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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各位面,万人迷体质实锤了林窈裴钰最新章节列表

仲文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小鸡家里有,可以分两种做法,一种红烧,另外一种清炖,刚好适合林父大病初愈的人喝,补一补身体。素菜她准备做风味脆皮茄子,肉末豆腐,都是下饭的可口小菜。这样五菜一汤,既不会失礼,又不会吃不掉导致浪费。拟好了菜谱,接下来就是动手做了。当阳光从门槛处移到院子里的太阳花时,厨房的香气已经引得堂屋中下棋的林父心不在焉了。他使劲吸了吸鼻子,最后干脆认输。林父下棋技术差,不过棋品不错,他也知道自己不咋地,刚开始就说好让裴钰不要手下留情。裴钰虽然嘴上答应了,但为了林父的体验感,他还是费尽周折尽量将时间拖得长了点,后面干脆是一边下一边教。象棋不似围棋,围棋速成比较难,象棋有大致的套路,虽然做不到精通,但至少能让林父在面对别人时,有余力多过几招,农村人娱...

主角:林窈裴钰   更新:2024-11-12 17:2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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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窈裴钰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穿越各位面,万人迷体质实锤了林窈裴钰最新章节列表》,由网络作家“仲文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小鸡家里有,可以分两种做法,一种红烧,另外一种清炖,刚好适合林父大病初愈的人喝,补一补身体。素菜她准备做风味脆皮茄子,肉末豆腐,都是下饭的可口小菜。这样五菜一汤,既不会失礼,又不会吃不掉导致浪费。拟好了菜谱,接下来就是动手做了。当阳光从门槛处移到院子里的太阳花时,厨房的香气已经引得堂屋中下棋的林父心不在焉了。他使劲吸了吸鼻子,最后干脆认输。林父下棋技术差,不过棋品不错,他也知道自己不咋地,刚开始就说好让裴钰不要手下留情。裴钰虽然嘴上答应了,但为了林父的体验感,他还是费尽周折尽量将时间拖得长了点,后面干脆是一边下一边教。象棋不似围棋,围棋速成比较难,象棋有大致的套路,虽然做不到精通,但至少能让林父在面对别人时,有余力多过几招,农村人娱...

《穿越各位面,万人迷体质实锤了林窈裴钰最新章节列表》精彩片段


小鸡家里有,可以分两种做法,一种红烧,另外一种清炖,刚好适合林父大病初愈的人喝,补一补身体。

素菜她准备做风味脆皮茄子,肉末豆腐,都是下饭的可口小菜。

这样五菜一汤,既不会失礼,又不会吃不掉导致浪费。

拟好了菜谱,接下来就是动手做了。

当阳光从门槛处移到院子里的太阳花时,厨房的香气已经引得堂屋中下棋的林父心不在焉了。

他使劲吸了吸鼻子,最后干脆认输。

林父下棋技术差,不过棋品不错,他也知道自己不咋地,刚开始就说好让裴钰不要手下留情。

裴钰虽然嘴上答应了,但为了林父的体验感,他还是费尽周折尽量将时间拖得长了点,后面干脆是一边下一边教。

象棋不似围棋,围棋速成比较难,象棋有大致的套路,虽然做不到精通,但至少能让林父在面对别人时,有余力多过几招,农村人娱乐少,除了偶尔打打小牌,老少爷们最爱的就是夏天晚上围坐在一起下棋聊天了。

这样时间过得快一点,回去洗洗就能睡觉,第二天又是新的一天!

回归正题,这边林父认输了,裴钰收拾了棋盘棋子,就去知青点喊赵远之过来吃饭。

赵远之原本还在琢磨他裴哥咋还不回来,就见裴钰推门进来。

“裴哥,你回来啦!”

“嗯,今天林叔出院,喊我们过去吃晚饭。”

“真的呀,太好了,林窈妹子的手艺我馋好久了。”

裴钰将手里的一铁皮盒饼干并一袋子苹果递给赵远之,“去人家吃饭空手不好看,你把这个带着。”

说着,他自己也拿了一条烟出来。

“哦哦,好的,咱现在就走吗?”

“走吧,饭已经好了。”

“耶!”

院子里郑红正在淘米,见裴钰和赵远之手里拎的这些好东西,她眼馋的瞧了一眼又一眼。

都是好东西呀,不用看,也知道裴钰是带给谁的,他们下乡大半年了,裴钰性格冷漠,除了搭伙时他会偶尔买点肉给大家解解馋,私底下从来不会给人东西,话都不会多说两句。

当然,赵远之那个黑熊精除外!

