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错得如此轻易,仿佛还是一切以我为主的昨天。
我把手放在他肩膀,突然看到他脖子上有红点,在衣领里半遮半掩。
仔细看了会儿,他衣领也隐隐有红色,像口红蹭上去后被用力抹掉的痕迹。
我推开他,重新窝回沙发上。
“我想看完,你先休息吧。”
洛闻声没说什么,摸了摸我的脸,转身回房。
我木然地看着前方,听到主人公说:“都已经是第二年的立春了,又何必执着于那年盛夏呢?”
眼泪顺着脸颊流下,我闭上眼睛。
其实早就知道结果了,却还是心痛。
我见过洛闻声爱我的样子,少年心意,如此炙热。
后来他不爱我了,热情不再,我也一眼看得出。
只是我不愿放弃而已。
我想,他只是暂时迷失了自我,在娱乐圈的名利场中。
但是我没想到,时间催人残,他已经不是那年那个男孩了。
这是我们认识的第十年,相爱的第八年。
曾经许下的海誓山盟,最终还是在时间的长河中崩塌。
4.我们虽同居,但也有各自的房间。
这是我做过的最好决定。
当时他说:“为什么要有各自的房间?
我肯定要跟你睡的呀。
我天天抱着你睡。”
我说万一我惹你生气了,你想自己冷静都没处可去。
他嬉皮笑脸:“怎么会呢,诺诺说的话都是对的,有什么矛盾我肯定要当天解决,万一我老婆跑了怎么办!”
说的好听,最近几年,我们经常分开睡。
一开始,他说工作太晚,回到家怕吵醒我。
后来干脆就把衣服都搬过去,我们的房间里对方的东西越来越少。
我知道,他有些腻了。
但我想,这么多年了也正常,或许不时刻黏在一起新鲜感会长久一些。
不过这话也只能安慰安慰自己了。
他功成名就,见到的人越来越多,佳肴在前,自然不会留恋吃腻的蛋糕。
如今,我们隔着墙壁,各怀心事。
我一晚没睡,睁眼到天亮。
胡思乱想了很多,更多的是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。
不自觉跟现在的他对比,让我对他越来越失望。
晨光初起,我顶着黑眼圈开始收拾行李。
这个房子是洛闻声火了以后买的,隔音很好。
我在这边收东西,他那边压根听不见。
要收的东西不多,我自己有房子,离工作单位很近。
在洛闻声开巡回演唱会期间,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