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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猎:带甲百万,你说是普通县令?李牧李采薇 全集

晨浩 著

女频言情连载

赵二捂着喉咙向后踉跄倒退几步。鲜血从他指缝中疯狂溢出,很快便将身前的衣衫完全浸透。“你……”他瞪大了眼睛,似乎想要说些什么,但刚一开口,血液便顺着气管疯狂回流,他咕咚一声瘫坐在地,浑身剧烈抽搐。而闻讯而来的赵大恰好便看到了这一幕!亲眼目睹胞弟在自己眼前重伤,他目眦欲裂,拎着长矛怒吼着便投了过来。赵大体型壮硕,皮肤黝黑,投掷时手臂上的肌肉极为夸张隆起,宛若一尊熊瞎子般吓人。长矛破空而来,速度快得惊人,李牧不得不迅速后撤,连原本打算捡起赵二箭筒的动作也被迫中断。赵大已经临近。李牧知晓对付这种敌人不能近身纠缠,当即便紧撤几步和对方拉开距离,从后背取下最后一支箭搭弓,手一松,箭矢带着刺耳破风声刺了过去。只听一声惨叫。赵大肩膀中箭踉跄倒退几步...

主角:李牧李采薇   更新:2025-05-16 16:1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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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牧李采薇的女频言情小说《打猎:带甲百万,你说是普通县令?李牧李采薇 全集》,由网络作家“晨浩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赵二捂着喉咙向后踉跄倒退几步。鲜血从他指缝中疯狂溢出,很快便将身前的衣衫完全浸透。“你……”他瞪大了眼睛,似乎想要说些什么,但刚一开口,血液便顺着气管疯狂回流,他咕咚一声瘫坐在地,浑身剧烈抽搐。而闻讯而来的赵大恰好便看到了这一幕!亲眼目睹胞弟在自己眼前重伤,他目眦欲裂,拎着长矛怒吼着便投了过来。赵大体型壮硕,皮肤黝黑,投掷时手臂上的肌肉极为夸张隆起,宛若一尊熊瞎子般吓人。长矛破空而来,速度快得惊人,李牧不得不迅速后撤,连原本打算捡起赵二箭筒的动作也被迫中断。赵大已经临近。李牧知晓对付这种敌人不能近身纠缠,当即便紧撤几步和对方拉开距离,从后背取下最后一支箭搭弓,手一松,箭矢带着刺耳破风声刺了过去。只听一声惨叫。赵大肩膀中箭踉跄倒退几步...

《打猎:带甲百万,你说是普通县令?李牧李采薇 全集》精彩片段


赵二捂着喉咙向后踉跄倒退几步。

鲜血从他指缝中疯狂溢出,很快便将身前的衣衫完全浸透。

“你……”

他瞪大了眼睛,似乎想要说些什么,但刚一开口,血液便顺着气管疯狂回流,他咕咚一声瘫坐在地,浑身剧烈抽搐。

而闻讯而来的赵大恰好便看到了这一幕!

亲眼目睹胞弟在自己眼前重伤,他目眦欲裂,拎着长矛怒吼着便投了过来。

赵大体型壮硕,皮肤黝黑,投掷时手臂上的肌肉极为夸张隆起,宛若一尊熊瞎子般吓人。

长矛破空而来,速度快得惊人,李牧不得不迅速后撤,连原本打算捡起赵二箭筒的动作也被迫中断。

赵大已经临近。

李牧知晓对付这种敌人不能近身纠缠,当即便紧撤几步和对方拉开距离,从后背取下最后一支箭搭弓,手一松,箭矢带着刺耳破风声刺了过去。

只听一声惨叫。

赵大肩膀中箭踉跄倒退几步,但下一刻,他没有丝毫停顿再次冲了过来,一路来到了赵二身旁。

“小二!小二!”

他一把抱起弟弟,撕开自己的衣衫,试图压住那不断涌出的鲜血。

可这已经是徒劳。

赵二的眼睛瞪的很大,瞳孔却已经开始涣散,带着临死前的恐惧和不甘。

“小二,你看着哥!”

赵大的声音颤抖,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出,他的手指紧紧攥着弟弟的衣襟,指节也因为太过用力而发白。

他的身体止不住的颤抖着,不是因为恐惧,而是因为愤怒和悲痛。

“大哥,你……你不是他对手,跑!跑啊……”赵二用尽最后力气,极为艰难的从口中说出这句话。

伴随着这句话出口,鲜血再次狂涌,他的脑袋一歪便彻底断绝了生息。

赵大感觉自己怀中弟弟的尸身慢慢变硬,眼眶变得通红,泪水在止不住的打转但却始终没有流下来。

他缓缓站起身,脸上的肌肉因为愤怒而扭曲,目光如刀般看向几丈外的李牧。

李牧站在一棵大树下,手中长弓依然保持着射击的姿态。

他那一箭精准无误的击中了赵大的肩膀,还逼得对方倒退几步,但此时他的脸上却没有任何得意之色,反而充满了凝重。

因为赵大现在已经被彻底激怒。

他的箭,也已经用尽了!

“我们兄弟三人从小便没有父母,相依为命二十多年,如今,却死在了你的手中……”赵大的声音低沉沙哑,像是野兽的低吼,充满了怨毒和愤怒。

他缓缓站起身,伸手将肩膀上的箭矢折断。

伤口处还在滴血,但他仿佛已经感受不到疼痛了。

赵大手中紧紧攥着那柄手斧,锋刃在阳光下泛着凛冽寒光。

“你们的命再苦,跟我毫无关系。”李牧冷冷开口,目光紧盯着赵大的动作,他将长弓挂在旁边大树上,拔出腰间的柴刀:“是你们逼我的!”

“逼你?”赵大突然大笑起来,笑声中满是仇恨和疯狂:“你闯入了我们的猎场,杀了我们的猎物,还杀了我弟弟……现在,你跟我说是逼你?”

“好好好,谁对谁错都已经不重要了,事已至此……”他的声音陡然提高,像是咆哮一般:“我只要你,血债血偿!”

话音刚落,赵大便宛若一头发狂猛兽般冲了过来,速度极快,脚下的枯叶烂叶被他踩得四散飞溅。

他的视线中已经没有了其他东西,只剩下了李牧!

李牧随手将一块石头砸了过去,直奔赵大面门,但赵大却仿佛早有预料,身体猛然一侧,石块便擦着他的脸颊飞出去。


“那是自然。”李牧嘴角露出一丝微笑。

虽然这个年代的调味品不多,但凭借着出色的技艺,他还是调配出了古代版的“麻椒锅底”。

而且新鲜的鹿肉口感本身就极佳,就算用清水蒸煮也是一道难得的美味,有了锅底,便只是让它的香味更加浓郁一些罢了。

青菜、豆腐、鹿血……

虽然桌案上的菜种类不多,但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十分丰盛。

不多时,砂锅内的肉已经熟了,兄妹两人筷子宛若旋风一般,很快便各自捞了满满一碗。

昏黄油灯光芒下,鹿肉片上的纹路清晰可见,泛着诱人光泽。

“快尝尝味道怎么样。”李牧吹了吹热气,一口将肉片塞入口中。

一瞬间,香醇肥美味道迅速在口腔中炸开。

鹿肉嫩滑弹牙,十分有嚼劲!

