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癫公癫婆。
以前和厉景琛谈恋爱的时候他有些幼稚也就算了,现在怎么脑子也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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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国以后,我利用我这几年在国外积攒的人脉和资源,和爸妈一拍即合,决定将林家的企业蔓延发展到国外。
原书中,林家最后被吞并除了因为狗血剧情的原因,还有一个原因是市场分部太低,最后破产时拿不出资金救急。
厉景琛养的女朋友,不对,在这里应该算作情人。
毕竟厉景琛从来没承认过女主阮舒和的身份,阮舒和却还是爱他,忍受厉景琛每天带来的花边新闻。
一年五百万的生活费,阮舒和从大学刚开始就跟着厉景琛,无名无分跟了四年。
我不明白女主高尚的爱情为什么需要我的催化她才能蜕变,所有人都好像在拿我和她对比较。
我恶心这种自我感动的行为,21世纪了,作为成年人,有些人的脑子还在清朝。
回国的这一天,也是有些凑巧,原本只是想回国玩几天。
我在我们富二代留学圈子群里发了一条信息,问哪位已经回国的少年小姐可以委屈一下接接我这个留子,本小姐愿意承包他一个月的花销。
在外面我爱玩,圈子里人尽皆知。
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碎嘴子把我回国的信息发给了厉景琛,在机场看到厉景琛的时候,我的大脑是宕机的。
剧情的发展还在按照原来的走向。
如果忽视厉景琛脖子上挂着的红印子,我也不会感动。
厉景琛皱着眉头,撅着通红的嘴巴,应该是刚和女主亲过,这让我想到了一只不安的荷兰猪。
我拒绝了他的好意,自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