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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发表时间: 2022-07-15

“大白兔依旧过着日出而食,日落而息的安逸生活,而小灰狼则是白日看书、钓鱼,晚上品茶、观星。日子就这样一天,两天,三天的过着……直到有一天,一只哈士奇划着皮艇来到了胡萝卜岛,并对大白兔一见钟情,继而也想要留下来,但是胡萝卜岛太小了,容不下他们三个,于是乎小灰狼与哈士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居住权争夺赛……”

俯仰之间,两年的青春已悄然流逝。

我一边叹惜年华似水,一边整理着归国的心情。

一个月前,我正式接受学姐和学长的邀请,来到祖国首都——北京,加入了他们创办的一家专门教授外国人汉语及汉文化的培训机构。

唐宋那家伙自然是屁颠屁颠的也跟着回来了,而且还堂而皇之的住进了我家!明明他申请读博的学校可以提供宿舍,可他偏说不习惯和人同住。我就纳闷儿了,那我呢?难道在他眼里我是非人类?我咬着后槽牙,暂且不与他计较,毕竟人家是遵了母上大人之命,“奉旨”入住的,谁叫这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妈的名字呢。

说到这房子,我不得不佩服我妈的狗屎运!当年我妈一中学同学在北京做房产中介,每天给我妈打好几通电话推销房子,当时很多同学都因此和这位同学断绝了来往,我妈本来也是换了手机号码的,但后来不知怎么,这位同学竟又联系上了我妈,我妈被他的执着所感动,然后便买了现在的这套小两居。

也多亏了这套小两居,不然以我现在完全和消费账单不对等的薪金,再砍掉大半付房租,估计很难在北京讨生活。也正因如此,我才强忍住想将唐宋那厮团吧团吧丢出去的冲动,尽量与其和谐相处,大家井水不犯河水,然而唐宋那货竟得寸进尺,雀占鸠巢不说,还胆敢拿着鸡毛当令箭,干涉我的人身自由,规定我每天晚上十点前必须回家,如若不然他便亮出“令箭”威胁我,害得我在欢迎会上被同事们嘲笑“家规森严”,真的是茶壶里煮饺子——有嘴也道不出。我愤愤地咬着后槽牙,在纸上写满唐宋的名字,然后丢进碎纸机,心中暗忖:“老虎不发威还真把姐当宠物喵啊!”

于是,为了挽回颜面,同时让唐宋那厮知道谁才是一家之主!次日下班后,我便主动邀请学姐学长还有同事们一起吃饭、唱K。

学姐明眸善睐,一眼便将我的小心思看了个通透,打趣我道:“你家‘小当家’同意吗?”

我大手一挥,霸气回道:“区区乳臭小儿,不足挂齿!”旋即一把揽过学姐,“今夜咱们不醉不归!”然后关掉手机,丢进包包。

一旁的学长看着我,给了我个意味深长的眼神,而我全当没看见。

大约……也记不清是几点了,我被一个酷似唐宋的家伙塞进出租车,迷迷糊糊的来到一处与我家很像的地方,倒在床上的时候,忽而掀起一股淡淡的桂花香——自小外婆便喜欢在我的枕芯内放置干桂花,说是贵(桂)气盈头,这时我这才意识到,此处正是我家,刚刚那个家伙就是唐宋。

我心中怒气顿升,撑起醉眸,借着酒劲儿愤然起身,一把抓住唐宋那小子的衣襟,刚想要叱问他,结果一个没站稳,连带着唐宋一起重重跌回床上。

恍惚中,只觉有好多只兔子在我脑袋里不停地跑圈儿,转得我头晕脑胀,然而尚未待我缓过神儿来,倒在我身侧的唐宋便一个翻身将我压在身下,撷住我的双唇,霸道而炽烈地吮吸着,刹那间,我的醉意祛除泰半,心中一慌,下意识地想要推开他,可是双手却被他迅速钳制住。我本就没唐宋力气大,加之酒精的作用,身体更是不听使唤,整个人软绵绵的,丝毫没有反击之力,方才在我脑中跑圈儿的兔子们此刻正集体悲鸣。哀哉!哀哉!奈何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,眼下也只能任其宰割了。

直到我感觉自己快要不能呼吸时,那股灼人的炽热才自唇齿间移开,我倒了两口气旋即去瞪唐宋那个登徒子,却撞上他如子夜般冰凉的目光,凛冽而陌生,我不由得打了个寒噤,满眼的怒气也随之消散。

“这是惩罚。若敢再犯,后果自负。”唐宋冷冷道。

我望着那双寒光凛凛的眸子,不免有些心怯,但是“一家之主”的气势绝不能输,故而梗着脖子,不服气道:“姐姐我才是一家之主!要惩罚也是我惩罚你!你这只色胆包天的小白眼儿狼,我要告诉我妈和宋姨,说你非礼我!”