口感比猪肉劲道、又没有羊肉的腥膻味,在李牧生平吃过的美食当中,它绝对可以排到前三!

“真好吃!”李采薇先是小口嚼动着,感受到那极致的美味后,眼睛慢慢亮了起来。

虽然刚出锅的肉片还有些烫,但她嘴巴却完全停不住,连矜持文雅都顾不上,开始不停埋头狂吃。

哗啦啦……

李牧拎着瓦罐给自己倒了一碗酒。

这是从二叔家翻出来的“遗产”。

油灯光芒之下,他端起酒碗仔细端详着,这酒色泽混浊,看上去和后世的苹果汁颜色类似,里面还漂浮着一些类似芝麻粒的杂质。

脏。

这便是李牧对它的第一印象。

“不知道喝起来怎么样……”

他放在鼻子下闻了闻,一股有些呛人发酸的味道扑面而来,强忍着不适感,李牧浅浅的喝了一小口。

酸、涩、呛嗓子!

噗!

李牧头一歪,直接将入口的酒液全都吐了出来。

“哥,这酒可是很贵的!不喝别浪费啊……”李采薇见状颇为心疼,甚至连碗筷都放了下来,一把从他手中将酒碗抢了过来,小心翼翼将剩下的全都倒回到酒罐中。

这种名为“老泥窖”的浊酒出自县城一家有名的酒肆,卖到一百八十文一斤。

相当于六斤稻米的价格。

寻常百姓家根本享用不起。

但它的口感嘛……实在是不敢恭维!

“这也太难喝了,又酸又涩,价格还卖的这么贵!”李牧摸了摸下巴,尝了这个时代的酒之后,他内心对于酿造“三月春”有了充足的自信。

这时代的古人哪里喝过什么好酒?

若是能够将三月春酿造出来,对市面上现有的浊酒定然是降维打击,销路一定不成问题。

“采薇,家里还有大号的瓦罐吗?”李牧放下酒碗开口问道。

“有倒是有,你要干什么用?”

“酿酒!”李牧嘴角露出一丝微笑。

这个时代的大部分酒都是发酵酿造,所以口感不佳,度数也不高。

而三月春的酿造方法则是蒸馏!

这种工艺下制造出来的白酒不仅酒体干净,而且十分浓烈,一口入喉便感觉浑身火热、舒坦至极!

“酿酒?”

闻言,李采薇表情一愣,良久之后才缓缓开口道:

“哥,我感觉你这段时间变得很不一样。”

她停顿了一下,偷偷看了看李牧的表情,小心翼翼的继续说道:“你好像一下子就变好了!还懂了很多东西,这些天,村东头的三婆偷偷告诉我,你……你是被邪祟占了身子。”

“她还给了我一张符纸,让我找机会贴在你身上呢!”

李牧表情有些古怪。

他自然知晓自己的变化瞒不过李采薇,身为最亲近的人,性格脾气发生如此巨大变化,除了傻子外谁都看得出来。


孙瞎子头破血流,挨了一通毒打后,终究还是屈服了。

他翻遍全身,凑出六七两散碎银子和铜钱,加上刚从李牧那里讨来的三两赌债,勉强凑了个整数交了出来。

“下次若是再敢来我家闹事,可就不是十两银子能了结的。”

李牧收了钱,也没有继续为难他,只是冷冷丢下一句威胁,挥了挥手,示意他们麻溜滚蛋。

孙瞎子脸色铁青,在哄笑声中灰溜溜的逃走了。

而那些被打晕的、行动不便的汉子打手们,则被李牧一手一个,直接拎起来丢到了院墙外。

目睹了全过程的乡民炸开了锅。

谁也没想到孙瞎子居然在李牧手里栽了跟头!

“娘的,李牧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能打了?”

“一个打六个啊!就连城里武馆的老拳师都做不到吧!”

“难道他以前是深藏不露?”

乡民们议论纷纷,皆是一副难以置信的神情。

“都他娘闲的没事做?架都打完了,还杵在这里干什么,各回各家去!”一名泼皮趾高气昂的骂了一句,开始驱赶那些趴在墙头上、意犹未尽的乡民们。

见没什么热闹可瞧了,众人这才都纷纷散去。

“啪!”

李牧用刀割断绳索,轻声道:“别怕,没事了。”

李采薇身体依然在微微颤抖着。

今天这种状况,若不是李牧及时赶了回来,她真不敢想象自己会遭遇什么!

“你先回屋歇会儿,我去收拾收拾东西。”李牧安慰了一句之后,便准备将方才丢到一旁的包袱取回,但才刚一转身,便感受胳膊被人死死抓住。

正是李采薇。

李牧目光微动,有些古怪。

她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些过激,脸色瞬间涨红,宛若被火烫了一般缩回双手,逃也似的钻回了老屋。

“牧哥儿,咱今个可真是扬眉吐气了!你得了钱,可不能忘了兄弟们……怎么,咱们去刘寡妇家肉铺吃酒去?”一名泼皮笑嘻嘻的开口。

而余下几人,也都撺掇着要去城中寻欢作乐。

但他们的提议毫无例外遭到了拒绝。

泼皮们闻言有些失望,嘟嘟囔囔的抱怨着李牧不够意思,但却不敢说些过分的话。

若是以往,占不到便宜的他们,早就跳着脚开始站在李家院里骂街了。

可方才那一战,除了打垮了孙瞎子之外,连带着这帮泼皮们也都被震慑住了。

话里话外,他们对李牧也多了一份敬畏。

……

一刻钟后,李家终于恢复了平静。

李牧拎着包袱走进屋里,看着躺在炕上脸色依然有些苍白的妹妹,犹豫片刻后开口道:“城里做工的活计,你找二姑推了吧!现在我手里有了钱,不用担心贡粮问题。”

“以后你就待在家里洗衣做饭,养家糊口的事,就交给我好了。”

李采薇轻声抽泣着,良久之后,才发出一个沉闷的“嗯”作为回应。

感觉到屋子里的气氛似乎有些沉重,李牧解开包袱,声音变得轻松了几分:“我今天到城里买了不少物件,新稻米,青布……你看这布料多好,回头抽时间给你自己做套衣裳。”

“你身上那件,都快旧成抹布了。”

随着包袱内的物件一个个被取出来,小小的桌案上很快就被摆的满满当当。

李采薇终于提起了兴趣,调整了一下情绪走过来查看,然而当她看到桌上摆放的麻绳、桐油以及那只木刨时,目光却骤然一凝。

家里的木器不多,暂时没有需要修缮的地方。

这三样东西同时出现,让李采薇脑海中诞生了一个让她有些隐隐不安的想法。

“李牧……你该不会是想要制弓吧?”她小心翼翼的问道。

李牧倒也没否认,十分干脆的点了点头道:“进山打猎,如果有一把猎弓的话会轻松许多,现在肉价涨到了天上,一头羊就能换到三百斤粮,要是多打几头猎物回来,日子便能好过不少。”

“官府有律令的,不允许民间私自制作使用弓箭,一经发现可是砍头的罪过!”李采薇被李牧的想法吓了一跳,压低了声音:“李牧,你不要冒险了,咱们安分规矩一点不行吗?”