郑红望着盆里晃动的倒影,有点惆怅,也不知道这村里风水是不是就旺他们本地的人,怎么一个个的,又是跟纺织厂厂长儿子相亲的,又是能抓住像裴钰这样有钱的大院高干子弟。

她来这大半年了,除了晒得更黑了,好像啥都没有。

抬头看到坐在院子里仿佛没看见裴钰的楚晴,郑红心里清楚,最近这段时间裴钰的表现大家都看在眼里。

虽然嘴巴上没有说,可是整个知青点,谁会不关注他呢!

他每天巴巴地往县医院跑,天天晚上又送那个林窈回来,大家私底下都传遍了,都说裴钰被一个村姑迷得晕头转向的!

楚晴突然这样子,明眼人都能看出她的心思,最近连使唤她都变少了,害她少挣了起码几块钱。

想到这,郑红更惆怅了!

以前她还幻想裴钰是拯救她的白马王子,可是理想是丰满的,现实是骨感的,别说拯救了,赵远之那货恨不得防贼一样防着他。

她上辈子估计是掘了他家祖坟,让他对她这么看不上眼。

不过后来她也想通了,她对裴钰本也没多少感情,只是看他条件好,想着要是能跟他在一起,自己也不用再过苦日子。


“我当是什么,不就是电风扇吗,回头我让志远给您买一个,志远说啦,我想要什么就跟他讲,对了,今天给您和爸都带了一套新衣服,回头您试试啊!”

“哎哟,还是我闺女疼我,志远那孩子妈看着行,虽然年纪大了点,但是年纪大了才知道疼人,妈是过来人,你听妈的准没错!”

“对了,你哥工作的事,跟志远说了吗,啥时候能去纺织厂上工啊?”

林莉闻言神色微微一变,随即又变得不耐烦:“哪那么快呀,这好工作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,志远说了,只要一有机会立即让哥补上。”

“那成那成”,说完林大嫂喜滋滋去房间试新衣服,心里暗暗得意。

哼,林窈那丫头长的再好看有什么用,还不是丫鬟的命!

她闺女可是纺织厂厂长的儿媳妇!

未来的厂长夫人!

她林窈有什么,跟个知青搅和在一起,以后有她苦头吃的!

打发了林大嫂,林莉揉揉额头,安慰自己,虽然哥哥的工作她暂时没敢跟志远提,但是她已经是他的人了,志远也说过会娶她。

等他们结了婚,安排个工作还不是勾勾手指的事。

想到这,她舒了一口气,总之,她林莉一定会过上好日子!

会比这大队里的所有女孩,不!是比这县城的所有女孩,都要风光!

等着瞧吧!

林家小院。

林母忙着收拾从医院带回来的东西,林父在院子里踱着步,感慨万千。

“还是家里好啊,在医院天天盼着早点出院,回来了感觉心都定下来了。”

“爸,您到屋里来,外面还有暑气,您身体刚好,还得注意着点。”林窈朝站在院子里的林父喊道。

“那行,小裴啊,咱去屋里下棋?晚上把小赵那孩子喊上,咱几个喝上一杯!”

裴钰笑道:“吃饭我肯定来,但是窈窈刚刚说了,您身体刚好,现在还不宜喝酒,等您大好了,只要您一声招呼,我随时陪您喝,成不?”

“哈哈哈,好好好,那今晚就吃个便饭,让你尝尝我家窈窈的手艺,不是叔我吹牛,保证了你吃了上顿想下顿。”

裴钰想了想唯二吃过的馒头和鸡蛋饼,认真点头附和;“那今晚我有口福了!”