“好啊。”唐宋眸光流转,犹如冬去春来般邪魅一哂,继而道,“估计她们早就盼着你我‘生米煮成熟饭’呢。”

“你?——”我一时语塞,憋的怒气填胸,却也无言反驳,只能干瞪眼!

然而,转念一想,这家伙似乎说的也没错。我妈和宋姨,一个天天盼着当姥姥,一个日日念着抱孙子。若不是唐宋这货尚未及法定结婚年龄,估计这对姐妹花早就将我俩五花大绑押去民政局领红本本了。是以,在此之前我必须找到我的白马王子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

我日思夜盼,梦想着我的王子,手捧鲜花,身跨白马,踏着煦日和风,满心欢喜的前来迎娶我。良辰美景,花好月圆,他宠溺的望著我,我深情的看着他,从此花开花落两不厌……无论现实多么残酷,我都愿意相信爱情,并且始终充满期望。

而上天总是会眷顾有梦想之人的。没过多久,我的美梦就成真啦!

我的王子虽没有白马,但他姓白,叫白松。

我们相识于炎炎夏日,夕阳正好之时。

那是个美丽的日子,我受学生所托,帮她去中介租房子,负责接待我的人便是白松。他当时穿了一身藏蓝色的西装,看着格外英俊挺拔。一双眉眼犹如月夜星辰,映得人心中一片清明。粲然一笑,似有阳光自酒窝中溢出,甚是温暖。言谈举止亦颇具风趣,完全符合我心中理想男友的样子。最主要的是我俩说话投机,口味相同。

记得有人说过,两个人要么吃在一起,要么聊在一起,要么不在一起,天作之合最重要的还是“臭味相投”。我十分赞同此观点!我也一直认为,两个吃不到一处的人,必定无法幸福到一处,正如我与唐宋,我自小喜咸不喜甜,他却爱甜不爱咸,我喜欢吃大虾,他偏偏对虾过敏,他爱吃花菜,可我见了就反胃。由此可见,我俩五味相克,天生非一对也。

幸而上天垂怜,让我遇见了白松。

我和白松第一次约会,就一拍即合的去吃了“麻辣九宫格”,虽然我被辣的又拧鼻子,又吐舌头的大跌形象,但心里却觉畅快淋漓,欢喜的心花怒放。白松说我是他见过吃相最可爱的女孩儿,还说能遇到我这么有福气的姑娘是他三生有幸。是以,我越发认定白松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白马王子。

和白松在一起之后,我感觉每分每秒都充满了期待,空气中都弥漫着爱情的味道,就连挤地铁都没那么浮躁了,甚至连唐宋那家伙都变得顺眼多了。

不过,话说这还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的谈恋爱,心中未免有很多疑问和忧虑,所以我常常拉着学姐询东问西,虚心求教,毕竟她和学长恋爱多年,经验丰富。

一日,我与学姐说起古代女子常绣荷包、手帕等物赠予恋人以示情意,一针一线,一心一意,包含了绵绵无尽的思慕与爱恋,我觉得十分浪漫,便问学姐:“我要不要也效仿古人,送个定情信物给白松?”

谁知学姐不答反问:“你为什么喜欢白松?”

“合拍啊!”我答的不假思索,旋即喜不自禁的娓娓言道,“我俩早餐都喜欢吃油饼,不喜欢吃油条。我俩吃火锅都喜欢香油蘸料,不喜欢麻酱蘸料。我俩看电影时都喜欢吃薯片,不喜欢吃爆米花。我俩喝奶茶都喜欢加芋圆,不喜欢加珍珠。最主要的是,我俩开心不开心都爱喝两口儿!如此志趣相投之人怎能错过?而且,我觉得白松就是上天派来救我于苦海的‘王子’。我们是天造地设的姻缘,可遇而不可求,自然是要在一起的。”

学姐意味深长的笑了笑,接着又问:“你和白松在一起,唐宋知道吗?”