李牧闻言舔了舔嘴唇,目光平静深邃。

他缓缓开口道:“采薇,你有没有见过乱葬岗上的景象?那上面埋着的都是最守规矩的农夫,他们大部分人勤勤恳恳、不偷不抢,不敢对律法有半分违逆。”

“可他们的下场是什么?”

“是饿死,是交不出皇粮被打死,是生了病没钱治活活躺在床上疼死!”

李牧停顿了一下,在略显昏暗的屋子里,他的双眸似乎在泛着某种锐利的光泽:“这年月,当个安安分分守规矩的顺民根本活不下去,而是些不尊法令的奸商、黑帮、贪官污吏乃至盗匪,反而一个个生活都很滋润。”

“我宁可过三个月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,也不愿意像乱葬岗上那些顺民一样,憋憋屈屈的活上三十年,连死都找不到一块土来埋。”

这话就像是一个惊雷,直接在李采薇的脑海中炸响。

她出身贫苦,自幼便被灌输要遵从皇命、恪守律法,从小到大都活的小心翼翼。

即便官府再压榨、律法再严苛,她也从未想过质疑,更不曾想要反抗。

李采薇怔怔地望着李牧,眼中满是复杂的神色。

她从未想过,自己一直以来的安分守己,其实只是自欺欺人的懦弱罢了。

李牧的话像一把锋利的刀,割开了她心中那层厚厚的茧,露出了里面深藏的无奈与不甘。

“可是……”她张了张嘴,声音有些发颤,“若是被官府发现,咱们可就真的没有退路了。”

李牧轻轻叹了口气,走到她身旁,拍了拍她的肩膀:“采薇,这世道本就没有退路!咱们若是继续守着那些规矩,迟早也会像乱葬岗上的人一样,无声无息地死去,我不想那样,也不想你那样。”

李采薇低下头,沉默良久,终于轻轻点了点头:“我明白了,可……可你要小心。”

李牧咧嘴一笑:“放心,我可是很惜命的!”

她没有再说什么,只是默默地将桌上的麻绳、桐油和木刨收了起来,小心翼翼地藏在了屋角的柜子里。

她知道,从这一刻起,她和李牧的生活将不再平静,但她更清楚,李牧的决定是为了让他们活下去。

更好的活下去。

……

夜深了,李牧坐在油灯下,开始仔细的搓揉着麻绳,将其泡进桐油内,进行制作弓弦的前期准备。

屋外,风声渐起,吹得窗棂微微作响,仿佛在低语着什么。

而此刻,远在村外的山林中,一只野狼正仰天长啸,声音凄厉而悠长,仿佛在预示着什么。

李牧抬起头,望向窗外漆黑的夜色,眼中闪过一丝冷意。

“这世道,终究是要靠自己挣出一条活路。”


“我知道了。”李采薇端出一碗鸡蛋羹递了过来:“哥,先吃点东西吧。”

经过昨晚的交谈之后,两人的关系又亲密了几分。

如果说昔日的李采薇照料李牧,只是因为她本身善良、再加上那无法摒弃的血脉亲情之外,那么此时此刻,李采薇这小丫头则是发自内心的崇拜与关心。

“咱俩一人一半。”

李牧看着色泽金黄诱人的鸡蛋羹,虽然肚子饿的咕咕叫,但还是先给了她一大半后才大快朵颐起来。

他一边吃着,一边像是想到了什么,从怀中将方才税务官开具的文书塞进李采薇手中,含混不清的说道:“对了,把这玩意儿收起来,千万保管好。”

缴纳皇粮,这份文书便是唯一的佐证。

若是弄丢了,碰到官府稽查的话,少不得会有一些麻烦。

李采薇深知它的重要性,小心翼翼的将其塞入怀中。

一盏茶工夫后。

李牧吃饱喝足,用麻绳捆着鹿肉和野兔、松鸡,将鹿茸用布袋紧紧绑在腰间,便大踏步离开家门向着县城方向而去。

……

双溪村东头。

两条蜿蜒的溪流绕村而过。

这是庄子里唯一的水源,也是村名的来源。

平日里乡民们喝水煮饭洗衣,用的全都是这两条溪流的水。

李采薇端着大盆蹲在溪水旁,卖力的搓洗着脏衣服。

“呦,这不是采薇丫头吗?”

一名大娘同样端着洗衣盆走了过来,满脸堆笑:“洗衣服呢?”

李采薇抬头看了一眼,往旁边挪了挪,轻声道:“麻姑,这宽敞,您来这儿!”

“这丫头真懂事,人长的漂亮,心地也好。”麻姑毫不吝啬的夸赞着,顺势坐在旁边,仿佛随口般问道:“你哥呢?又进城了?”

“嗯。”

“牧哥儿最近勤快的很,你们家的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。”麻姑一边搓洗着衣物,一边感慨道:“我昨个瞧见他打的那头鹿了,啧啧,好大的个头,至少能卖个十几两银子。”

“那只是运气好而已。”李采薇摇了摇头,叹了口气道:“哥哥也不是每次都能打到猎物,好几次都是空手而归,有时候还弄的满身是伤。”

双溪村大部分都是些穷苦人家,她也不愿露富,便故意将李牧说的笨拙辛苦一些,免得遭到太多人嫉妒。

“挣钱的路子哪有好走的?再怎么说,牧哥儿也比村中的庄稼汉子强的多!”麻姑笑意盈盈,连老脸的皱纹中都透着一丝羡慕,突然,她话锋一转问道:“对了,你哥今年有二十二岁了吧?”

李采薇点了点头。

“咱们庄子里的爷们儿,大多十六七岁就娶了婆娘,牧哥这年龄早该讨老婆了。”麻姑停顿了一下,紧接着继续说道:“我这里倒是有几个合适的姑娘,要不,你先替你哥瞧瞧?”

此话一出,李采薇瞬间便来了兴趣。

这年头,无论男女婚嫁的年纪都不大,有些甚至十四五岁便成婚了,在双溪村中像李牧这般年龄的男子,大部分都早已成家生子,连娃都能下地干活了!

只不过由于李牧之前游手好闲,名声差,家中又太过贫苦,所以这十里八乡根本没人敢把姑娘嫁给他。

麻姑正是双溪村有名的媒婆,平日里走街串巷,干的就是替人保媒拉线挣点喜钱的活计,这么多年以来,已经在这十里八乡撮合成了上百段姻缘,可谓是声名在外。

“成!”李采薇露出一丝笑容,语气也变得热切了许多:“我倒真有这个念头!”