没管林父的自卖自夸,林窈帮着母亲把东西归置好,就去厨房备菜,林母打下手。

晚上人不多,除了他们一家人,就多了裴钰和赵远之。

不过毕竟是请客吃饭,感谢他们这段时间的帮忙,菜品不能太简陋,不但不能简陋,还得想出点花样来。

林窈盘算了一下家里的菜,心里有了主意。

林窈准备做五菜一汤,红烧肉不能少,上次赵大哥就说想吃国营饭店的红烧肉,林窈自信手艺不比国营饭店的大厨差,这个主菜不能少。

另外,她准备做个水煮肉片,猪肉是今天特意买的。

新鲜的里脊肉泡出血水,切成薄片,加入料酒,盐,胡椒粉,鸡蛋,淀粉以及适量油抓拌均匀,放一边腌制半小时左右。

然后起锅烧油,放入她之前熬的酱料炒化,炒出红油后加入一碗水烧开,之后下入各种农家配菜,有青菜,洋葱,大白菜等等。

全部煮熟后捞出来铺在碗底,再一次下入腌好的肉片,肉片煮的时间不用太久,变色即可捞出,这样的肉片才能又滑又嫩,一点都不柴。

将肉片放在配菜上面,把准备好的蒜末、干辣椒段、花椒放在肉片上面,浇上滚烫的热油,激发出香味,最后撒上葱花香菜,一道麻辣鲜香的水煮肉片就完成了。


林窈睁开眼睛的时候,脑子里短暂地空白了一段时间,不过她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状态,她不知道自己是谁,只隐约记得自己叫林窈,年龄未知,家世未知,身份未知,她似乎拥有另一种意义上的永生,因为她可以在每一世的身体生理意义上的死亡之后,穿越到别的世界。

是的,穿越,这是她从经历过的其中一个世界学会的词汇。

奇怪的是,她明明拥有记忆,却没有真实经历过该有的情感,如同隔着一层幕布,或是像看了一场电影,看完可能就忘了,如果不刻意提起,就会慢慢忘记。

而且时间越长,以前的记忆也越模糊,直至全部忘掉。

不过不管是记忆还是情感,于她而言意义都不大,本能告诉她,情感累积的太多,对她后面的穿越反而不利。

外面传来公鸡的叫声,林窈收回思绪,随着窗外投射进来的昏暗光线,发黄的土墙面映入眼帘,身处的房间不大,陈设更是简单,除了身下这张硬板床,只有一个箱子一个柜子,以及柜子上类似于现代收纳的编织篮,里面放着些杂物,旁边墙角处,则堆着一米多高的书,看着陌生又熟悉的环境,脑中原本的记忆开始呈现。

原主也叫林窈,今年19岁,高中毕业,因为某些政治原因,没有继续上大学,现在在家里给父母帮忙。

林父林母都是地道的农民,原主是独生女,虽然是女孩,但是父母从来没有委屈过她一分,即便他们明里暗里经常被村里人说以后老了没人养老摔盆,女儿是别人家的人,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等。

父母宠爱,林窈自己也争气,从读书以来,成绩一直名列前茅,按理说即便没有上大学,也可以找份工作养活自己,孝顺家人。

然而现实却是原主因为被堂姐抢了原本的相亲对象,一向勤劳朴实的母亲不忿找上门去,结果争执间被大伯母失手推搡在地,撞到脑袋不治身亡。

而林父得知妻子死讯后大受打击,做农活时因为心思恍惚,摔断了一条腿,落下了终生残疾。

原主本人则因为父母接连出事,觉得都是因为自己,才连累了最爱的亲人,加上后来得知由于男方势力在后面推动,大伯母不仅没有一命还一命,还完好无损高高兴兴参加了女儿的婚礼,从此抑郁一蹶不振。

后来的后来,大概就是一路辛苦挣钱,想要给父亲治好腿,却在偶然回家时看到大伯母在头发花白,低着头坐在轮椅里沉默无言的父亲面前,得意洋洋炫耀自己女儿过得有多好,女婿家里多有钱多有势力,自己母亲没有福气,她也不是故意的等等时,压抑的情绪终于崩溃爆发,然后在她回去的路上发了疯般拉着她一起跳了刚修好的水库,最后两人一起死在了冰冷的水底。

那时原主不过才23岁......

深吸了口气,林窈按了按胸口,情绪的接收让她心里有点发闷,原主最后的愿望就是这辈子一家人都要好好的。

这个傻姑娘做不到在事情没有发生的时候对大伯母一家打击报复,而且她不想为这样的人脏了手,更不能因为这样的人将自己陷于险境,她只希望避开前世的劫,她要活的好好的,活的漂漂亮亮风风光光,让父母过上好日子,让他们这辈子都平平安安,健康幸福。

记忆的触角静静伸展,林窈发现来的时间刚好,原主父母健在,按照原本的时间线,现在还没有人要给她介绍相亲对象,只要后面她一开始就拒绝那个所谓样样都好的相亲对象,一切就不会发生了,她未来生活的自由度也会大很多。

房间外面已经传来父母走动交谈的声音,林窈坐起身,抬起手臂,左手手腕内侧一朵浅粉色的花跃然于上,花瓣线条优美,栩栩如生,每一瓣的顶端都仿佛覆着一层金粉,呼吸间,花香浮动,如兰似麝,花瓣又似浸在水里,盈盈摆动,闪烁着神秘的色彩。

果然还是跟来了!