“鉴于种种前车之鉴,我决定暂时对他保密。”旋即又特地补充道,“你和学长也要保密哈!”

“我们倒是次要的,主要你这整日面若桃花,满目含春的,你觉得瞒得住吗?”学姐挑眉问道。

“我有吗?”我亦挑眉反问。

“有!”学姐铿然答道。

我心中一顿。

“那就能瞒多久是多久吧!好在我和白松的休息时间都不在周末,我们可以选同一天休息,然后去约会,平日就都用微信联络。”

学姐摇头轻笑。

“搞得跟地下恋似的。”

我长喟一声。

“谁说不是呢?”接着又是一声叹息,心中更是对白松生出了几分愧疚,同时对唐宋多了几分嫌恶。

娃娃亲——当今社会存在概率如此低的事情,竟然能够被我命中,不得不说我的运气实在好的过分了!用学姐的话说,我这运气若是去买张彩票,不中个百八十万的都说不过去。

为了弥补我对白松的愧疚之心,我决定亲手做一个杯子作为定情信物送给他。都说“杯”字同“辈”字谐音,女生送男生杯子表示女生接收男生的追求,愿意和男生相守一辈子。为了加强表明我的心意,我还在杯子上刻了“花无尽,月无穷,两心同”。

白松收到礼物时,惊喜的半天说不出话来,见他如此感动我心中甚是欣慰。

我得意的向学姐炫耀:“我的情商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哦!”

学姐却满面疑惑的盯着我:“你确定他是惊喜而不是惊吓?”

“当然!”我斩钉截铁地回道,既而又补充了句,“白松还说我是他见过最心灵手巧的姑娘!”

“就是你那个‘白送’的男朋友?”学长不知何时自何处冒了出来,漫不经心的插了这么一句。

“人家叫‘白松’!精白之心的‘白’,玉洁松贞的‘松’,白松!”我嗔视了一眼学长,愤愤纠正道。

“嗯,白松不是白送,小心白忙一场。”学长边说边阴阳怪气的飘走了。

我眼神怨怼地望着学长消失的背影,不禁恼忿忿地质问学姐:“你是怎么看上学长哒?”

学姐得意地挑了挑眉:“是不是觉得我特有眼光!”

我傻眼。

果然,老话儿说的好:“不是一家人,不进一家门。”

不知为何,学长总是对白松有偏见,学姐也是明里暗里的不看好我们,觉得白松对我另有所图。

我对自己上下左右,仔仔细细地审视了一番,也没能找出可令人图谋之处。

虽然学姐和学长皆不支持我和白松在一起,但是仍然遵守承诺帮我保守秘密。然而,天意诚难测,造化喜弄人,怎奈我和唐宋那小子的孽缘太深,避不开,亦躲不掉。

这天,我陪白松去医院看望他的一位客户。本来我们约好一起吃饭,然后去看电影的,结果中途白松得知他的这位客户住院了,我们便一起去了医院。

踏进病房的瞬间,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,我尚未来得及躲避,那人已举目望来,与我正属四目相对。目光相触的刹那,我感觉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,脑子嗡地一下炸了锅,不自觉地往白松身后躲了躲。心下暗忖:“唐宋这小子不是应该在实验室里做实验吗?怎么会在这里?

难不成……”

是的!白松的这位客户正是唐宋的导师。我不禁暗自嗟叹,命运总是对我如此青睐有加!

晚上,我买了唐宋最爱吃的奶油蛋糕和爆米花。

一进家门,就见唐宋面色冷凝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。

我赶紧弯起笑眼,讨好道:“小唐宋,看姐姐给你买了什么好吃的?”

唐宋不语。

我继续陪笑脸。

“有你最爱吃的奶油蛋糕哦!”

唐宋没反应。

我紧咬牙关接着笑。

“还有甜甜的爆米花呦!”

