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>招财是我的爱猫,一只聪明漂亮的小黑猫。
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招财是宸王,会不会已经当上太子了。
要不是宸王投胎投的好,他可以滚远点了。
“王妃娘娘,宋知薇马上就要进府了,您可怎么办呢。”书画从听见圣旨就开始有些忧心。
我知道在她看来我当初是满心欢喜的嫁给宸王的,肯定是喜欢宸王的。
我俯身用笔轻轻地在宣纸上勾勒出一双漂亮的猫眼,嘴角微微上扬,
“王爷好不容易娶到喜欢的人,也要马上有孩子了。”
“你应该为我开心,书画。”
无痛有儿可太好了。
虽然不是嫡出,好歹有后了。
我越想越开心,心之所向,愈发开心,画的也比以往快了些,很快就画好了。
我让书画拿出我的印章,竹叶缠绕的两个字缠绵地留在了画上一角——林弈。
我兴高采烈地让书画把这幅佳作挂在书房正中间的墙上。
弄完后我就摊在了椅子上,欣赏这幅画,一动不动。
半响,回神。
“书画,你去和李祥说,虽然是侧妃,但是不能亏待,婚礼办好。”
书画刚走没一会,宸王便裹着一身青绿色的长衫轻飘飘进来了。
2.
真是狗鼻子闻着味就来了,刚说了他的宝贝甜蜜饯儿,接着就过来。
我心里腹诽,面上一派温和。
“王妃,我来讨杯雪茶喝,”说完,便在我旁边的塌上坐下了。
我随意沏茶,笑盈盈地递给他。
宸王瞳孔澄淡,偏琥珀色,眼尾有些狭长。
低头喝茶时,眼睛垂下,蝴蝶振翅般密长的睫毛便挡住眸色,让人的视线不自觉的往下移动。
好颜色的我总是不自觉地多看几眼。
宸王有三分像当今圣上,但添了几分柔弱之感。
就连日常行为处事,在我看来也是有几分优柔寡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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