大齐洪州府,安平县,双溪村。

雨后的乡道泥泞不堪,年久失修的路面上,车轮深陷泥坑,鞭子抽打骡马的嘶鸣声此起彼伏。

篱笆的小院内,李牧盘膝坐在磨盘前,手指轻轻摩挲着掌中那柄柴刀的刀刃。

冰冷、坚硬,却不够锋利。

这刀背宽刃薄,分量十足,但因常年闲置,刀身早已锈迹斑斑。

李牧俯下身,将刀按在粗糙的石板上,用力磨了起来。

他要将这刀磨得锋利无比,足以一刀斩断山林中野兽的皮肉与筋骨!

刺啦——

刺啦——

刺耳的磨刀声中,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。

三日前,宿醉的李牧睁开双眼,发现自己竟穿越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,附身于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倒霉鬼身上。

这里是大齐,贞元七年。

皇帝昏庸无道,朝中奸佞横行,边境蛮族屡屡侵扰。

权贵们大肆兼并土地,巧立名目征收赋税,个个脑满肠肥。

而百姓们衣不蔽体、食不果腹,城外乱葬岗上,冻饿而死的民夫尸骸堆积如山。

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

这便是如今大齐的真实写照。

这具身体的原主,是方圆十几里有名的无赖混混,平日里游手好闲,与一群狐朋狗友偷鸡摸狗、惹是生非。

三日前,他在邻村赌钱输红了眼,与人厮打,结果被人一棍打中后脑,再醒来时,已是李牧占据了这副躯壳。

既来之,则安之。

身为大齐的一名底层农夫,李牧深知摆在自己面前最紧迫的问题是什么。

生存!

双溪村紧邻大山,山林中野兽横行。

若能猎得一两头回来,不仅能填饱肚子,皮毛亦可卖钱度日。

“吃饭了。”

正当李牧思绪万千时,茅草与土坯搭建的破屋里,走出一名姑娘。

她年约十五六岁,身材瘦小,鹅蛋般的脸蛋上五官精致,尤其那双杏眼,清澈如水,令人迷醉。

虽身着满是补丁的旧衣,却掩不住那清秀可人的气质。

李采薇,“李牧”的亲生胞妹。

自李牧穿越以来,卧床养伤的这三日,全赖她悉心照料。

两只缺口的大海碗摆在磨盘上,一碗盛着几块发黑的萝卜干和两块杂粮饼子,另一碗则是清澈见底的野菜汤。

李牧无声叹息。

连续三日以干饼子和清水汤果腹,他已感到阵阵恶心,难以下咽。

然而,原主好吃懒做,家中早已无存粮,这点吃食,还是李采薇熬夜替人缝补浆洗换来的。

“三姑又帮我找了个活计,去城里的大户人家烧饭洗衣,每月九百文。”

李采薇拿起一块饼子,目光扫过磨盘旁的柴刀,冷漠的神情中透着一丝厌恶:“你磨刀,是要去找邻村那帮人寻仇?”

“若闹出人命,家里可没钱替你平事。”

原主睚眦必报,几日前在邻村挨了打,今日磨刀,自然是要去报仇。

对此,李采薇早已见怪不怪。

“不,我准备进山打猎。”李牧喝了口寡淡的野菜汤,沉声道,“入秋了,正是野羊狍子最肥的时候!若能猎得两只回来,换到的粮食足够过冬,你也不必如此辛苦。”

李采薇闻言先是一愣,随即冷笑一声,眼中满是嘲讽。

类似的话,她已听过无数遍。

从小到大,李牧不知发过多少毒誓,口口声声说要改过自新,却从未兑现。

狗改不了吃屎。

见李采薇的神情,李牧心知她不信自己,却也懒得解释。

行动胜于言语。

作为一名曾经的雇佣兵,他穿越至此,决不允许自己如废物般苟活。

他要活着,像个人一样,堂堂正正地活着。

至少,不必每日以萝卜干和清水汤果腹!

饭后,李采薇洗涮完碗筷,径直出了门,似乎对他的打猎计划漠不关心。

或许在她心中,更希望这个恶行累累的兄长死于深山。

如此她也不必再受拖累。

李牧苦笑一声,心中倒也能够理解。

原主的确是个混蛋,多年来带给李采薇的只有麻烦与债务。

她厌恶自己,情有可原。

“绳索、柴刀、草鞋、干粮……都齐了。”

李牧清点行囊,打包好后便关上篱笆门,沿着泥泞的小路向大龙山方向走去。

迎面,李采薇从正前方走来。

两人擦肩而过时。

李采薇突然停了下来,她低着头,从袖中摸出两个黄纸包,面无表情地递了过来:“山里蛇虫多,我去二拐郎中家赊了两包药,一包祛毒,一包止血。”

李牧接过药包,神情愕然。

“若死在山里,还得花钱替你收尸。”她语气冰冷,毫无波澜。

……

一个时辰后,李牧抵达大龙山脚。

山路崎岖湿滑,他砍下一根粗壮树枝充当登山杖,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山上攀登。

进山狩猎,不仅为改善生计,更因皇粮缴纳之期将至。

大齐律法严苛,全国百姓每年需上缴皇粮,每人三百斤,即便婴儿与老人亦不能免。

家中仅剩半捧生虫的陈米,莫说上贡,连明日之食都难以为继。

若一月后凑不够六百斤粮,要么被差人戴上镣铐投入大牢,受尽折磨;要么逃离此地,落草为寇!

进入山林深处,茂密的枝叶遮天蔽日,四周温度骤降。

李牧搓了搓手,警惕地环顾四周。

大山中不仅有野兔、山鹿,更有狼熊虎豹等致命猛兽。

所幸李牧拥有丰富的丛林生存经验,对各种野兽习性了如指掌,这是他最大的依仗。

撕下一块麻布,绑在树杈上作为路标。

深山之中树高叶茂,极易迷失方向,有经验的猎人每隔一段距离,便会在显眼处留下标记。

李牧顺着山路前行一个多时辰,却只见到几只飞鸟,未见任何猎物。

“娘的,运气真差!”

他暗自嘟囔。

早晨吃的干饼子和汤水早已消化殆尽,腹中早已传来雷鸣般的抗议声。

就在这时,一阵若有若无的流水声传入耳中。

“有水源!”

李牧精神一振。

在野外,水源附近常有动物聚集,是狩猎的最佳地点。

他屏息凝神,仔细分辨声音的来源。

西南方!

李牧立刻迈步而去。

很快,他在潮湿的地面上发现了一排脚印。

“这是野羊的蹄印……果然没听错!”

他用手比量了一下脚印,脸上露出笑意。

这些脚印宽大,与鹿、野猪的蹄印截然不同。

他沿着脚印一路追踪,水流声越来越近。

不多时,一条横亘于半山腰的小溪映入眼帘。

溪水旁,六七只野羊正在饮水。

其中一头体型壮硕、双角狰狞的雄性山羊首领,正警惕地环顾四周,防备可能出现的危险。

得益于大齐皇帝的“英明统治”,如今粮价飞涨,肉价更是天价。

若能猎得一头野羊,兄妹二人的皇粮问题便可解决大半。

“可惜,没有猎弓!”