唐宋依旧无动于衷。

我耐心告急地眯了眯眼,将蛋糕和爆米花丢在桌子上。

“不许告诉我妈和你妈。条件你提,我尽量满足。”

“你的这种行为,在旧社会是要被浸猪笼的。”唐宋语气波澜不惊,说的一本正经。

我愣住,难以置信的吐出一个字:“啥?”

浸猪笼?我呸!这小子不愧是整日窝在实验室里研究病毒的,说话都带着毒气,简直比武侠小说里的五毒教、唐门弟子都还要毒!

唐宋蓦地俯身逼近,神色冷峻的盯着我,声音比神色更冷:“那个男人是谁?”

我下意识的向后躲了躲,屏息凝神,迎上他冰凉的眸子,怯怯道:“白天在医院,你不都知道了嘛!何必还明知故问……”越说越没底气。

唐宋眼中寒光更甚,一字一句地又问了一遍:“那个男人是谁?”

我不觉心上一抖,只觉周身寒气逼人,动弹不得,仿佛下一秒便会冻作冰雕,供人观赏,遂尔,低声嗫嚅道:“我男朋友。”边说边避开那双澄澈清冷的双眸。

“一个有未婚夫的女人,私下与其他男人交往,还公然与其出双入对,难道在旧时不会被浸猪笼吗?”唐宋的声音如严霜般,冷沉沉地降至我耳中。

未婚夫?我就知道这家伙准会在此处等着我。

我长舒一口气,耐着性子,苦口婆心道:“唐宋,我和你说过很多遍了!那时候我才六岁,什么都不懂,根本不能作数的。”

唐宋冷然一笑:“是吗?那要不要我问下母上大人?”

“你?……”

我抹了抹额角,不觉哀叹!奈何当初年幼无知,今下,只落得捶胸顿足空懊悔啊!

“给你一周时间。分手。”唐宋丢下这句话,便起身离开。

分手?这小子还真是癞蛤蟆打哈欠——口气不小!

我一跃而起,跳到沙发上,气忿忿地冲着唐宋的背影大声吼道:“唐宋!——你个仗势欺人的无耻小儿!——我告诉你,这一次,姐是绝对不会屈服的!——”

第二天一早,我便收到了一条来自母上大人的微信:昨晚本宫梦见御花园中,竟有一支红杏偷偷探出墙外……清晨醒来,百思莫解,便来问下我通古博今的小公主。

我在心中将唐宋那厮咒骂了一通后,随手将微信转发给了我老爸,并附上五个大字:看好你老婆!

思忖片刻,我点开学姐的微信,先发了个标题:江湖告急!!!

正待编辑正文时,学姐回了条信息:秦失其鹿,天下共逐之,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。

我:唐宋?

学姐:然也。

这货竟然学会捷足先登了?我不觉惊诧万分!看来是我轻敌了。

无奈之下,我只得暂施缓兵之计。

可我就不明白了,唐宋那个冷面无情寡言无趣的家伙有什么好?怎的大家就都偏向他?站在他那边?着实费解。

难道……?不可能!

或许……?绝不可能!

要么……?更加不可能!

我在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中独自煎熬着,殊不知爱情从不是我想的那般模样,通首至尾不过是我自欺自苦罢了。

一周后,我被分手了。

生活,总是有各种方式让你刷新三观,彻悟人生。

譬如,白松理直气壮的分手宣言:“有牛奶和面包,谁还要豆浆和油饼!”

显然我就是他口中的“豆浆和油饼”,而他的新女友正是“牛奶和面包”。

从未想过,我人生谈的第一场恋爱竟是如此来去匆匆,就像是一出荒诞不经的喜剧,让人哭笑不得,然垂首观心却已疮痍满目。

心很痛,痛到麻木了理智。

我就着眼泪吃了五张油饼,五个面包,喝了不知道多少杯的豆浆和牛奶,直致急性肠胃炎被学姐拖去医院。

我倔强的想要知道,豆浆油饼到底哪里比不上牛奶和面包?

