客人了,大兄弟,屋里喝水!”
这女人笑盈盈地冲着吕律说道。
“爷们,要不先到家里喝点水再去?”周方敬也问。
吕律摇头:“周哥、嫂子,就不进去坐了,待会儿还想进山转转,我这已经算是认过门了,以后有的是机会。”
“那行吧!”周方敬也不勉强,回头冲着女人说道:“媳妇儿,你就在家等着吧,吕兄弟在山里打了头熊,我去帮忙给拉一下,回来再给你做饭。”
“打到熊了,大兄弟好能耐啊!”女人惊讶地说。
“吕兄弟确实厉害,打到的可不是普通的熊,而是一头熊霸。”周方敬也跟着可劲地夸。
女人更惊讶了,快走几步来到周方敬旁边,用她有些做作的嗲声问吕律:“能给大兄弟讨个熊掌吗?”
吕律微微一笑:“没问题!”
“那谢谢大兄弟了。”女人高兴地说道。
“嫂子客气了……周哥,咱们弄了赶紧走吧。”吕律心里觉得有些别扭,还有些尴尬,赶忙催促周方敬上路。
上一世,吕律是在五年后才认识的陈秀玉,那时候,他已然三十岁了。
十六岁到北大荒农场当知青,八年知青生涯,外加回到海城耽搁了一年。
他今年刚好二十五岁,而这个时候的陈秀玉,应该刚十八。
都是大好年华!
一路紧赶,回到地窨子后,吕律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换了套干的衣服,然后拢了火,烧得旺旺的。
大铁锅里加上水,先把草药熬上,潮湿的衣服找了杆子担着,就在土灶旁晾着。
在这山里折腾了几天,这套衣服其实已经弄得挺脏了。
但考虑到自己衣服不多,接下来还得继续在这山里头折腾。
加之现在的身体不太对头,也就选择当一把懒汉,晾干了接着穿。
今天这一耽搁,灰狗子只弄到两只,剥皮处理他已经很娴熟了,很快完事儿。
等药熬好喝下,眼看天色已晚,他干脆倒水煮了高粱米,然后又将两只灰狗子的肉剁小,狠狠心多放了点油。
将肉拌着刚得来的辣椒好好地炸得金黄,算是给自己补补。
吃饱喝足,他正准备上床捂着被子好好睡上一觉,却在这时,隐约听见了类似狗叫的凶狠声音传来。
这不是狗叫,而是狍子。
吕律一下子分辨出来。
狍子只有在求偶或是遭遇危险时,才会发出这种叫声。
很难想象,属于鹿科,也常被叫做矮鹿的狍子,发出的不是呦呦声,而是这种声音。
听声音是从草甸子方向传来的,吕律不由心头一喜,难道是上套了?
他提了刀子,穿上烤干的大衣,钻出地窨子,放眼一看,不由心头大喜。
好家伙,一只大狍子正疯狂地在自己设套的地方横冲直撞,试图挣脱套在脖子上的绳套。
插在地上的桦树条早已经被荡平。
可狍子不是野猪不是熊,只是二三十公斤的中小型食草动物,没那么大劲。
而且,套住的还是脑袋,这番挣扎,只会让钢丝绳在它脖子上越勒越紧,加快小命的终结。
而就在几十米开外,几只狍子还炸开着屁股白毛,回头朝这边看着。
那屁股上的白毛,像极了一个心形……
“这特么是在为我点赞么?”
吕律笑呵呵地说了一句。
不过,袍子还是得宰杀,把血放干净的肉才好吃。
放血,当然是活着的时候好放。
吕律立马朝着狍子跑了过去,到了近旁,另外那几只狍子似乎才反应过来,蹦跳着一溜烟地跑没影了。
吕律到了陷阱边,猛地一把抓住狍子那一对分小叉的角,这货挣扎得越发凶猛。
直到它挣扎得有些筋疲力尽了,吕律趁机抬脚跨过它后背。
双腿夹着,刀子从颈部动脉对穿而过,然后人就跳到一旁。
任凭狍子在地上疯狂翻滚,直到绝了气息。
他将钢丝套取掉,扛着狍子返回地窨子旁边的草地。
袍子开膛剥皮的时候,气味呛人,不能在地窨子里处理。
吕律只得在外面生了堆火,一边烤火,一边开膛剥皮。
开膛后,肠子被他直接扔河里,顺水飘走。
至于心和肝,则被他随手挂在一旁的树枝上。
这玩意儿,弄熟了,可是美味。
忙活了一个多小时,算是处理完毕。
袍子皮也被他简单铲了油皮,用框子绷紧,塞到仙人柱里面晾着。
肉则被他搬进地窨子。
刚刚吃饱,要不是肚子受不了,他还真想起锅煮上一些。
现在,只能是简单抹了点盐,挂在土灶上边熏着。
一夜安睡。
药吃得及时,草药汤水他也下得猛。
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,他发现自己身体一身轻。
感冒那事儿,算是被他扼杀在摇篮里了。
身体既然没事儿,当然得上山。
入了这深山,可不是来当老狗子混吃等死的。
总有那么些脾气古怪不融于人群,或是家中变故,无心再打理家业的人。
选择远离人群,进山里过着避世的生活的人。
对于这一类人,人们通常就叫他们老狗子。