李牧舔了舔手指,举在空中感受风向后,悄悄向东边挪动。

大齐对武器管制极严,农具尚可,但弓、弩、矛、甲等器具需官府批准方可使用,私藏者一旦被发现,便是砍头之罪。

山羊距离他足有十几米,单凭一把柴刀,几乎无法猎杀。

该如何是好?

他眉头紧锁,大脑飞速运转。

……

一炷香后。

李牧静静蹲在一棵老柏树的树杈上,全身涂满泥浆,只露出鼻孔与双眼。

没有弓箭,他只能选择最笨的办法——守株待兔。

这棵树下遍布山羊脚印,是羊群饮水后离开的必经之路。

他要做的,便是蹲守于此,待羊群经过时,一举猎杀。

他曾多次在山野中执行任务,深知猛兽狩猎时,往往需花费数日追踪猎物,耐心与专注,才是猎手的优秀品质。

不知过了多久,那头雄羊发出一声低吼,羊群缓缓起身,跟随首领离开溪边。

“来了!”

李牧握紧柴刀,目光如炬。

羊群逐渐靠近大树。

十米!

五米!

三米!

李牧瞳孔一缩,双腿猛然发力,借助树杈的反作用力,从三四米高的空中疾冲而下!

他身形矫健,宛如猎豹。

锋利的柴刀,精准刺入雄羊后背,李牧整个人骑压上去。

噗!

鲜血四溅!

雄羊哀鸣一声,重重倒地。

羊群惊惶四散!

被李牧压住的雄羊疯狂挣扎,但越是挣扎,伤口涌出的鲜血越多。

短短十几息,它的眼神逐渐涣散,身体僵硬不动。

就在这时,野羊尸骸上突然浮现出一尊古朴的铁质箱子,一道冰冷的声音在李牧脑海中响起:

获得黑铁宝箱,是否开启?

“小子,下手够狠啊!”孙瞎子脸颊抽搐,神色狰狞。
面对这群地痞,李牧自然不会讲什么武德。
他昔日在部队特训时,便学过如何在最短时间内令敌人失去行动能力。
眼睛、下阴、咽喉、小腹......皆是致命要害。
若非怕闹出人命惹来官差,方才一脚,便足以送他们见阎王。
“找死!”
剩余三名壮汉见状,虽心惊,却未退缩,拎着哨棒从不同方向攻来。
棍风呼啸,李牧虽脑中闪过数种反击之法,奈何这具身体太弱,动作慢了半拍。
他肩头硬扛一棍,随即一拳砸在第四名大汉的肾脏部位。
“哎呦!”
那人踉跄倒退,两腿酸软,仰面倒地。
李牧就地一滚,躲过第五根哨棒,如灵猿般抱住那人小腿,轻轻一扭。
“咔嚓!”
脚踝断裂,惨叫声起。
最后一名大汉手持哨棒,停在李牧头顶不到一尺处。
只需再用力,便能令李牧脑袋崩裂。
然而,他脸上并无半分兴奋,唯有恐惧。
因为李牧的柴刀,已顶在他咽喉上。
“打呀。”
李牧半倒在地上,右手举着柴刀,锋利的尖刃就顶在第五名汉子的喉咙上,脸上挂着狰狞的笑容:“看是你的棍子快,还是老子的刀快!”
大汉咽了口口水,用求助的目光看向旁边的孙瞎子。
孙瞎子额头上也缓缓淌出冷汗。
这小子,什么时候学会这么精妙的拳脚功夫?
场面似乎僵住了。
就在此时,人群后方突然传来一阵骚动,伴随着几声骂骂咧咧的呼喊声。
“谁啊?谁他娘敢跑到牧哥儿家里撒野?”
“滚开!”
“欺负到我兄弟头上了!”
伴随着骂声,三四名泼皮从人群后方挤了进来,他们手里拎着铁叉、锄头之类的农具,气势汹汹的冲到李牧身前,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那些汉子们:“牧哥儿,就是这帮王八蛋过来抢人?”
“打,打死他们!”
这几名泼皮,正是双溪村和李牧相熟的狐朋狗友们。
他们此时的样子义愤填膺,大有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气魄,若是陌生人看到,或许便要竖起大拇哥称赞一句有情有义。
但原主常年与他们混迹在一起,怎么可能不知道这几人的德行?
他们方才便一直躲在人群后面,只不过此时看到李牧占了上风,这才急吼吼的出来露个面。
倘若打输了,他们一定连个屁都不放,或许还会趁机踩李牧一脚。
见风使舵。
谁赢了,他们帮谁!
李牧现在也懒得去拆穿他们,面无表情的看向孙瞎子:“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,但是你收了钱还不够,想要再多讹点,是不是有点坏规矩了?”
“......”孙瞎子看着倒了一地的汉子们,眼神有些绝望,他沉默片刻后咬了咬牙道:“行,我认栽!这事到此结束,你的债一笔勾销,我这帮兄弟被打伤,也不找你要汤药费!咱们后会有期!”
说罢,他涨红着脸,咬牙便要往门外走去。
啪!
李牧反手掐住了孙瞎子的后脖领子,宛若提小鸡崽子一般高高举起,在空中短暂停留片刻之后,重重的砸了下去!
这一下,差点没把瘦小的孙瞎子给摔的背过气去。
他倒在地上足足缓了几十息,这才难以置信的破口大骂:“李牧,你他娘敢动我!”
“打输了撂下一句话就想跑?”
李牧蹲了下来,嘴角露出一丝狞笑:“我这人最守规矩,赌债该是多少就是多少,一文我都不少给。”
“但是你领人在我家闹了这么一通,拍拍屁股就想走,世上有这么简单的事吗?”
孙瞎子子闻言眉心狂颤:“那你想怎么样?”
“十两银子,拿得出来就走人,拿不出来,就找人抬你出去吧。”李牧一字一顿道。
今天孙瞎子上门闹了这么一通,双方之间早已结下了死仇,根本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。
既然如此,不趁机敲他一笔,未免有点太浪费这天赐良机!
“李牧,你是不是穷疯了?连我的竹杠都敢敲?”孙瞎子满脸不可置信,嘶声咆哮着。
他视财如命,想让他掏钱,这简直比拿刀割他的肉还难受!
“你带人闯到我家,把我妹子吓成这幅样子,十两银子是赔礼金,怎能能说是我敲竹杠呢?”李牧咧嘴一笑。
“你妹子没伤没残,你敢跟我要十两?”孙瞎子差点被气疯了。
要知道这年月,买一个姑娘也才三两银子,睡一个雏也就一二百文,而他们只是抓了李采薇,什么都未来得及做,李牧就敢要十两!
这他娘的不是欺负老实人吗?
“赌债一两二变三两,是你的规矩,赔礼金十两,是我的规矩。”李牧用柴刀拍了拍孙瞎子干瘦的脸庞,嘴角露出残忍的笑意:“你给,还是不给?”
“李牧,事儿别做绝了!”孙瞎子感受着柴刀上传来的冰冷触感,他咬牙喘着粗气:“你的利钱一两八,我可以退给你,但是十两,不可能。”
“不可能?”李牧歪头反问。
“不可能!”孙瞎子斩钉截铁道。
静。
李牧沉默着站起身来。
就连围观的那些乡民们也都感受到气氛变得极为紧绷,他们瞪大了眼睛,屏住了呼吸,拼命向前挤着,生怕错过什么精彩的画面。
场间,那些骨断筋折的汉子们的哀嚎声越发刺耳。
“打!”
李牧面无表情,他一抬手,冲着围在自己身边“大义凛然”的泼皮朋友们道。
泼皮们闻言立刻一拥而上,围着孙瞎子便开始拳打脚踢。
他们最擅长的便是痛打落水狗。
而且孙瞎子开赌档、放高利贷,这些泼皮们几乎每个都被他坑过不少钱,所以此时打起来也是异常卖力,将昔日的怨气愤怒一并发泄了出去。
李牧冷眼旁观这一幕。
君子畏德不畏威,小人畏威不畏德。
对付孙瞎子这种货色,便不能有什么宽宏大量,越是强硬蛮横,他便是越是怕你,日后反而不敢来报复。
对待恶棍,就要比他们更恶!
一通暴揍,足足持续了一盏茶时间。
孙瞎子头破血流,终于哀嚎着求饶:“别......别打了!李牧,我服了!给钱,我给钱!”