学姐见我这般受伤,一气之下冲到白松所在的门店,当着众人的面将他从头到脚臭骂一通,还顺手将他桌角内的一只满是尘垢,刻着“花无尽,月无穷,两心同”的杯子砸了个稀碎。

我面无血色的窝在病床上,看着胖妹(白松的徒弟)给我发来的现场视频,一眼便认出了那只被摔成碎片的杯子正是我送与白松的定情信物,霎那间,往昔种种如浮光掠影般支离破碎,尽皆化为泡影。原来,爱情是这样的脆弱。原来,当真是我错了。原来,我从不是个心灵手巧的姑娘。原来……心中说不出的酸楚。

学姐说:“和渣男分手,总比和渣男离婚要幸运的多!”

学长说:“一个男人若眼中无你,心中必定无你,离开是最好的选择。”

唐宋说:“吃一堑,长一智。”

网上说:“走错了路,回头就行。爱错了人,放手便好。无谓的坚持,只会徒增烦恼。”

书中说:“总有一天,你会感谢离开你的那个人,他配不上你的爱、你的好、你的痴心。他终究不是命定的那个人。幸好他不是。”

而我的心底却一直有个声音在说:“他或许有什么难言之隐!你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。”

细雨绵绵的清晨,昏暗的餐厅内。

“舞衣姐,要不是看你人好,我今天是不会来的。”

说话的正是白松的徒弟——胖妹。

“说句实话,你和师傅不是一类人。他和那个女人才是一路的。”

“你认识她?”我惊讶道。

胖妹眼神复杂的看着我,思虑片刻后道:“我们店的八卦男‘李涛’和我师傅是大学同学,我也是听他说的。他说那个女人叫‘关萌’,是我师傅大学时的女朋友,后来为了张绿卡甩了我师傅嫁去了美国……”

“她结婚了?”我忍不住惊问。

“嗯。不过已经离婚了,前阵子刚回国。”胖妹看了看我,目光中略带一丝同情。

我没再说话,继续听她讲。

“前不久他们大学同学聚会。李涛说,当时关萌和我师傅就眉来眼去的,玩游戏时俩人还毫无顾忌的喝了交杯酒,后来关萌喝多了,是我师傅送她回的家。第二天早上,关萌就在朋友圈发了一张她和我师傅睡在一起的照片,很快俩人复合的消息就在他们同学群里传开了,之后关萌每天都在朋友圈各种晒她和我师傅在一起的照片。那段时间你一直都没来过店里,我们都以为你俩已经分手了,直到你学姐来我们店里,我们才知道……所以舞衣姐,你别再来找我师傅了,他这几天根本就是在故意躲着你,不想见你。他这样的男人根本配不上你,更不值得你留恋,你就别再为他犯傻了。”

原来,我自以为的真心,在别人眼里不过是痴傻罢了。

回家的路上,不由得想起泰戈尔说过的一句话:“眼睛为她下着雨,心却为她打着伞,这就是爱情。”

我站在绵绵细雨中,凝思着我的爱情,情绪正浓时,忽见一对情侣同撑一把雨伞从我面前行过。伞下男女紧紧相拥,男生将伞的大半倾向女生,牢牢护着,可明明这雨微柔如雾,连撑伞的必要都没有。

伫立凝望,我忽然想到一句诗:“落花人独立,微雨燕双飞。”

心内一阵悲凉,不觉泪下。

我拿出手机,给白松发了条微信,问了这世界上最愚蠢的问题:你爱过我吗?

在即将被冻透之前,我收到了白松的回复:我是白松的未婚妻,我们见面聊聊吧。

醇美的午后,洒满阳光的咖啡厅内。

“请你不要再纠缠白松了。”

“这是我和白松的事情,与你无关。”

“呵呵~看来你还真如白松所说,天真的愚蠢。”关萌收起笑容,轻蔑地看着我,冷声冷气的接着说,“我知道,越是像你这种喜欢装纯的女孩儿就越难缠,但我的时间很宝贵,没工夫跟你这儿浪费。直说了吧,白松看上的无非就是你的那套房,还有你短短三年的海外工作经历,而这两样我都有。除此之外,我还有北京户口和美国绿卡,外加一套纽约Condo,而这些你都没有。白松和我在一起,既可以选择留在北京生活,也可以选择去美国生活,再说的远一点儿,日后我们有了孩子,我们的孩子既能在北京高考,也能到美国上学,而这些都是你给不了他的。话已至此,我想你应该明白了,白松为什么会选择我,而放弃了你。”

我恍然大悟,原来这就是我那“可令人图谋之处”啊!然而,在此之前我竟浑不自知,我在心里狠狠地嘲笑自己——当真痴傻!如此无知!