林窈翘起嘴角,这朵花从她有意识开始就在,且旁人看不见,只有她自己能看见,她不知道这是什么花,也不知道为何会随着她的穿越一起跟过来,但是这是她最大的秘密。

只要她闭上眼睛,就可以感受到里面有一个隐藏的空间,空间里有一棵参天古树,旁边则是攀在篱笆墙上的一株花,古树非常神奇,会不定时结不同的东西,明明是一棵树,但它不仅能结各种果子,如苹果,葡萄,人参果等各种水果,还可以结大米面条甚至面包,且所有东西金玉其外也内秀其中,味道都非常好,是市面上的产品远远比不了的醇香浓厚。

而那株不知名的花,散发的香气则与手腕上的花朵一致,香气虽淡,却久久不散,林窈现在身上几乎算是自带体香,在上个世界的模糊记忆中,曾经有很多人都问过她喷的什么香水,后来找不到同款,以为是她自己调的香水,甚至还有人出高价要买她的配方.......

她对每个世界的记忆都会逐渐模糊脱离,唯独这个独属于她的金手指,她能清楚记得它的每个细节。

古树结的果子不仅好闻好吃,而且可能是因为天外之物,果实的能量特别高,林窈本身饭量不小,但是基本上吃一两个苹果或者一挂葡萄就饱了,大米面条更是一碗就足够,吃完之后,会感觉头脑清醒,耳聪目明,当然这不是神药,达到的效果也有限,吃完的当时会有一些即时的补充效果,但是长久下来确实会有强身健体的作用。

林窈能吃也爱吃,算是个美食爱好者,她每个世界都会学习各种烹饪技能,虽然会忘记,但是没关系,漫长的时间长河里,她有足够的耐心去尝试不同的事物,尤其是她自己感兴趣的方面,而且即便记忆不清晰,她的烹饪技巧却因为长久的肌肉记忆早已熟能生巧。

并且,在这个过程中,林窈发现篱笆上的这株神秘无名花还给她带来了一个大惊喜,每天早上,花朵上都会凝结出三滴花露,林窈本人直接服下可以美容养颜,皮肤会慢慢变白变细腻,到一定程度说是冰肌玉骨,肤如凝脂也不为过。

而且随着时间推移,身体的毒素也会被慢慢排掉,她的整个身体会变得非常健康,头发乌黑浓密,精气神充足,眼睛明亮水润,连指甲这些微小的地方,都会照顾到,变得十指纤纤,指尖红润。

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,大概就是身体同时也会发育的特别好,胸前会鼓鼓囊囊,身体也会变得敏感异常,随之带来的弊端,就是对环境以及气味也会很敏感,且由于皮肤太嫩,不小心磕碰到就容易留下淤青。

花露只对她本人起作用,但如果放进制作的食物里,对旁人来说就是美味会升级,它能最大程度激发食物本身的香气,让食物在烹饪的过程中不会流失原本的营养。虽然作用比不上古树结的果实,但是空间之物总有自己的神奇之处。

花露做好的食物不仅好吃好看,还能剔除对人体不利的成分,同样是红烧肉,别人吃多了可能会摄入的脂肪过多,得个高血压高血糖什么的,加了花露的红烧肉就不会有这个风险,算是美食爱好者居家旅行必备了。


早上吃了一滴花露,可能是这具身体太过体寒,虽然屋内很热,但是她几乎没怎么冒汗,反而小腹处有点微微发热,应该是花露起作用了。

手轻轻抚在小腹,林窈微微蹙眉,改善身体急不得,或者说急也没用。

看着自己现在的皮肤状态,她确实不满意,她冥冥中感觉自己以前应该是很美很美的,包括现在,她也爱美,喜欢美丽的事物。

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这是人之常情。

她希望自己是健康的,美丽的,有活力的,不管身处什么世界什么位置,她对这些都有最基本的要求。

当然这些改变都要慢慢来,首先就是穿衣打扮这些外在的东西,林窈刚刚打开原主的衣柜看了下,因为林父林母的宠爱,林窈其实不缺衣服,相反,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,她的衣物算多的了。