泼皮们七嘴八舌的说了一通。
李牧清了清嗓子。
场间顿时安静下来。
“咱们都是兄弟,我得了好处,自然不会忘了你们。”李牧目光在众人身上扫视过去,突然咧嘴一笑:“不过,今天我也有点事要你们帮忙。”
“说是帮忙,其实也算是一种训练。”
听到李牧松口肯答应传授武艺,黑脸汉子立刻笑了起来,他张开蒲扇般的大手拍在胸膛上:“牧哥儿,有什么事你就吩咐吧!我绝不推脱!”
这汉子便是姜虎,靠着壮硕的体型,号称这帮泼皮中的“战力天花板”。
当然,这一称号在四天前便由李牧给夺去了。
他也是这帮泼皮中唯一一个人品不算太过败坏的“异类”。
不同于其他人整日偷鸡摸狗、饮酒赌钱,他的谋生手段其实是挂靠在黑产帮派的头目麾下,平日里不需要做什么,只等县城中某些大户因为抢地盘、购置田地、闹事需要人手的时候,姜虎便会跟着头目一起过去站脚助威。
事成之后,主家便会给些赏钱。
虽然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,但这种活计总归是不怎么光彩,时间一久,双溪村的乡民们自然而然也就把姜虎归于了“恶棍”的行列,除了这帮泼皮无赖之外,基本上没有人愿意跟他来往。
“我今天要进趟城买几百斤稻米回来,拉粮的大车已经准备好了,现在就缺个车夫。”李牧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,观察了众人的反应后,才继续开口道:
“谁肯拉车,这拳脚功夫嘛......我就教给谁!”
从双溪村到县城大概七八里路程,因为前些日子下过雨的原因,乡道上崎岖不平,哪怕是走路都不容易,更何况是拉着一辆几百斤重的大车?
搞不好可是会累死人的......
众人原本高涨的兴致,仿佛被浇了一盆冷水,瞬间熄灭。
“牧哥儿,我刚想起来,家里的炉子上还烧着水呢,我先走了哈!”
“诶呦,不行!这脑袋怎么这么晕呢?”
“你看我这记性,今天是我爹忌日,我得回去给他老人家上坟呢......”
沉默了几息之后,几名泼皮便各自找了个理由,逃也似的溜了。
空旷的院子里,只剩下李牧和姜虎两人。
“他们都走了,你咋不走呢?”
李牧揉了揉鼻尖,有些好奇的问道。
“我在马帮麾下挂名,跟着头领们出去办事,主家给的赏钱价格也都不一样。”姜虎闻言,憨厚的笑了笑,一五一十的说道:“我们这些人里面,站在最后面喊几嗓子的,给十文!”
“敢动手的,哪怕冲上去就被对面给撂倒,也给八十文!”
“能打垮一个,给三百文!”
“打垮三个,给一两!”
“要是能干倒十个......那就直接晋升成马帮的红棍,每个月就算什么都不做,都有三两银子的月钱,出去干活儿的话,价格另算!”
姜虎站起身来,将两块破毛巾垫在肩膀上,直接走到大车前将缰绳套在身上,认真道:
“我挺缺钱的。”
“我也想每顿吃肉,抱着漂亮娘们儿睡觉!”
听完他的回答,李牧内心不由对这个黑脸汉子多了一分敬佩。
贪婪和欲望,从来都不是什么负面的东西。
实际上,它是促使人不断前进的原动力之一!
金钱、美女,这便是姜虎追求的目标,可能也是方才那群泼皮们的梦想。
但不同的是,姜虎肯为了这个目标而付出,付诸于行动。
而离开的那几人,则只是整日空想罢了。
“走吧!”李牧深吸一口气,将柴刀插在腰间的皮套中:“只要你肯学,我会教你的。”
......
日渐升高。
李采薇在小院内翻了翻土,将辣椒籽一颗一颗的种了下去。
这一上午,她也没有丝毫得闲。
挖泥土、脱土坯,给兔崽子们造窝。
洗衣挑水,顺带着将前几天被踩坏的篱笆墙重修了一下。
等到她将辣椒籽种好之后,已经是临近中午了。
李采薇站直身子,揉了揉有些发酸胀痛的腰,挎着竹篮子便走出家门,来到双溪村东头的土坡上采摘草叶子,准备给兔崽子喂食。
日上三竿。
烈日炙烤着大地。
李采薇站起身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。
她的目光却突然被前方不远处的一顶轿子给吸引住了。
轿子?
她的神情有些惊愕。
这顶轿子通体青蓝,顶上还有些金线纹绣,一看便知价格不菲。
就连那四名轿夫都个个身穿整洁短褂,步伐稳健。
这年月,能够坐的起轿子的人非富即贵,怎么会跑到这贫瘠脏乱的乡下?
李采薇心中有些奇怪,但却并未太过在意。
毕竟能够坐起这种轿子的人,不可能跟自己有什么交集。
竹篮内的草叶已经装满。
她提着裙边,迈步向家中走去。
“就是这个丫头吗?”
轿帘掀开了一条缝隙,一道目光落在远处李采薇的背影上,苍老声音响起:“相貌倒是尚可,只不过身子看上去弱了些......”
“老爷,我们都已经跟双溪村的里长打听清楚了,她的生辰八字没错,就是我们要找的人。”一名管家模样的男子压低声音,贴在轿子旁轻声道。
“她家里还有什么人?”
“还有个哥哥。”
“我听说,陈二和孙瞎子都碰了钉子?”
“这......她那个哥哥是个泼皮无赖,昔日偷鸡摸狗,对这个妹子也不怎么上心,近来也不知怎么变了性子,像狗护食一样护着她。”
“是不是价格不满意,想多要些银子?”
“应该不是,我听陈二说,他当时根本就没提钱的事......”
轿子里久久没有声音传出。
但管家却一直躬身站在那里,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不耐,静静等待着。
“一个月内,我要见到她被带回去。”轿子里的苍老声音咳嗽了两下,嘱咐道:
“若是难办,可以采取些特殊手段!”