吕律在这远离村屯的山里,住地窨子里边,就有点老狗子的味儿。
不过,他很清楚自己是来干嘛的。
提了斧头,取了弹弓和泥丸,吕律再次上山。
他想先到昨天陈秀清被熊瞎子伤到的地方去看看。
一来确定一下那树上的究竟是不是蜜蜂。
二来那两条猎狗也得处理一下,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的。
一路没有耽搁,大半个小时后,他抵达目的地。
从一棵横担在河上的大树杆上越过河流,到了河流对岸。
脚一落到那片地方,吕律就打起十二分精神。
无法预测这熊还会不会在在这片区域逗留,万一还在,突然暴起伤人,那可就危险了。
到了河岸旁边不远处的那棵大椴树下,吕律瞅了瞅,此时天气升温,已经有十多度。
那树干半腰的洞口,进进出出的,果然如自己所猜测的那样,是一群东北黑蜂。
黑蜂体色偏黑,采集和适应能力强,适合在东北生存。
就在这树下的杂草枝叶上,随处可见死掉的黑蜂。
昨天于它们来说,就是场劫难,劫难一过,还得为生活奔忙。
此时,早已经有蜜蜂带回了花粉花蜜。
当然,也有不少在清理着巢穴,将死去的同伴,一只只地抓着,投放到远处。
黑蜂开繁得早,现在,正是蜂王开始大力产卵的时候。
必须得努力保证蜜蜂幼虫和蜂王的食粮。
随后,吕律看到了已经僵了的花狗和黑狗。
花狗脖子到脑袋被熊瞎子抓破,断了动脉,血流了一地。
原本以为只是腰部废掉还能活着的黑狗,伤势也比想象中严重。
肚子被熊瞎子掏破,断了的肠子流了一地。
可惜了两条好狗。
吕律看了看附近,选择一棵大松树下,挖了个坑。
按照猎人们的习惯,将两条狗都埋在了树下,然后起身继续往上搜寻。
昨天,陈秀清是开了枪的,可是掉落的枪,十有八九就在这片地方了。
估摸着花狗向林中逃窜的路径,吕律很快找到了踪迹。
顺着一路跟过去百多两百米的样子,他就看到了那把摆在地上的枪。
吕律看到那枪的时候微微一愣,这是在清末就已经诞生的汉阳造,七十年代早已停产。
用的是7.92毫米的圆头子弹,能一次装填五发子弹,三百米内,威力很大,用来打熊,完全没问题。
他快步走了过去,将这把枪捡拾起来。
这把枪有些年头了,枪身上遍布的划痕和裂纹,尽显沧桑。
他看了看枪里还剩下两枚子弹,有些奇怪昨天陈秀清为什么只开了三枪。
将子弹上膛,吕律想了下,看昨天的情形,那熊瞎子是受了伤的,也不知道伤得怎样。
再看看手中的枪,犹豫了一下,找到昨天熊瞎子离开的位置。
果然看到地上留下的一滩滩血迹和熊瞎子脚印。
“这血流得不少啊!”
吕律眼睛一下子眯了起来,当即提枪掐踪跟了上去。
如果这是一头没受伤的熊瞎子,吕律绝对转身就走。
但现在,这是一头受伤的熊瞎子,虽然不知道伤情严重到什么程度,但总比完好时猎杀的机会要大得多。
单是熊瞎子身上的油,就已经让他无比眼馋了,更别说能换大钱的熊胆了。
一个熊胆,哪怕是最差的,也顶得上自己打好多天灰狗子。
他走得极慢,速度比平日慢了一倍,枪端过脸,异常的小心谨慎。
这一跟,就直接跟过两道山梁,在一片桦树林子里。
他忽然注意到,地面上熊瞎子留下的血迹和脚印变得混乱,身形立马停了下来。
熊瞎子落脚时,总会在落脚点四周转圈。
一方面是查看周围情况,另一方面也是在留下自己的气味标识。
类似于小型领地划分,防止其它动物侵入,目的还是为确保自己安全。
所以,在看到这些转圈的痕迹时,就得万分小心了。
吕律单枪匹马,手中只有汉阳造一把,没有猎狗帮忙寻找踪迹和示警,他只能通过自己仔细的观察,来确定熊瞎子的位置。
即使这样,熊瞎子也有可能从自己料想不到的地方蹿出来,给他来一发。
老话常说,富贵险中求。
吕律小小心翼翼,目光透过枪星,树上、树后,遍及周围仔细扫视。
他就连耳朵也都支棱起来,仔细听着任何声音。
确定安全后,这才往前迈步推进一下段距离,如此重复。
“咔嚓……”
就在他摸出七八米的时候,脚下踩到的一根树枝忽然断裂。
声音不大,但在这寂静的林子里,显得异常撩拨神经。
吕律神情猛地一震,抬枪四处扫瞄。
就在这时,右边二十米开外,一棵粗大的桦树后忽然传来响叶子的声音。
紧跟着,一头体重差不多有两百公斤的熊瞎子探出脑袋,看向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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