可惜现在的衣服要么是耐脏耐操的深色系,如爸妈穿的黑色、灰色、深蓝色等等,要么就是比较亮眼夺目的年轻人普遍喜欢的红色、粉红色、亮黄色、玫红色等等。

原主留下的那些的确良衬衫基本就是这种花里胡哨的色系,要不上面有大朵的牡丹花,要不就是黄色的蝴蝶绣了一大片,还有一些上面没有图案,但是整件衣服都是玫红色的。

只是原主皮肤偏黄,穿上这些衣服反而衬的人更加暗淡,早上她翻了半天才看中一件小雏菊白底碎花衬衫,裤子也是米色的棉绸裤,穿着舒适,在这炎炎夏日,也显得清爽些。

挂在床头架子上的军绿色的小荷包里还有不少钱票,但是林窈暂时不准备动这笔钱买衣物,等她皮肤白了,那些衣服自然就能压得住。

而且父母务农挣钱不易,该省还是要省。

如果是她自己挣钱,她不会吝啬这点钱,但是现在她没有固定收入,钱是挣出来的,但同时也是省出来的,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不是稀奇事。

做人还是要居安思危,没准就会在哪天起了大作用。

不过中午做饭时家里调料快没了,明天倒是可以去一趟供销社,顺便感受一下这时候的风土人情。

脑子里盘算着这些,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清脆蝉叫声,林窈渐渐闭上眼睛陷入沉睡。

下午起床后,第一件事就是熬绿豆汤,上午准备饭菜的时候她就把绿豆泡上了,现在煮好放井里冷藏,等下给爸妈送过去喝刚好。

滴了一滴花露的绿豆汤清香止渴,因为家里没有冰糖,林窈只放了点白糖,不过有花露对绿豆香味的激发,简单的绿豆汤也变得很好喝。

绵软细腻,自有一股农家风味!

大夏天来一碗冰镇绿豆汤,既开胃促消化,又解毒益气滋润皮肤,算是一款好喝实惠的夏日饮品!

晚上准备炒个空心菜,蒸个毛豆,加上中午剩的豆角焖肉,一家三口就够吃了,因为煮了绿豆汤,就不用再另外熬汤了。

田埂里,林父一边抽着旱烟一边给田里的稻收尾,林母则在地里捡稻穗,隔壁田里林大伯也弯着腰在割稻,林大嫂看着林父林母夫妻俩撇撇嘴,对着林大伯说道:“我说老二夫妻俩咋回事,也不知道抓紧过来帮帮忙。”

背着手捶了捶腰,她满脸不快:“这些稻子要割到什么时候啊,腰都酸死了,等下我先回去啊。”

林大伯头也没抬嘟囔:“老二自己的活也没做完,哪有功夫帮咱。”

“我说你咋回事啊,他们稻子少,这眼看着快收尾了,咱们这还剩这么多,你是他大哥,都是一家人,过来帮个忙咋了?去年还算积极,今年拖到现在都不来,我看呀,是八成不想来了,也就你把人当兄弟,人家把你当自家人了吗?没听二婶子说他家中午还吃了肉,咋不见送你一碗。”林大嫂嗓门拔高。

“......不就一碗肉,咱家又不是没有,至于吗?”

“怎么不至于,咱家有是咱家有,他林老二要不是你这个当大哥的从小养着,还不知道怎么样呢,都说长兄为父,他自己吃香的喝辣的,怎么没见来孝敬一下你!”

林大伯沉默,林大嫂在旁边继续叨叨。

“哼,我还不是为了这个家,老大媳妇快生了,老大又在外面跑车整天不在家,莉莉是女孩子,全家就靠我俩干活,你要累死老娘啊,而且老二家田又不多,以后老了不还得靠我们老大,现在来给我们割个稻咋了!”

林大嫂越说越理直气壮,嗓门直接开始升级,生怕林父林母听不见。

林父林母确实听见了,也习惯了。

林家人口不多,林窈爷爷奶奶去世的早,就剩下兄弟二人,本来应该相互扶持,可惜林大伯性格软弱,偏偏娶了个性格尖酸刻薄爱占便宜的婆娘。

林大嫂从嫁过来就把持家里的一切,加上她第一胎就是儿子,从此尾巴更是翘上了天!