只觉胸口憋着一股气,上不来也下不去,堵得难受。我紧咬住后槽牙,尽量稳住呼吸,努力控制着逐渐酸涩的眼眶,默不作声,生怕一张嘴,泪水就会夺眶而出。

关萌见我不说话,显出鄙夷的神色,似是在嗤笑我的天真和愚蠢,继而一哂,将她白皙的左手高傲的展示在我眼前,再次示威道:“这是白松送我的求婚戒指,我们下周领证,然后去塞班举办婚礼。我这人做事一向不喜欢拖泥带水,所以在此之前,我希望他和你能够断的干干净净。”她着重强调了最后四个字,仿佛是在宣誓主权。

各种情绪不断的充斥着我的大脑,掌控着我的身体,我感觉双手微微颤抖,呼吸有些紊乱,下意识的想要起身离开,却发现提不起半点力气。

“爱情要么无价,要么一文不值。人也一样,别把自己活的那么廉价。我想我今天的话已经说的够明白了。就算你再天真,再愚蠢,也应该听得懂。做人就应该现实一些,毕竟这个社会是现实的。”关萌说着自包中掏出一张银行卡,啪地一声丢在桌子上,一副傲睨自若的样子,“这张卡里有五万块钱,是我替白松给你的分手费,请你以后不要再打扰我们了。”

我盯着面前的那张银行卡,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都在上涌,从未有过的屈辱感瞬间冲破了我内心的底线,正欲爆发之时,却听得一个声音冷冷道:“你们不配。”

我一怔,旋即举目,满眼心伤,刹那间皆跌进唐宋如寒潭般深邃的双眸中。

“你谁啊?”关萌蹙眉问道。

唐宋目似剑光,凛冽地扫了眼关萌,丢下一句:“你不配知道。”紧接着一把拽起我,出了咖啡厅。

唐宋拉着我不知道走了多远,突然停住,猛地回身:“你平日的伶牙俐齿呢?都被你咬碎了吞到肚子里了吗?让人这么欺负,竟然一言不发,你是傻子吗?”声音不高,却怒气十足。

是啊!所有人都在说我傻,我又有什么可反驳的呢?我就是个傻子啊,而且是这世界上最愚昧无知的大傻子!我曾以为的心意相通,我曾以为的天作之合,我曾以为的一切美好,到头来全都是自欺欺人的假象!

郁积之泪,一尔倾泻。

我哇地一声哭了起来,而且是毫不顾忌妆容与颜面的号啕大哭。

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,亦淹没了我的思绪,让我一时忘记了这个世界。

正当我哭的昏天暗地之时,忽觉周身一暖,不知何时,唐宋的一双臂膀已轻柔地环住我的背脊,将我揽入怀中。我诚然不知这小子的怀抱竟如此温暖,于是乎我捧着那颗已碎成冰碴儿的心,朝着那铺满阳光的胸膛蹭了又蹭,就像葵花眷恋羲曜一般不舍离去……

笔者后记之角色外传

舞衣因做了亏心事,不得不讨好唐宋,便带着唐宋去外面改善伙食,恰巧碰见她的两位学生与他们拼桌。

舞衣在介绍时说唐宋是她表弟,唐宋默不作声地剜了她一眼,随手将剥好的虾丢进她面前的餐盘中。

舞衣很爱吃虾,但不爱剥虾皮,唐宋吃虾过敏,却每次都会剥虾给舞衣吃。唐宋喜欢吃花菜,但与舞衣同餐时从来不吃,因为舞衣及其讨厌花菜。然而,拼桌的两位学生好巧不巧的点了花菜,唐宋一本正经的对他们说:“你们老师见花菜反胃。”坐在旁边的舞衣一脸尴尬,很想一个白眼灭了唐宋,怎奈为人师表,只得赸赸一笑,“别听他的!你们点你们的。”唐宋眨了眨眼,盯住舞衣,颇为认真地问她,“难道你想吐在餐桌上吗?”两位学生一听,立即放弃花菜,改点了萝卜。

舞衣恨不能立时咆个地洞钻进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