次日清晨,李牧睡眼惺忪地从床上爬起来时,发现李采薇早已将昨晚炖煮的羊汤热了一遍,还从外面背了一捆新捡来的柴火回来。
这丫头......确实贤惠。
李牧心中感慨,匆匆洗了把脸,便就着杂粮饼子喝了一大碗热腾腾的羊汤。
热汤下肚,睡意瞬间消散。
吃饱喝足后,他将野羊和羊皮捆好扛在肩上,又将那柄柴刀插在腰间,这才开口道:“我走了,若是中午回不来,你便自己煮点东西吃。”
双溪村距县城足有七八里路,道路崎岖难行,单凭一双腿至少要走两三个时辰。
况且这年头世道艰难,保不齐半路还会遇上劫道的强匪,带上刀也好防身!
“好。”屋内传来李采薇的回应声,片刻后,她又补充了一句:“李牧,你......路上小心些。”
......
双溪村隶属平原县。
李牧对县城还算熟悉,原主若是赌钱赢了,便会召集一帮狐朋狗友来县城的酒肆、窑子里厮混。
进了城,周围的建筑明显高大富丽了许多。
秋老虎厉害得很,太阳炙烤着大地,将这座小城烘得如同蒸笼一般。
街边的小贩有气无力地吆喝着,闲汉们聚在墙根下、茶馆里乘凉,时不时有挎着腰刀的捕快大摇大摆地从街头走过。
李牧瞥了一眼那些差官,随即避开他们,转身钻进了一条小巷。
进了县城,规矩便多了起来。
但凡商户,无论生意大小、贩卖何物,皆需缴纳高额税金。此外,若在街上兜售,还需支付管理费、清洁费等七八种杂费。
一件商品若利润十文,刨除这些苛捐杂税,落到商家手中的,恐怕只剩五文甚至更少。
大齐百姓挣的钱,半数归了官家。
能拿剩下的一半,还得看老爷们的脸色!
像李牧这样的普通百姓,根本无力支付这些税款,只能投机取巧。
李牧七拐八绕,很快来到一间酒楼对面,耐心等待起来。
此时尚未到晌午,酒楼内还未上座,门口出入的多是些厨子、杂工。
不久后,一名身着锦袍的男子走了出来,身后跟着两名跟班。
李牧立刻认出了对方——水仙楼的二掌柜,陈鹤松!
“哎呦,陈爷,可算把您等到了!”
李牧立刻迎了上去,满脸堆笑:“多日不见,您近来可好?”
陈鹤松被吓了一跳,目光在李牧脸上打量了几息,眉头微皱,露出一丝疑惑:“咱们......认识?”
“您可真是贵人多忘事!我,李牧,您忘了?咱们在银钩赌坊还一起耍过钱呢!”李牧佯装出一副熟络的模样,脸不红心不跳地扯了个谎。
李牧自然与他没什么交情。
只不过原主曾混迹赌坊,见过陈鹤松几次。当时对方出手阔绰,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。
后来,他从地痞混混口中得知,陈鹤松是水仙楼的二掌柜,这座平原县首屈一指的大酒楼,一切采买、订购之事皆由他一手操办。
算是个颇有油水的主儿了!
陈鹤松低头看了看李牧沾满泥泞的草鞋和脏兮兮的汗衫,眉头皱得更紧,向后微微退了一步。
他掏出一块绣着荷花的手帕,轻轻掩住口鼻,目光中透出一丝恰到好处的鄙夷:“我......不记得你啊。”
“陈爷,您不记得我,我记得您就成!”
李牧将那头野羊拎到身前,笑着说道:“小子昨日进山,运气好,猎到了一头羊,想着卖掉换俩钱花。这不听说您在水仙楼管事,我进城第一个就给您送来了!您若要,便留下;若不要,我再另寻买主!”
陈鹤松闻言,脸上闪过一丝恍然,嘴角微微扬起,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神情:“哦?原来是来卖东西的。”
“得,你运气不错,后厨正缺这玩意儿呢!”
他伸出两指,捏了捏羊腿,沾了点血放在鼻前轻嗅了一下,随即满意地点点头:“不错,是新鲜的,肉也紧实,一看便是跑山羊。呵呵,你小子倒有点本事。”
陈鹤松做采买已有二三十年,肉新不新鲜,他一眼便能识破。若是中毒致死的牛羊,肉质颜色会发生变化,绝瞒不过他的眼睛。
“想卖个什么价啊?”陈鹤松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帕上的羊血,语气慵懒,仿佛对这桩买卖并不上心。
“如今市面羊肉一百文一斤,这只六十二斤,我给您抹个零,您一共给六两就成!”李牧迅速计算了一番,语气豪爽。
这年头酒楼采购猪羊鸡鸭,皆是整只购买,价格连皮带骨。若剔骨去内脏,只留精肉,那便是另一番价钱了。
陈鹤松倒也干脆,直接让人称了重量,随即从柜上取出一袋银子,随手丢给李牧。
哗啦!
李牧接过钱袋,感受到掌中沉甸甸的分量,满脸兴奋,迫不及待地扒开钱袋清点起来。
见他这副模样,陈鹤松轻笑一声,眼中闪过一丝讥讽,心中暗道:“区区六两碎银子,也值得这般点数?还不够本老爷去青楼打赏姑娘的酒钱呢......”
“陈爷,这四两我收着,这二两,是孝敬您的!”李牧突然站起身,从钱袋中取出两枚银毫子,恭恭敬敬地塞进陈鹤松手中。
陈鹤松一愣,眉头微挑,语气中带着几分玩味:“这是怎么个意思?”
李牧满脸堆笑,语气诚恳:“陈爷,这年头生意难做,您收了我的货,算是帮了兄弟大忙。以后少不了还得麻烦您!这点钱,留着给您喝茶!”
陈鹤松挑了挑眉,脸上的冷淡渐渐化开,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满意的笑容。
对于他而言,二两银子不算什么,但李牧这番举动却让他颇为受用。
人嘛,从贩夫走卒到皇亲贵胄,谁不喜旁人敬重、讨好自己?
“你这人,倒有点眼力见,和那些鼠目寸光的乡巴佬不一样。”陈鹤松随手将银子塞进腰带,语气中多了几分赞许,“以后,说不准能成点气候。”
“陈爷,那就借您吉言了!我还有点事,先告辞。”
见陈鹤松收下银子,李牧微微一笑,将钱袋塞进怀中,转身离去。
“你......你叫什么来着?李牧对吧?”
陈鹤松轻摇折扇,犹豫片刻,开口喊了一声:“日后若是再进山猎到什么玩意儿,直接送到水仙楼便是!若有人问起,便说是我亲戚!”
“价格嘛......绝不会让你吃亏!”
他语气悠然,仿佛施舍般丢下这句话,随即转身迈入酒楼,身影消失在门内。
听闻此言,李牧心中的大石终于落地。
他之所以豪掷二两银子,等的便是这句话。
若今日他在官府摊位上兜售羊肉,六两银子中至少得拿出一半来缴纳各种苛捐杂税。
而私下交易,则省下了这笔费用。
李牧并非目光短浅之人,他希望能与水仙楼达成长期合作,日后猎得猎物,也不必再四处奔波寻找买主。
严格来说,此举属“走私”,若被差人抓住,少不了挨板子加罚金。
但陈鹤松那句“亲戚”之言,却为李牧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。
从此,他们的交易不再是走私,而是亲属间的礼尚往来。
二两银子,打通陈鹤松这条固定销路,值了!