林父没结婚时她不愿分家,毕竟林父上工做活挣的工分都捏在她手里,后来林父自己找了林母,小夫妻俩准备结婚了,要置办东西了,她又吵着要分家,生怕他们夫妻俩占了她的便宜。

分家时要好的田,什么农具,柜子,菜园,都是要好的,锅碗瓢盆都是把磕碰有洞的分给林父。

林父不忍林大伯为难,也就没计较随她去了。

后来见夫妻俩这么多年只有林窈一个女儿,林大嫂直接将这夫妻俩看作自己家的免费劳动力,反正他们没儿子,将来还不得靠他儿子摔盆守灵。

林大嫂后面还生了一个女儿,名叫林莉,林莉比林窈大几个月,性格算是遗传了自己的母亲,从小就掐尖要强,而且林莉长相不如林窈好看,一直以来都不喜欢自己这个堂妹,每每看到她都要刺她一句。

以前的林窈不想父母夹在中间为难,基本上是无视居多,但哪怕是无视,也总是被大伯母挑理说她小小年纪,就不懂尊卑,一点家教没有,当然这些话她是背着林父林母说的。

女儿是夫妻俩的底线,平时林大伯一家占点便宜,他们权当帮帮自家人,然而他们不知道,有些人不但不会感念你的付出,反而会得寸进尺,要求更多。

人心不足蛇吞象,大概如是。


赵远之嘴里的桃酥还没咽下去,惊讶道:“啊这......那裴哥你回去吗?”

他挠了挠头:“虽然这里活累了点,条件差了点,但是裴哥你不回去的话,我也不回去,其实想想,城里也没啥惦记的,我爸和我继母一家三口估计也不会欢迎我回去。”

裴钰点了点头:“行,如果你不想回去的话,那就和我一起,不过有一点,活该干还是要干。”

顿了顿,嘴角翘起:“过段时间,你就要有嫂子了。”

赵远之瞪大了眼睛:“林窈妹子?”

裴钰挑眉:“嗯哼,不然还有谁。”

“那可多了去了,不过你都不喜欢罢了,”赵远之嘟嘟嚷嚷。

“你说什么?”

“哦哦,没什么没什么,裴哥,你真想好啦,那你刚才问我回不回去,是准备留在这边吗?”

“我下乡是为了避免搅进那滩浑水,爷爷的意思是等时局稳定了再回去,到时候我再把窈窈带回去。”

“老爷子能同意吗?”赵远之探着头小心问道。

不是林窈妹子不够好,他也很喜欢林窈妹子,人美声甜,长相那是顶顶的漂亮,又温柔又可爱,关键是还做得一手好菜。

可是这毕竟是农村,林窈妹子家里也就是最普通的农民,裴哥的身份,在大院里那也是数一数二,多少人盯着想嫁进来的。

要不是他年纪很小就去当了兵,刚退役回来又跑到这边下乡,估计早就被一茬一茬做媒的给围住了。

“这个你不用担心,不出意外的话,我的聘礼已经在路上了。”

“好家伙!我他妈直呼好家伙!”

赵远之咂舌,是谁说他裴哥不通风月的,人家那是眼光高,你看看这效率,搞不准明年他就能抱侄儿了。

想到裴钰和林窈的脸,赵远之羡慕,这两人要是结婚,生下来的孩子得多好看呐!

真是人比人气死人!

不过他也真心替裴哥高兴,林窈这妹子他也喜欢,一看就是单纯善良的小仙女,长得也跟仙女似的,不像那个郑红,长得丑,说话也不好听!

裴哥要是结婚了,气死她!

哼!

裴钰前几天就已经发了电报回去了,他长这么大就这么唯一一次心动,当然要抓紧,奶奶当年的陪嫁都还留着给孙媳妇呢,老爷子私库也有不少好东西。

尤其是那对和田玉镯,窈窈肤色白,戴起来肯定好看。

可惜现在有些东西还不能拿出来,不过没事,反正以后都是窈窈的。

躺在床上的裴钰脑海里已经把所有适合林窈的东西盘算了一遍,想着想着他立马坐起来,将自己的存折翻了出来,里面有父母留下的家产,加上这些年他当兵的津贴,一共一万三千多块钱。

明天就拿去给窈窈!

所有事情都盘算完,他才安心地眯了一会,然后在其他人都睡着的时候,再悄悄的出门,在林窈家门前不远处守着。

第二天,裴钰和大队队长请了一天假,今天林父出院,他得去帮忙拿东西。

知青点的人还在排队洗漱,裴钰已经去等林窈一起了,今天他们不骑自行车,林父身体刚好,尽量还是不要颠簸。

楚晴眼看着裴钰出门的背影,心里很不舒服,可是她知道自己根本没有立场不高兴。

自从那天听吴倩说完后,她就和王婶子打听了一下林窈,连王婶子都对她赞不绝口,高中毕业,长得漂亮,说这十里八村就没有出过这么水灵的姑娘,还做得一手好饭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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