李牧专程等到太阳完全落山后,才从一条偏僻小路悄悄回了村。
弓箭,毕竟是违禁品。
若是被双溪村的乡民们撞见后告发,那可是杀头的罪过。
好在这个时代没有路灯,夜晚时,偶尔会有老迈的野狼下山入村觅食,村民们早已习惯早早关门闭户。
泥泞的小道上,除了飞舞的蚊虫,再无其他活物。
“吱呀——”
李牧推开篱笆小院的门。
屋内,李采薇听到动静,推开窗子向外张望了一眼,似乎松了口气:“哥......你总算回来了。”
“怎么?今天又有人来家里闹事?”听出她语气中的异样,李牧挑眉问道。
“那倒没有。”李采薇摇了摇头,脸颊微微泛红:“只是天色这么晚了,山里又凶险,我怕你出了什么意外......”
原来这小妮子是在担心自己。
自从上次打跑了孙瞎子,消息很快传遍了十里八乡,双溪村里那些原本瞧不起兄妹俩的乡民,如今见了他们也满脸堆笑,客客气气。
就连李采薇对李牧的称呼,也从之前的“李牧”变成了“哥哥”。
还是那句话,这年头,安分守己没前途,拳头才是硬道理!
“下山时在溪边设了些陷阱,耽搁了点时间。”李牧随口解释着,将猎到的野兔和松鸡挂在墙上,“今天运气差了点,只弄到这点东西。”
这只野兔和松鸡加起来不过十斤左右,总共也卖不到一两银子,价值远不及前几天猎到的山羊。
“这些猎物足够换五十斤稻米,已经很不错了!”李采薇倒是颇为兴奋,掰着指头算道:“我们现在有十两七钱银子,能买四百二十斤陈米......”
“再加上这五十斤,就是四百七十斤......”
“对了,我今天去打柴,还卖了十多文钱......”
“哥,我们马上就要凑够贡粮的份额了!”
这段时间,李采薇一直为贡粮的事发愁。往年靠着几亩薄田,虽然辛苦,但种出的粮食拿出十之七八,也足以缴纳皇粮。
可今年,一场大雨将已经抽穗的庄稼泡烂,短短几日,从根到茎烂了个遍。
颗粒无收!
眼看缴纳皇粮的日子越来越近,李采薇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,甚至做好了卖田渡难关的准备。
没想到这个一向游手好闲的哥哥,竟把问题解决了!
“还差一百多斤,再进山三四回,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。”李牧揉了揉鼻子,突然想起什么,摘下身后的包袱摆在桌上解开:“我今天摘了些野枣,味道不错,你尝尝。”
“另外,还有一窝兔崽子!”
他一边说,一边变戏法似的抓出六只毛茸茸的小兔。
李采薇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!
似乎女孩子对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天生没有抵抗力,她微微张嘴,小心翼翼地伸手摸了摸,问道:“它们也要卖掉吗?”
“不,这些太小,卖不了多少钱,养着更划算。”李牧摇头道:“兔子三四个月就能发情,一窝接一窝。要是养得好,我们以后就再也不必担心没肉吃了!”
李采薇闻言,目光里流露出一丝惊喜之意,连连点头:“喂养的事交给我吧,我现在就去给它们弄些吃的。”
这些兔崽子大约半个月大,已经睁开了眼睛,此时正饿得嗷嗷叫。
兔子的喂养很简单,断奶后主要以浆果、牧草为食。
至于蔬菜和胡萝卜,那只是影视作品和童话故事里的编造,实际上它们并不爱吃这些东西。
因为蔬菜水分太多,容易导致腹泻,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。
苜蓿草,也就是三叶草,便是最好的饲料!
路边、山林、田间地头,到处都能找到这种草,根本不用费力去寻。
“不用,回来的路上,我已经在村口土坡上摘了些草叶子。”李牧在包袱里掏了掏,抓出一大把绿油油的草芽丢在桌案上。
嗅到食物的味道,兔崽子们争先恐后地爬上来,吭哧吭哧地大口嚼着。
没过多久,它们的小肚子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了起来。
吃饱喝足后,李采薇在屋角垫了块破布,兔崽子们挤在一起,安安静静地打量着四周,似乎还不明白自己为何会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。
......
兄妹俩的晚餐很简单。
两碗稀粥,加上中午剩下的烤松鸡,搭配两块杂粮豆饼。
“明天我借辆车,去县城卖掉猎物,顺便买些粮食回来。”
饭后,李牧在昏暗油灯下清洗箭矢上的血迹,又将箭头打磨得更加锋利,“缴贡的日子越来越近,稻米价格肯定要涨,这种事赶早不赶晚。”
“我跟你一起去。”李采薇也没闲着,正处理那两只猎物身上的伤口,用刀子扩大箭孔,让它们看起来不像是中箭而亡:“那么多粮食,你一个人能弄回来吗?”
虽然松鹤楼的二掌柜收了李牧的钱,但难保后厨的伙计不会多嘴。万一泄露出去,那可是大麻烦。
涉及到身家性命的事,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。
“不用,明天我找姜虎他们和我作伴。”李牧笑了笑,“这帮人,不用白不用......”
李牧口中的姜虎他们,正是前几天痛殴孙瞎子的那帮泼皮无赖。
自从见识了李牧的身手后,他们便像着了魔似的,整日缠着他传授一招半式,极尽讨好之能事。
甚至有人当场磕头拜师。
地痞混混,是最崇拜暴力的一群人。在这年头,若是能有些拳脚功夫傍身,无论走到哪里,说话声音都能大些,腰板也能硬些!
第二天一早,天色刚蒙蒙亮。
李牧便将四五名泼皮混混召集到了自己家。
其中有个膀大腰圆、皮肤黝黑的汉子挠着头,瓮声瓮气的说道:“牧哥儿,你一大早把兄弟们找过来有啥事啊?是不是要传授给我们拳脚功夫?”
“咱们可是一起赌过钱、一起嫖过娼的好兄弟,连娘们都能一起玩,你现在有了本事,可不能藏私啊!”
“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,牧哥儿你就是再能打,碰到十几二十个人围堵照样歇菜,但是你若肯把本领教给兄弟们,咱们拧成一股绳,那在这十里八乡还怵谁?”
“只要你肯教,兄弟们以后就拿你当亲大哥,唯你马首是瞻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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